2018年11月8日,菏澤市物價局與菏澤市交通運輸局發布《關于冬季出租車加收燃料附加費的通知》,自2018年11月10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市區出租車每次向乘客收取0.5元的燃料附加費,望廣大市民知悉。
據了解,由于國内市場天然氣供應趨緊,菏澤城區各加氣站購氣價格随之提高,為确保出租車正常運營,經市政府同意,自2018年11月10日起,市區出租車将每次乘客收取0.5元的燃料附加費。
加征燃料附加費後,菏澤城區出租車起步價将由目前的6元漲至6.5元,行駛裡程超過起步價包含的2公裡時,仍為1.5元/公裡,其他價格未變。
本次燃料附加費的收費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31日,屆時菏澤城區出租車将會恢複6元的起步價。
目前,菏澤城區出租車已經執行調整後的價格,即日起加征0.5元/車次燃料附加費,城區出租車副駕駛座前也已張貼相關提示,對加收标準和執行時間進行明碼公示。
運管部門提醒廣大乘客如在乘坐客運出租汽車過程中,遇到駕駛員存在價格違法、拒載、途中甩客、故意繞道、強行拼載等行為,可撥打舉報電話12358或12328,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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