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這一特殊的身份很容易獲得大家的信任,利用軍人身份騙錢騙色的案例數不勝數,他們的一貫的伎倆就是聲稱自己有“門路”好辦事。最近,曲阜市檢察院辦理了這樣一起案件,有位“軍官”聲稱能幫忙入黨。
01 案情回顧
襲天明,54歲,身邊人都稱他為“襲主任”。大家對他前呼後擁,除了認為他“本事通天”外,還源于他的特殊身份——山東省軍區訓練中心的主任,中校軍銜。然而,這隻是襲天明為自己打造的“假光環”,實際上,他不但沒有中将軍銜,也不在軍區工作,反倒曾因詐騙罪吃過三年牢飯。
從山東省人民武裝學院畢業後,襲天明一直在從事培訓工作。2016年9月,在聯系生源的過程中結識了創辦培訓學校的張羽,為了取得他的信任赢得合作,襲天明再次搬出他是軍區訓練中心的主任的虛假頭銜,并多次穿着軍裝與張羽會面。期間還僞造了“中國雛鷹少年軍校”“國防教育示範基地”的牌子授予張羽的學校,并舉行隆重的挂牌儀式。張羽對于襲天明感激不已,對于他的身份,更是沒有絲毫的懷疑,并将他介紹給了自己的朋友王大福等人。
2017年3月,王大福的朋友馬超想要入黨,他和張羽倆人第一個想到的便是求襲天明幫忙。襲天明滿口答應,心裡也很快有了主意:可以通過使用黨員組織介紹信轉移黨員組織關系來入黨。襲天明在武裝學院讀書的時候負責管理黨員檔案,私下留了十幾張空白的黨組織關系介紹信。他花錢在街頭小店僞造了“中國共産黨随州市委員會組織部”的公章加蓋到了空白的組織關系介紹信上,并填寫上虛假的工作經曆等信息,一份假的黨組織關系介紹信就完成了。王大福和張羽把介紹信以一萬六千元的價格賣給了馬超,其中1萬元給了襲天明,剩下的二人瓜分。憑着假的介紹信,馬超順利成為了兖州區某村的黨員。
其實,憑介紹信上的内容,張羽和王大福就知道這是僞造的,因為馬超根本就沒有在介紹信上的單位上過班。可是,誰又跟錢過不去?嘗到甜頭,他們又先後介紹了4人給襲天明,都是通過僞造介紹信的方式幫忙入黨。
後來,王大福也想用同樣的方法入黨,當他喜滋滋地拿着在襲天明那裡買的黨組織關系介紹信轉組織關系時,被組織部門發現了端倪,順藤摸瓜,公安機關找到了襲天明。
據襲天明交代,2013年他僞造了武裝部隊外調函,還僞造了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印章加蓋到組織介紹信上,分别以5000元的價格賣給他人。
近日,經曲阜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襲天明被曲阜市法院以僞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以僞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以僞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以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判處拘役六個月;與原判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人民币二萬元,數罪并罰,決定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币四萬元。張羽以買賣國家機關公文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王大福以僞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六千元。馬超以僞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三千元。
(以上人物為化名)
法條鍊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僞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僞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第三百七十二條 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七十五條 僞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 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七十七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内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03 檢察官有話說
作為公民,積極入黨是好事,但要通過正當程序,端正入黨動機,踏踏實實接受黨組織的考驗。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穩定的社會必須要有法律。這個案例也提醒廣大網友,無論做什麼事情都要堅守法律底線,不觸碰法律紅線,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文字/孔德輝、宋秀梅、顔海鳳
●濟甯市檢察院工作組迅速進駐一線開展工作 助力“四進”攻堅行動
●全市檢察長會議召開,下步濟甯檢察工作這麼幹!
●“四進”攻堅,濟甯檢察在行動!
●“四進”工作組落實“一号檢察建議”在行動!
來源:曲阜市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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