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邊角料獲悉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騰訊數碼(天津)有限公司等與重慶億奇達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相關不正當競争糾紛民事案件一審宣判,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民法院一審判令億奇達公司在《法治日報》等平台顯著位置就其不正當競争行為刊登聲明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40萬元。
天眼查App顯示,騰訊發現重慶億奇達公司長期在“商盟網商城”微信公衆号、“商盟網”網站産品售賣頁面顯著位置設置“騰訊視頻”産品标志,從事違規出租VIP賬号等業務,使用戶無需向騰訊付費即可獲得涉案兩款産品的VIP會員服務,特别是在用戶購買億奇達違規出租的VIP賬号後進行登錄使用時,億奇達還通過“花朵智能影業”網站為用戶提供登錄所需短信驗證碼的收發服務。為此索賠各項經濟損失共計271萬元。
億奇達公司辯稱沒有出租騰訊視頻VIP賬号的行為,沒有侵權直接故意,且浏覽比重小。
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民法院審理認定億奇達公司實施損害騰訊競争利益的競争行為,且其行為具有不正當性,構成不正當競争。據此不久前一審做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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