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1月16日上午,主席與拜登總統舉行視頻會晤。從會晤之後雙方的通報看,總基調是比較積極的。
拜登在會晤中用了一個詞,叫guardrails,即“護欄”。這個詞被媒體大量引用,甚至用作标題,也被各方詳細解讀。
拜登是這樣說的:“It seems to me we need to establish some commonsense guardrails, to be clear and honest where we disagree, and work together where our interests intersect, especially on vital global issues like climate change.”
中方最初報道中的譯文是,“我認為,我們需要重建共識的護欄,清晰坦誠地對待我們的分歧,在涉及共同利益的方面共同努力,尤其是氣候變化等重大全球性問題上。”
美國國務院對這一說法的進一步解釋是,中美元首視頻會晤核心是“管控競争”。這也就是說,要通過建立”護欄“來确保競争不至于演變成為沖突。
在這次會晤中,拜登也提到了與中國的“競争”,而且稱之為straightforward competition,直譯的意思就是“直截了當的競争”。
對中美關系的下一步,我們當然不會隻看美國人說什麼,更重要是華盛頓會怎樣做。
我的疑問是,當拜登說競争的時候,他想到的是什麼?
美國想要用什麼樣的護欄來管控什麼樣的競争?
BBC引用美國的德國馬歇爾基金會(German Marshall Fund)亞洲項目主任葛來儀(Bonnie Glaser)的話說,“雙邊關系不會重啟(reset)”,原因是“兩國正在進行結構性競争”。
我們看看這些日子華盛頓的一些人在忙着進行什麼樣的”結構性競争“吧。
11月11日,拜登總統簽署了《安全設備法案》(Secure Equipment Act)。該法案旨在阻止被判定為有安全威脅的公司獲得新的電信設備牌照,這被認為是針對中國通信和科技公司采取的最新限制措施。
拜登前幾天還表示,美國将延續特朗普時期出台的對華投資禁令,禁止美國資本投資中國軍方關聯企業。
據路透社本周二報道,美國參議院民主黨多數黨領袖查克-舒默表示,将對本周開始審議的年度國防授權法案(NDAA)進行修正,以納入《美國創新與競争法案》(USICA)。這個法案一方面是為提升美國的競争力,但它的另一面卻是要以單邊制裁和其他措施來遏制中國的技術崛起,着力維持美國的技術霸權。
據透露,該法案中有專門針對中國高科技公司的條款。比如,将阻止購買中國公司制造和銷售的無人機,并對中國實體建立廣泛的新的強制性制裁。
10月27日,共和黨衆議員坦尼向衆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提交了名為“中國觀察法”的提案,要求在國務院成立新的“中國觀察項目”。
10月19日,國會參議院外交關系委員會通過所謂“2021年南海和東海制裁法案”。
10月15日,一組跨黨派衆議員提出了一項名為“反中國經濟脅迫法”的法案。
從去年5月開始的對華為及其相關中企的制裁仍在不斷加碼,美國媒體最新的說法是,這是一種”滾動式“的制裁,即根據美方的需要增加或更換被制裁中國實體的名單。
有專家做過統計,本屆美國國會出台的反華議案有 300 多項,有900多個中國實體和個人被列入各種單邊制裁清單,涉及新疆、南海、東海等諸多問題,以及中國投資的相關國家。
上述所列還隻是華盛頓的部分”競争“手段,在政治和軍事上,相應的一些遏制中國的手段和措施更是頻頻而出。
中國并不是懼怕與美國的競争,中國無法接受的是這種霸權的單邊主義作法。
一個把軍艦戰機都調到中國家門口外面的國家,一個在全球圍堵中國5G技術并要與中國制造”脫鈎“的國家,現在說要架設一些常識或共識性的護欄,是很難讓人相信它是在追求一種公平的競争的。
如果華盛頓要給這樣的競争裝上一個護欄,那麼很多國家就不得不按美國的政治要求來劃線站隊,全球經濟就會面臨進一步的分裂,并涉及到全球貿易鍊、供應鍊和産業鍊。
中方不願意用競争這個詞來定位中美兩國的關系,就是因為華盛頓講的競争,不是在國際關系基本準則基礎上的良性競争,是把自家規則當國際規則、強迫别國遵守的不公平競争。
當拜登總統說中國是“最嚴峻的競争對手〞時,他把中國已經置于了美國所主導并維護的體系的對立面,而這個體系沒有給予中國發展提供足夠的競争空間,而是在壓縮這樣的空間,甚至被借以幹涉中國的内政,阻礙中國的國家統一。(請參閱前文 從台海沖突看中美結構性矛盾)
在這次會晤中,主席再次強調了相互尊重、和平共處、合作共赢的重要性。
相互尊重是基礎。
如果美國繼續采取像冷戰中遏制敵方一樣,堅守它所維護的“結構”,繼續壓縮中國發展的空間,也就根本不會有什麼“的競争”,而它得到的回應也不會是“尊重”。
丁剛系人大重陽高級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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