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鄭闆橋任山東濰縣縣令時,曾判過一樁“僧尼私戀案”。一天,鄉紳将一個和尚和一個尼姑抓到縣衙,嘈嘈嚷嚷地說他們私通,傷風敗俗。原來二人未出家時是同一村人,青梅竹馬私定了終身,但女方父母卻把女兒許配給鄰村一個老财主做妾。女兒誓死不從,離家奔桃花庵削發為尼,男子也憤而出家。誰知在來年三月三的濰縣風筝會上,這對苦命鴛鴦竟又碰了面,于是趁夜色幽會,不料被人當場抓住。
鄭闆橋聽後,動了恻隐之心,遂判他們可以還俗結婚,提筆寫下判詞曰:“一半葫蘆一半瓢,合來一處好成桃。從今入定風歸寂,此後敲門月影遙。鳥性悅時空即色,蓮花落處靜偏嬌。是誰勾卻風流案?記取當堂鄭闆橋。”
鄭闆橋出身于書香門第,康熙末年中秀才,雍正十年中舉人,乾隆元年中進士,五十歲起先後任山東範縣、濰縣知縣計十二年。“得志加澤于民”的思想,使得他在仕途對連年災荒的平民百姓采取了“開倉赈貸”“捐廉代輸”等舉措,這引起了貪官污吏、惡豪劣紳的不滿,被貶官。之後,他靠賣畫維持生活。鄭闆橋的一生,經曆了坎坷,飽嘗了酸甜苦辣,看透了世态炎涼,他敢于把這一切都糅進他的作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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