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十九歲的時候寫過一首舊體詩《蓮蓬人》,其中有兩句是:“掃除膩粉呈風骨,褪卻紅衣學淡裝。”詩句詠的是蓮蓬,表述的卻是作家的審美觀。無獨有偶,曹雪芹也借薛寶钗的《詠白海棠》中的兩句詩歌來表達了自己的美學觀點:“淡極始知花更豔 ,愁多焉得玉無痕。”如此看來,藝術大師的靈性是相通的——藝術上的最高境界是淡雅,淡雅是濃豔的極緻。
我們在閱讀文學作品的時候,一開始往往喜歡情節離奇、語言華麗、感情外露、手法怪誕的作品,直言之,喜歡濃豔的風格。但是,我們不能停留在這個階段,而應當逐步提高自己的藝術鑒賞力,逐步抛棄表面的熱鬧,而感受到淡極中的豔麗。不過,我們在學習創作的時候,切不可一開始就求淡雅。這時我們兩手空空,談不上藝術的積累,這樣的淡就隻能是淡而無味。我們應當放開手來寫,嘗試着運用各種手法,甚至不妨堆砌詞語和句式。通過寫作的實踐來積累寫作素材、寫作技巧和寫作經驗。所以,在開始的時候不妨放開膽子來寫,把能想到的内容都寫出來,能用上的技巧都發揮出來。
有了這樣的積累之後,就要“吃瀉藥”了。這就是已故著名舞台藝術家張正宇說的:“瀉掉一切可有可無、似是而非的東西,留下本質的、引人入勝的部分,達到‘一炬之光,通體皆靈’的藝術效果。”“觸目橫斜千萬朵,賞心隻有兩三枝。”我們隻有在欣賞了千萬朵的基礎上,才能找到最能表情達意的“兩三枝”。
蘇東坡在《與侄書》中說:“凡文字,少時需令氣象峥嵘,采色絢爛,漸老漸熟,乃造平淡;其實不是平淡,絢爛之極也。”這種“濃——淡——濃”的過程,恐怕是古今學習寫作的共同規律。(王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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