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進一步推進“減量控大”和夏季道路交通違法整治百日行動,日前,信陽市明港交警在持續開展路面巡邏管控工作時,查處一起準駕不符還嚴重超載的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2022年9月17日15時11分,信陽交警支隊明港勤務大隊民警輔警在S333省道信陽市平橋區蘭店鄉路段巡邏執勤,在對一輛由西向東行駛、滿載石子的車牌号為豫QF0**3的重型半挂牽引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員胡某興構成準駕不符的違法行為,且其所駕貨車涉嫌超載。
經查,駕駛人:豫QF0**3的重型半挂牽引車駕駛員胡某興,男,32歲,信陽市平橋區王崗鄉某某石村某某西村民組人。準駕車型:B2,駕駛車輛為重型半挂牽引車,系準駕不符。經S333省道超限站進行過磅稱重,豫QF0**3的重型半挂牽引車核載49噸,實載97.8噸,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50%以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安全條例》相關之規定,明港勤務大隊對胡某興的超載與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嚴重違法行為處以駕駛證記15分和罰款3000元的嚴厲處罰。
交警提示:駕駛機動車要持有相應的駕駛證,使用僞造或準駕不符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不僅屬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而且嚴重威脅他人生命财産安全。貨車超限、超載運輸不僅嚴重損壞公路和橋梁等基礎設施,更是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嚴重威脅着廣大人民群衆的生命财産安全。
内容來源:信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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