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一男子到美發店燙發,報價398元的服帖燙收款時變為4776元,店員稱頭發分為12個區域,每個區域都要收費398元。經杭州餘杭區市場監管部門調查,涉事的震軒美容美發門店存在涉嫌模糊定價、誘導消費、損害消費者知情權及價格欺詐等嫌疑。(中國消費者報5月9日)
見過奇葩的,但沒有見過如此奇葩的。對此,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給出的處理意見是, 一是針對上述無中文标簽化妝品及疑似價格欺詐等問題,現場責令該店停業整頓;二是針對在該店發現的3盒無中文标簽的進口化妝品已立案調查;三是集體約談轄區美容美發店,責令立即開展自查。
應該說,在問題還沒有得到進一步全面查清的情況下,這樣的初步處理還算及時全面。即便如此,對這樣的奇葩事件,還是不得不讓人多說幾句。
衆所周知,作為一種市場自由競争服務,對自己的理發項目實施自由定價,這是所有理發店的應有權力。但前提是,這種自由不是毫無限制的可以随意侵犯消費者正當權益的自由,而是法律規範圍内的有限自由。我國價格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都明确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要明碼标價,注明商品的品名、産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标準等有關情況。經營者不得在标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費用;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但在這起案例中,經營者偏偏使用的正是不依法明碼标價,而是實施模糊定價,然後趁機使用話術誘騙消費者消費,最後再随意編造理由、訂立收費項目實施高額收費牟利,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等合法權益。依照價格法等行政法規,這樣的行為不但需要進行行為罰,即責令改正、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營業執照;而且還需要進行經濟罰,即沒收手違法所得和罰款,同時情況嚴重涉嫌違法的,還有進行司法處理。
依照刑法等規定,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标價,違法嚴重、性質惡劣的可能涉嫌兩個刑事罪名。一是詐騙罪,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隐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為。根據規定,這一罪行的起罰點為個人詐騙公私财物2000元。二是非法經營罪。即銷售沒有依法進行中文标示的涉外産品。
就此案看,當事人雖然被多收或者說欺詐等數額隻有四千多一點,但就經驗看,這樣的行為應該不止這一起,深挖可能還有更多。同時還銷售沒有中文标示的可能涉外産品等。也就是說,如果全面追究司法責任,當事理發店的犯罪數額可能更大更多。此外,按照價格法等法律法規,對這樣的價格欺詐等行為,不但當事理發店負有機構責任,理發店法人和當事人也負有個體責任,如果達到相應處罰标準,同時也應該和機構一樣,接受行為、經濟和司法等處理。
事實上,近些年來,理發機構進行欺詐銷售和服務的案例不在少數,地方對這些行為進行查處的也非常的多,但時至今日之所以仍然有類似的欺詐行為發生,關鍵還在于這樣的行為發生的多,但實際處罰的少處罰的輕,因此有很大的利益可圖,激發了一些不法經營者的欲望。
理發是每個人的生活必需,事不大但卻卻會實實在在影響個人的生活幸福感,牽扯甚遠茲事體大。因此,針對這起理發“分區”收費,地方必須在嚴查基礎上,處理也要嚴肅“分層”進行,即機構、個人隻要達到相應處罰标準,都要進行必要的經濟、行為、司法等處理,以儆效尤提升違法成本,讓違法者得不償失守好合規經營底線。
來源: 東方網·東方快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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