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訊(記者蔡琳)3月30日,生态環境部召開3月例行新聞發布會。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加強新污染物的治理。什麼是新污染物?生态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司長任勇介紹,從改善生态環境質量和環境風險管理的角度上,新污染物指具有生物毒性、環境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對生态環境或者人體健康存在較大風險,但尚未納入環境管理或者現有管理措施不足。
生态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司長任勇
“目前國際上廣泛關注的新污染物有四大類,分别是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内分泌幹擾物、抗生素、微塑料。”任勇指出,新污染物種類繁多,随着對化學物質環境和健康危害認識不斷深入以及環境監測技術的不斷發展,可能被識别出的新污染物還會持續增加。
任勇介紹,新污染物治理難度大,主要是因為新污染物危害比較嚴重,對人的器官、神經、生殖發育等方面都可能有危害。而且風險比較隐蔽,一旦發現其危害性時,可能已經進入環境中。同時,新污染物來源廣泛,大多在環境中難以降解并在生态系統中易于富集,可長期蓄積在環境中和生物體内。
由于這些特點,新污染物治理複雜。任勇表示,對于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累積性的新污染物,即使以低劑量排放到環境,也可能危害環境、生物和人體健康,對治理程度要求高。此外,新污染物涉及行業衆多,産業鍊長,替代品和替代技術研發較難,需多部門跨領域協同治理,實施全生命周期環境風險管控。
新污染物如何治理?任勇表示,近年來,生态環境部會同相關部門,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方面主要開展了推動建立法規标準體系、加強源頭準入管理、推動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控、積極參與全球化學品履約行動等4方面工作,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打下了較好的基礎。
任勇介紹,生态環境部會同發展改革委等13個部門正在研究制定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提出了“十四五”期間我國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總體要求、主要目标、行動舉措和保障措施。将通過“篩、評、控”和“禁、減、治”總體思路推進,對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篩查和評估,發現需要重點管控的新污染物,而後對重點新污染物實行全過程管控,包括對生産使用的源頭禁限、過程減排、末端治理。
來源: 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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