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7日下午,提着菜籃剛剛買完菜的中年婦女打開了自家的門,卻在客廳裡看見了一個陌生的年輕男子。
婦女吓了一跳,她忙對着年輕男子喊道:“你是誰?你在我家幹什麼?”
眼看着婦女的情緒逐漸激動,年輕男子忙辯解道:“我不是壞人,我來這裡找我爸爸!”
婦女疑惑:“你爸爸是誰?怎麼來我家找?”
這時候原本在卧室裡睡覺的丈夫也走到了客廳,年輕男人指着婦女的丈夫說道:“他就是我爸爸!”
婦女還沒來得及發火,丈夫已經走上前安撫地拍着婦女的背。
丈夫說道:“哎呀,這都是以前的事情了,我和他現在可一點關系都沒有!”
為何會有陌生小孩叫婦女的丈夫為“爸爸”?而在這之下,又會牽扯出什麼驚人的秘密?
“丈夫死後,收到法院傳票”
廖雪萍(化名)的丈夫死了。
雖然早知道有這麼一天,但廖雪萍傷心的情緒還是持續了好幾個月。
她和丈夫相識于2000年,當時是在朋友組織的一場聚會上認識的。
廖雪萍那時候剛剛經曆過一段不完美的婚姻,不想要考慮新的關系。
然而丈夫郭琛對自己一見鐘情,之後向廖雪萍展開了猛烈的追求。
郭琛編造的甜言蜜語,很快就讓廖雪萍陷入了愛情的陷阱裡。
兩人于2001年走到了一起,并在2003年生下了一個女兒。
最開始廖雪萍想要和丈夫郭琛結婚,但郭琛幾次三番都找借口搪塞了過去。
廖雪萍覺得,丈夫可能是比較害怕婚姻,她之後便沒有再催促。
2009年,丈夫郭琛主動提出與廖雪萍領證。
兩人在廣西藤縣民政局登記了結婚。
在登記前,工作人員還查看了雙方的個人狀态,顯示廖雪萍是離異,而郭琛是未婚。
兩人結婚後,廖雪萍還跟着郭琛回到了丈夫的老家——廣西藤縣大梨鎮理答村邦香組。
在2010年,廖雪萍的戶籍也遷到了丈夫的老家,并且逢年過節還多次去丈夫老家居住。
廖雪萍家裡條件不錯,但她最開始和郭琛談戀愛時,郭琛卻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窮小子。
2003年女兒出生後,兩人一起來到了廣東中山打工。
兩夫妻都十分能吃苦,為了給孩子更好的生活,他們在一個家具廠裡工作了數年。
後來存了些小錢後,丈夫郭琛便合夥和人一起做玉石生意。
在2012年年底,郭琛感覺身體不舒服,去醫院檢查出了白血病。
之後郭琛便長期住院,一直沒有再出去打工。
在郭琛生病這段時間,家裡為了醫他花了醫藥費53萬元。
加上請護工等等的瑣碎開銷,還用了19萬元。
在2016年8月14日,丈夫的病終于再也熬不下去,他在醫院去世。
廖雪萍相信入土為安這個說法,在丈夫去世後,廖雪萍為郭琛舉辦了隆重的葬禮。
光是喪葬費用就已經花了2.2萬,丈夫死後,廖雪萍還将丈夫生前欠下的23萬債款還清。
就在廖雪萍漸漸走出丈夫去世的悲傷,開始面向新生活時,法院的傳票送到了她的面前。
在丈夫老家,有個叫做陳某梅(曾用名陳秋梅)的女子稱她才是丈夫郭琛的老公!
陳某梅希望法院能夠認定廖雪萍和郭琛的婚姻無效。
“丈夫死後,婚姻突然變得無效”廖雪萍說,在丈夫生前,她從來沒有在丈夫口中聽說過陳某妹這個名字。
而且陳某妹稱丈夫郭琛的原名叫郭慶森。
可從廖雪萍認識丈夫的第一天起,丈夫就已經叫郭琛了。
在和丈夫結婚後,廖雪萍也問過丈夫以前的戀愛史。
丈夫隻說,自己曾經有過幾個前女友,但最後都沒修成正果。
在前幾年有個年輕男孩來找爸爸,郭琛向廖雪萍解釋道,那隻是很早以前的事情,現在和男孩沒有關系。
雖然當時的廖雪萍很生氣,但兩人已經結婚。
加上丈夫的解釋,廖雪萍很快就将這個事情抛在了腦後。
沒想到當初的那個孩子和家人,真的在丈夫去世後将事情鬧大了。
據陳某妹稱,她在1982年和丈夫郭慶森結婚,并且從來就沒有辦理過離婚。
但由于廣西藤縣民政局表示,郭慶森老家所在的那個村落,交上來的結婚檔案最早隻能追溯到1986年。
所以郭慶森和陳某妹的結婚檔案并不能查詢到。
然而陳某妹卻提供了1990年、1996年的戶籍檔案。
在戶籍檔案上顯示,陳秋梅(陳某妹的曾用名)為戶主郭慶森的妻子。
陳秋梅還曾為郭慶森生下了三女一兒。
法院認定,陳某妹和郭慶森屬于事實婚姻,因為沒有證據證明兩人離婚,所以兩人的婚姻關系一直存在。
為了證明自己的丈夫郭慶森就是廖雪萍的丈夫郭琛。
陳某妹向法院出具了多個身份材料證明,用來佐證郭慶森持有兩套身份。
而且陳某妹還出具了當地村委會開的證明,證明這兩人就是同一個人。
在開庭時,郭慶森的兄弟和妹妹,也願意出庭作證。
在陳某妹開具了村委會證明後,廖雪萍也聯系到村委會,證明自己和郭琛的确有過婚姻。
他兩在婚後多次回到老家居住,女兒還曾在老家的小學上過學。
然而在陳某妹提供的證明面前,廖雪萍的證明還是太單薄了。
經過法院查實,郭慶森在1998年辦理了新身份證,改名為郭琛。
兩人确為一人,因此郭慶森是使用了欺騙的手段與廖雪萍進行了婚姻。
郭慶森構成了重婚,他和廖雪萍的婚姻無效。
“被瓜分的房産”
在陳某妹起訴成功廖雪萍和郭琛婚姻無效後,她緊接着又向法院提起了新的訴訟。
陳某妹認為,她和郭慶森結婚時,并沒有約定兩人的财産歸各自所有。
在郭慶森去世後,廖雪萍應該将郭慶森贈給她的财産歸還給自己。
陳某妹認為,廖雪萍名下的一處房産和兩個車位都應該歸自己所有。
然而廖雪萍卻說,她的房子購于2003年,當時丈夫郭琛還是個窮光蛋。
他根本沒有錢,這個房子全是廖雪萍出的錢。
然而當時因為各種原因,廖雪萍借了郭琛的名義購買。
在郭琛得病後,2013年,郭琛将房産變更到了廖雪萍名下。
郭琛在當時的房産變更申請書上寫的:将房産全部份額變更給妻子廖雪萍使用。
然而根據之前的訴訟,廖雪萍和郭琛的婚姻無效,他們隻是同居關系。
兩人生活期間的财産是雙方共有财産,不存在贈與被贈予的關系。
加上郭琛死前并沒有就房産與廖雪萍進行詳細的劃分。
所以法院認為,廖雪萍名下的那個房産,應該和郭琛各占二分之一。
郭琛所占的那二分之一,又被法院認定為是他和陳某妹的夫妻共有财産。
所以這套房子有四分之一的部分屬于陳某妹。
廖雪萍對這個結果非常不滿意,她不懂為什麼自己全款買的房子,如今卻要分四分之一給陌生人。
而且廖雪萍認為,在郭琛去世前多年,全都是她在照顧郭琛。
她為了給郭琛治病花費了幾十萬,而郭琛的妻子陳某妹卻一直沒有盡到妻子的義務。
随後廖雪萍對房子、車位問題提出上訴。
同時她還提起了新訴訟,她向陳某妹追償多年來她給郭琛花費的醫療費、債務等支出。
然而廖雪萍的上訴和訴訟都失敗了。
法院認為,在廖雪萍和郭琛同居期間,他們的财産已經混在了一起。
廖雪萍照顧郭琛的行為,是基于維護雙方的同居關系以及共同利益。
“丈夫家人對自己滿腔怨氣”廖雪萍很想知道,為什麼陳某妹和郭家人在郭琛死前不将事情說清楚,偏偏郭琛死後,要找自己算賬。
郭琛在老家的家人們說,一方面是因為郭琛得病,在世時不想刺激他。
另一方面,他的家人們也知道,郭琛犯的是重婚罪,他們不想親手把郭琛送進監獄。
郭琛的弟弟郭立德說,郭慶森也就是郭琛是他的大哥。
而陳某妹也的确是他的大嫂,他們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結婚,結婚時家裡還辦了家酒席。
在1998年,郭慶森通過一些非法的途徑辦理了新身份證,将名字改為郭琛。
郭慶森新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為1965年9月出生。
但是郭立德身份證上的日期為同年11月。
分明是兄弟兩人,生日時隔卻隻差兩個月,這其中的不對勁足以證明郭琛的身份證是假的。
家裡條件不好,郭慶森結婚後便來到了廣東打工。
後來他們的大兒子小學畢業後,陳某妹也去了廣東。
但廖雪萍出現做了“小三”,搶走了郭慶森。
兩人在一起後,郭慶森帶過廖雪萍回老家,但家裡人都不承認廖雪萍的身份。
這麼些年,郭慶森和家裡一直有聯系。
郭慶森病情最嚴重時需要骨髓移植,全家人還都去和大哥配型了。
而選擇将廖雪萍告上法庭,主要是郭家人覺得廖雪萍太過分了。
這麼些年裡,廖雪萍和他們見面總是愛答不理的狀态。
而且在郭慶森去世時,郭家人想要去看郭慶森最後一面,但廖雪萍的做法讓人無法接受。
她說話很難聽,大吵大鬧,搞得郭家人下不來台。
對于郭琛家裡人所說的“做小三”,廖雪萍表示,自己的确去過郭琛的老家。
但她從來沒有見過陳某妹,也不知道郭琛曾經有過婚姻。
而且每次在郭琛老家,郭琛的家裡人都不怎麼和她說話,這讓廖雪萍感覺很尴尬。
郭琛也不會主動介紹,他都把弟弟等親戚稱作同村的朋友。
“多年後才知道父親重婚”陳某妹和郭慶森生下來的兒子,這麼多年一直和郭慶森有聯系。
陳某妹本人和郭慶森已經十餘年沒有再見過面。
在這期間,有需要溝通的地方,都是兒子代為傳達的。
陳某妹的兒子知道自己的父親改名了,但以為這隻是普通改名。
他經常會來到郭慶森和廖雪萍的家裡居住,有時候他還會跟着郭慶森出差。
他一直不知道父親和廖雪萍已經結婚,他隻是以為兩人是同居關系。
在陳某妹兒子眼中,廖雪萍就是拆散自家的外人。
每次在廖雪萍家中,他都不會和廖雪萍說話,隻是自顧自喊郭慶森爸爸。
在郭慶森生病時,廖雪萍曾經将戶口本等材料寄回了老家,為的是辦理醫保。
她将材料寄給了村裡的辦事人員,但辦事人員直接把材料給了郭慶森的媽媽。
值得一提的是,這個辦事人員也是後來村裡開具的郭慶森和陳某妹婚姻證明的經辦人。
在看見戶口本後,陳某妹和郭家人才知道,原來郭慶森和廖雪萍已經結婚了。
父親去世後,郭家人知道廖雪萍手上還有一套房産和兩個車位。
陳某妹的兒子認為,父親去世後留下了的财産,自己和母親也應該分一杯羹。
之後陳某妹就在兒子的幫助下,向廖雪萍提出了訴訟。
在前往當地公證處做公證時,陳某妹曾說:
“廖雪萍想要霸占郭慶森的全部遺産,自己隻是想通過訴訟拿回屬于自己的那一部分。”
“分析”郭琛死後,離奇出現兩個老婆的原因在于兩方面:
1、郭琛本人
郭琛在老家已經有了為他生了四個孩子的發妻,但他還是選擇鑽空子和廖雪萍結婚。
這不僅是對于法律的藐視,更是對于兩個家庭的傷害。
對于第一任妻子陳某妹。郭琛的行為可以算是抛妻棄子。
十餘年間,他對陳某妹和孩子,沒有盡到做父親和做丈夫的職責。
而對于第二任妻子廖雪萍,郭琛欺騙了她一輩子。
他們原本看來恩愛的婚姻,其實也是建立在謊言的基礎上。
哪怕在生死彌留之際,躺在病床上,郭琛也打算把這個秘密藏一輩子。
他心中沒有愧疚感,可卻害得廖雪萍在喪夫之痛後還要四處奔波。
2、監管不力
在這個事件中,郭慶森究竟是以何種手段一個人搞到兩個身份證?
之後的十餘年裡,為什麼能夠一直不被發現?
而且同一個村委會,先後開具了郭慶森和陳某妹,廖雪萍和郭琛的婚姻證明。
兩份明顯相悖的證明,又是如何開出的呢?
或許隻有當這其中透露出來的問題都被解決,像“搶夫案”這樣的事件之後才不會發生。
-完-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