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西交警微發布
馬路不是競技場
切勿心存僥幸玩炫技
10月7日上午10時許,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接到群衆舉報,稱在舊大塘派出所對開路段,有一身着白色上衣的男孩在騎自行車時,雙手離開手把,且騎行時存在獨輪站立、曲折競駛等危險行為,存在嚴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接到舉報後,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事故處理大隊馬上組織警力開展走訪排查,最終找到該名騎行男孩的家人,知道該男孩是某小學六年級的在校學生。
為了提高該學生及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10月9日上午,民警通知該學生及家長到事故處理大隊進行談話。民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要求家長加強日常監管,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提高安全意識。
在接受教育後,該名學生家長表示會認真教育孩子,一定不能再做出如此危險的騎行動作,并對事故處理大隊民警心系群衆交通行駛安全表示了感謝。
未滿十二周歲的兒童不能騎自行車上路
家長和學校兩方
要加強給學生做出正确引導
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識
而作為成年人
在騎行二輪摩托車的過程中
更應注意交通安全
日前,北海市公安局交警部門接到網友舉報稱,北海某男子通過短視頻平台發布一則其本人在駕駛摩托車過程中,雙手離把在頭頂“比心”行為的視頻,稱該行為可能引起其他車友争相模仿,存在嚴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接到舉報後,公安交警部門立即對該舉報内容進行分析,并根據調查的初步情況指定轄區的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第四大隊作進一步核查。
通過調取視頻中拍攝路段附近的監控錄像和舉報視頻對比分析,民警初步鎖定了該車駕駛人的基本信息,且确認其在駕駛摩托車的過程中确實存在交通違法行為。
9月14日,民警依法傳喚該摩托車駕駛人傅某到第四大隊進一步核實時,傅某承認視頻中違法的确系自己,并表示願意接受處罰。
經過民警的教育,傅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在短視頻傳播中做了不好的示範,并下架了相關視頻。民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傅某駕駛摩托車手離車把的交通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00元的處罰,鑒于其認錯态度良好,對視頻中傅某存在的其它輕微交通違法行為,民警處以口頭警告的處罰。
駕駛兩輪車上道路行駛時
騎手不得手離車把或在車把上懸挂物品
單手或雙手離開車把均屬于交通違法行為
此外
駕駛機動車在公共道路上炫車技
屬于危險駕駛的行為範疇
如涉嫌犯罪
警方将依法追究駕駛人相關法律責任
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安全文明出行
内容來源:梧州交警、北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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