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美娟(化名)和王程(化名)原本是一對夫妻,五年前,他們離婚了。五年後,他們又重聚了了。為何王程在此時突然想起複婚,原因很簡單,卻無很無情,隻是因為一筆拆遷款。基于這個前提,王程的訴求很明确,要麼把婚給複了,要麼把錢分了。面對前夫的訴求,趙美娟既不同意複婚也不同意分錢。他們之間的矛盾究竟孰是孰非?王程的訴求是否能實現?
王程的訴求很直白,他與妻子離婚5年了,期間他都不曾想過要複婚。前幾個月,房子的拆遷款下來了,所以王程沖着錢與前妻提出了複婚,如果前妻不願意,他希望分一下拆遷款,自己十萬分不到,總能分到五萬。
對于前夫的訴求,趙美娟全部否掉了,她認為前夫根本沒有資格分這筆拆遷款,因為當初買房的錢,全是她向娘家借的,一共借了24萬,前夫對借錢一事不管不問,隻要借到了就用,也從來沒想過要怎麼還。對于這筆借款,王程不承認,他說向娘家隻借了十幾萬,其餘的錢都是夫妻倆開店掙的,至于他到底出了多少錢王程自己也說不清楚,他也說不清楚家裡到底有多少積蓄,因為一直是前妻在管賬。
王程說的話引來趙美娟冷笑,她說前夫在撒謊。因為在婚姻存續期間,他們根本沒有存款,有的都是欠款,沒有錢還管什麼錢。丈夫掙的錢還不夠養活三個孩子,每個月的生活開銷都入不敷出。趙美娟說,她和前夫之前是做鋁合金生意的,買那個房子也是想改善一下居住環境和工作環境。
關于當初買房的資金來源,趙美娟和王程現場争執不下,現如今也無從考證。但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在買房簽訂合同的時候,趙美娟心想反正錢都是向姐姐和父親借的,所以在買房合同上寫的姐姐的名字。如果丈夫好好幹,努力把賬還了,這房子就是他們的。而對于這個安排,王程也是知情的,他也并沒有提出反對。
房子終于買了,按理來說接下來的日子,就該兩口子齊心協力努力工作,償還房子債款。可沒過多久,趙美娟就發現不斷有人上門來要賬。
原來,王程背着趙美娟在外面到處借錢,債務纏身店也開不下去了,為了三個孩子,趙美娟沒辦法隻能去外地打工。王程說,他去外面投資是有掙錢的,隻是掙得不夠花而已。
趙美娟以為遠離了丈夫,能擺脫丈夫債務的陰影,可沒想到的是,丈夫又給她打電話要錢投資,無奈之下趙美娟向姐姐借了4000塊錢。趙美娟說,丈夫的債從不主動還,現在兩人離婚了,那4000塊錢至今都沒還給姐姐。
王程說,妻子有錢沒錢自己不清楚,想着她出去打工這麼多年,總會有點積蓄,錢是她借的,自己不清楚。錢不是不還,隻是現在還沒掙到手。
看到丈夫如此不争氣,趙美娟心死了,她向丈夫提出了離婚。離婚時并沒有對房子進行分割,兩個兒子歸丈夫撫養,小女兒跟着趙美娟生活。
可現在一筆拆遷款,卻打破了趙美娟生活的甯靜。5年沒怎麼聯系的丈夫突然打電話來要錢,這讓趙美娟無法接受。趙美娟說,拆遷款30萬,這錢自己是要還債的,除去娘家24萬,剩下的錢還要償還丈夫之前的欠款,根本沒剩什麼。
對于還債一說,王程不認可,他認為沒有向娘家借這麼多錢,他确信買房時用了十幾萬夫妻共同财産,現在自己要十萬不過分,如果前妻不同意,最賴也得給五萬,要不然就将這三十萬分給三個孩子,每個孩子十萬。
調解員理解趙美娟為什麼不想複婚,因為在這段婚姻裡,趙美娟遭遇的是育兒式和喪偶式婚姻。丈夫就像“大孩子”,對家裡的經濟一抹黑,面對自己問題時,不願意去正視,也不願解決。碰到大事找人找不着,所以說,在這段婚姻裡,這個老公有或者沒有,無論是從經濟上還是精神層面,對趙美娟來說都無所謂,所以她不想複婚。王程既做不到一個好父親,也做不到一個好丈夫,那麼今天這個複婚其實是毫無意義。
調解員認為王程争取自己的權益沒有錯,但是一定不能越過做人的原則和底線。經過老師們的調解,趙美娟不想複婚的想法沒有任何動搖。王程也認識到了錯誤,他說房子的錢他也不要了,自己掙錢将外面的債還完。王程最後向妻子道歉,成不了夫妻也希望成朋友,最後兩人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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