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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考點大全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1-19 11:37:44

民事法律考點大全?每日重點考點民事法律關系、民事權利分類(4星考點),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民事法律考點大全?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民事法律考點大全(每日司考重點考點民事法律關系)1

民事法律考點大全

每日重點考點民事法律關系、民事權利分類(4星考點)

基本概念

1.民事法律事實:是符合民事規範,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消滅的客觀現象。民事法律事實包括民事法律行為和事件兩類。

2.民事法律關系: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由民事法律規範調整的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内容的社會關系。

3.單一民事法律關系:指隻有一組相對應的權利義務構成的民事法律關系。如就某物形成的所有權關系;約定贈與某物形成的贈與合同關系。

4.複合民事法律關系:指由兩組以上權利義務構成的民事法律關系。如買賣合同、租賃合同。

5.主民事法律關系,指相互依存的兩個民事法律關系中,能夠獨立存在的民事法律關系。

6.從民事法律關系,指相互依存的兩個民事法律關系中,不能獨立存在,須依附于其他民事法律關系而存在的民事法律關系。從民事法律關系具有(成立、效力、消滅上的)從屬性,主法律關系無效、消滅的,從法律關系亦無效、消滅。

  • 民事法律關系的産生原因:民事法律事實

  • 民事主體→行為或事件→民事法律關系→内容及效果:民事權利、義務→民事責任

    (1)民事法律行為:分為表示行為和非表示行為兩種。

    表示行為

    ①民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要素,其效果以意思表示為準。

    ②準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要素,其效果以法律規定為準。如意思通知(催告、要約的拒絕),觀念通知(債權讓與通知、承諾遲到通知)、情感表示等。

    非表示行為

    ③事實行為:不以意思表示為要素,其效果以法律規定為準。如無因管理、正當防衛、緊急避險、先占、添附、建造、創作、拾得遺失物、侵權行為、違約行為、締約過失行為。

    (2)事件

    ①自然事件:無人的參與,且人力不可抗之。如地震。

    ②社會事件:有人的參與,但人力不可抗之。

    2.不是民事法律事實

    (1)好意施惠(背後的侵權屬于):不産生合同關系,可能産生侵權。

    好意施惠與合同的顯著區别:無償、無法律約束力。

    合同原則上是有償的,有兩個例外。絕對無償合同:贈與、借用與保證合同。相對無償合同:無約定推定為無償,民間借貸、保管與委托合同。

    (2)訂立婚約(背後的給付屬于)≠支付彩禮(附解除合同的贈與合同):①最終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②辦理結婚登記後又離婚,确未共同生活;③婚前給付,但離婚後給付彩禮的一方生活困難的。

    (3)情誼行為:不具有法律約束意思,後果直接無償利他的行為。道德領域調整的關系,無法強制執行。

    (4)法外空間:自然現象等。

    (5)合同界域之外的約定:有些約定貌似合同,但是按其性質不宜适用合同法調整或者采用合同法調整将産生不公正結果的。如夫妻約定不要小孩。

    3.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

    (1)主體: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國家

    (2)内容:民事權利、民事義務或民事責任——可約定,亦可法定。

    (3)客體:物、行為、智力成果、人格利益。

    4.民事法律關系的分類

    (1)客體不同

    ①物權法律關系:物和權利

    ②債權法律關系:給付行為(債權人的作為或不作為)

    ③知識産權法律關系:智力成果(作品、技術方案、商标等)

    ④人格權法律關系:人格利益(生命、健康、肖像、隐私、姓名)

    ⑤身份權法律關系:身份利益(撫養、扶養、贍養、同居等)

    (2)單一民事法律關系和複合民事法律關系:區分單務合同、雙務合同。

    (3)主民事法律關系和從民事法律關系:能否獨立存在分類,對擔保物權意義重大。

    5.民事責任的種類:以責任人内部關系為标準劃分

    (1)按份責任:對外按份、對内無關。

    (2)連帶責任:對外連帶、對内按份。

    (3)不真正連帶責任:對外連帶、對内一人承擔終局責任。

    (4)補充責任:順位利益、過錯前提、過錯相應。

    (二)民法的三大基礎性制度

    1.民事主體制度: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

    2.法律行為制度:處分行為(轉移權利本身)、負擔行為(設立債權)

    3.财産權制度:财産權流轉的最主要方式是買賣。通過民事法律行為、物權債權及其關系兩大體系實現。過程:物權關系→經由債權關系(兩行為:合同行為、交付行為)→形成新的物權關系。

    (三)民法基本原則:是民法商法的共同原則,但商事單行法規定優先。

    1.平等原則:首要原則。

    2.意思自治原則:不得涉及公權力處分。

    3.公平原則:兩個典型顯失公平、情勢變更。

    4.誠實信用原則:帝王原則。

    5.公序良俗原則:隻适用于人身權、婚姻家庭領域。

    二、民事權利的分類

    (一)财産權、人身權

    這是依民事權利的客體所體現的利益為标準而作的劃分。

    1.人身權是以人身之要素為客體的權利,不具有直接物質利益内容的民事法律關系,人身權與其主體不可分離。人身權可以進一步劃分為人格權和身份權。但人身法律關系遭受侵害後形成的侵權之債法律關系,屬于财産法律關系。

    2.财産權是以具有經濟價值的利益為客體的權利。與人身權不同财産權可以予以經濟評價,并可轉讓。以權利的效力和内容為标準,财産權還可以進一步劃分為物權、債權、知識産權和繼承權。物權是支配物并具有排他性效力的财産權;債權是得請求債務人為特定行為的财産權;知識産權是以受保護的智慧成果為客體的權利;繼承權是按遺囑或法律的直接規定承受被繼承人遺産的權利。最主要的财産權是物權和債權。

    (二)絕對權與相對權

    這是依民事權利的效力所及相對人的範圍為标準而劃分的。

    1.絕對權是權利效力所及相對人為不特定人的權利。絕對權的義務人是權利人之外的一切人,故又稱“對世權”。

    (1)财産權:物權 知識産權

    (2)人身權:人格權

    (3)知識産權均屬絕對權(著作權特殊考慮)

    (4)綜合性權利:繼承權、社員權。

    2.相對權是權利效力所及相對人僅為特定人的權利。相對權的效力僅僅及于特定的義務人,故又稱“對人權”。

    (1)債權就是典型的相對權;

    (2)物權請求權也屬于相對權;

    (3)身份權:如生育權、扶養權、撫育權。

    (三)支配權、請求權、形成權、抗辯權

    這是依民事權利的作用為标準而作的劃分。

    1.支配權

    (1)主體:支配權權利主體特定,義務主體不特定。

    (2)特點:①支配性;②排他性;③優先性;④權利實現具有直接性;⑤公示性。

    【注意】支配權具有排他性,沒有排他就沒有支配。共有,雖是兩人以上所有,但實際上隻有一個所有權。同一物上有2個以上抵押權,但抵押權之間存在先後順序。

    (3)客體是特定化的财産和人身利益。人身權(對人身利益的支配)、物權(對物的支配)、知識産權中财産權(對無形财産的支配)等屬于支配權,其行使無需其他人積極義務的配合。

    隻需要義務人負有消極不作為的義務,即隻要容忍、不行使同樣的支配行為即可實現權利的支配目的。

    (4)支配權不适用訴訟時效。

    2.請求權

    (1)主體的特定性:權利主體、義務主體均特定。

    (2)請求權的特點:

    ①作用是請求;請求權人對權利客體不能直接支配,權利實現有賴于義務人的協助。

    ②沒有排他性具有兼容性;

    ③平等性:同一标的物上多項請求權效力相同;實現具有合作性。

    ④不需要公示。但無因管理之債必須是針對特定人,否則不成立無因管理之債。

    (3)請求權的分類

    共有支配權請求權、債權請求權、占有保護請求權、繼承權回複請求權四大類。

    (4)請求權競合

    因同一原因事實而發生内容同一的兩個以上的請求權時為請求權的競合,此時擇一行使。

    3.抗辯權

    (1)抗辯權的效力

    是對已存在的請求權發生一種對抗的權利;通過行使抗辯權,一方面可以阻止請求權效力,另一方面可以使權利人能夠拒絕向相對人履行義務。其特征:

    ①抗辯權法定:僅限于法律的明确規定,約定的抗辯不屬于抗辯權。

    ②抗辯權的功能在于阻礙請求權的行使。分為暫時阻礙的一時性抗辯權和永久阻礙的永久抗辯權。

    (2)區分狹義的抗辯(又稱否定):

    抗辯是抗辯人不承認對方享有其主張的請求權,而是主張對方的請求權全部或者部分不成立,或者已經消滅。包括權利未發生的抗辯和權利消滅的抗辯。抗辯的邏輯是:你無權請求。抗辯權的邏輯是:你有權請求,但我基于其他理由拒絕。

    (3)抗辯權的分類:一時抗辯權和永久抗辯權兩種

    一時抗辯權

    ①同時履行抗辯權

    ②先履行抗辯權(又稱順序履行抗辯權)

    ③不安抗辯權

    ④一般保證人的先訴抗辯權

    ⑤混合擔保中第三人的先訴抗辯權

    永久性抗辯:訴訟時效期間經過後的債務人抗辯

    ①訴訟時效抗辯權

    ②民間借貸自然債務抗辯權4.形成權

    (1)形成權的享有必須符合特别的正當性

    形成權的獨特性在于隻需有權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足以使權利發生法律效力,無對應義務,但相對人須容忍形成權行使之法律義務。因此形成權有兩個來源:①形成權相對人事先的同意,如約定解除權;②立法者經由價值判斷,通過法律明文規定的形成權。

    (2)形成權的特點

    ①形成權的客體是民事法律關系

    因為形成權的行使将導緻法律關系變動,其作用的對象為民事法律關系。

    ②形成權無對應的義務

    形成權行使時,相對人處于容忍形成權行使之法律效果發生的法律地位,談不上相對人負有何種法律義務。

    ③形成權具有從屬性

    形成權須依附于基礎法律關系,不能與所依附的基礎法律關系分離而移轉。如合同撤銷權、解除權不得脫離該完整合同關系而存在。

    【注意】以下兩種權利不是形成權:

    ①債權人撤銷權出題人采用折衷說,認為債權人撤銷權為綜合性權利(包括請求權能與形成權能),不屬于形成權,但适用除斥期間。

    合同法第74條: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财産,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财産,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②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對人的催告權(《合同法》第47、48條),因為催告不會直接引起權利的變動。

    (3)形成權的行使方式:

    ①形成權作為一種單方決定權,權利的行使不以對方當事人的同意為條件。形成權的行使原則上不得附條件或期限,适用除斥期間,須在除斥期間内行使。除斥期間屆滿,形成權消滅。行使形成權的意思表示不得撤銷,但可撤回。行使形成權的行為都是單方民事法律行為。

    【注意】個别形成權不适用除斥期間,如離婚請求權、共有物分割請求權、收養關系解除權。

    ②隻允許起訴、仲裁的方式提起,即形成訴權。如可撤銷合同中的撤銷權、可撤銷婚姻中的撤銷權、離婚請求權。

    【注意】形成訴權中判決生效的時點與權利變動的時點重合:自判決生效時發生物權變動。

    ③無須通過訴訟行使的形成權:單純形成權,應以單方通知的方式行使形成權,明示(書面或口頭通知)、默示(推定或單純沉默)。

    ④形成權的行使原則上不得附條件或期限。但如果條件的成就與否依相對人意思而定或者所附期限明确的,形成權的行使可以附條件或者期限。如解除權人甲向乙表示:乙不于3月3日之前付清拖欠的房租,則甲乙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屆時解除。甲行使解除權時所附的期限明确,不至于導緻法律關系不确定的後果,有效。

    (4)形成權異議

    ①一方當事人行使解除權、抵銷權時,允許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

    ②當事人沒有就異議期間達成約定的,異議期間為對方當事人收到解除通知、抵銷通知之日起3個月。

    (5)形成權的分類

    包括财産法上的形成權與身份法上的形成權兩大類,撤銷權、解除權、追認權、抵銷權等都屬形成權。

    财産法上的形成權

    物權法中的形成權

    ①典物回贖權:依據民法理論

    ②共有物分割請求權

    ③按份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

    債法中的形成權

    ①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認權

    ②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對人的撤銷權:同上合同法47、48條

    ③可撤銷合同中的撤銷權

    ④選擇之債中的選擇權

    ⑤法定抵銷權

    ⑥法定解除權與約定解除權

    ⑦試用合同中買受人的認可權

    ⑧房屋租賃合同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

    ⑨間接代理中第三人的選擇權

    ⑩确認合同無效的權利。

    身份法上的形成權

    繼承法中的形成權

    ①遺囑撤銷權

    ②繼承權抛棄

    ③受遺贈權拋棄

    ④遺産分割請求權:名為請求權,實為形成權。

    婚姻法中的形成權

    ①可撤銷婚姻中受脅迫人的撤銷權

    ②離婚請求權

    ③收養關系解除權

    (四)主權利與從權利、原權利與救濟權

    這是在相互關聯的民事權利中,依各權利的地位劃分的。主權利是不依賴其他權利為條件而能夠獨立存在的權利,從權利則是以主權利的存在為前提而存在的權利。在擔保中,被擔保的債權為主權利,而擔保權則是從權利。

    曆年真題

    06-03-01

    下列哪種情形成立民事法律關系?

    A.甲與乙約定某日商談合作開發房地産事宜

    B.甲對乙說: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給你

    C.甲不知乙不勝酒力而極力勸酒,緻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療

    D.甲應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庫遊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08-03-01

    關于民事法律關系,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确的?

    A.民事法律關系隻能由當事人自主設立

    B.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即自然人和法人

    C.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包括不作為

    D.民事法律關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規定

    08-03-51

    關于民事權利,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确的?

    A.甲公司與乙銀行簽訂借款合同,乙對甲享有的要求其還款的權利不具有排他性

    B.丙公司與丁公司協議,丙不在丁建築的某樓前建造高于該樓的建築,丁對丙享有的此項權利具有支配性

    C.債權人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人以債權人未對主債務人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為由拒絕履行,保證人的此項權利是抗辯權

    D.債權人撤銷債務人與第三人的贈與合同的權利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08-03-01(延期)

    關于民事權利,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确的?

    A.抵銷權屬抗辯權

    B.權利的行使不都是事實行為

    C.支配權的客體隻能是物

    D.請求權基于基礎權利受侵害而發生

    09-03-01

    甲被乙家的狗咬傷,要求乙賠償醫藥費,乙認為甲被狗咬與自己無關拒絕賠償。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确的?

    A.甲乙之間的賠償關系屬于民法所調整的人身關系

    B.甲請求乙賠償的權利屬于絕對權

    C.甲請求乙賠償的權利适用訴訟時效

    D.乙拒絕賠償是行使抗辯權

    13-03-51

    甲以20萬元從乙公司購得某小區地下停車位。乙公司經規劃部門批準在該小區以200萬元建設觀光電梯。該梯入梯口占用了甲的停車位,乙公司同意為甲置換更好的車位。甲則要求拆除電梯,并賠償損失。下列哪些表述是錯誤的?

    A.建電梯獲得規劃部門批準,符合小區業主利益,未侵犯甲的權利

    B.即使建電梯符合業主整體利益,也不能以損害個人權利為代價,故應将電梯拆除

    C.甲車位使用權固然應予保護,但置換車位更能兼顧個人利益與整體利益

    D.電梯建成後,小區尾房更加暢銷,為平衡雙方利益,乙公司應适當讓利于甲

    14-03-01

    薛某駕車撞死一行人,交警大隊确定薛某負全責。鑒于找不到死者親屬,交警大隊調處後代權利人向薛某預收了6萬元賠償費,商定待找到權利人後再行轉交。因一直未找到權利人,薛某訴請交警大隊返還6萬元。根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公平正義要求和相關法律規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薛某是義務人,但無對應權利人,讓薛某承擔賠償義務,違反了權利義務相一緻的原則

    B.交警大隊未受損失而保有6萬元,形成不當得利,應予退還

    C.交警大隊代收6萬元,依法行使行政職權,與薛某形成合法有效的行政法律關系,無須退還

    D.如确實未找到權利人,交警大隊代收的6萬元為無主财産,應收歸國庫

    16-03-01

    根據法律規定,下列哪一種社會關系應由民法調整?

    A.甲請求稅務機關退還其多繳的個人所得稅

    B.乙手機丢失後發布尋物啟事稱:“拾得者送還手機,本人當面酬謝”

    C.丙對女友書面承諾:“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則陪你去歐洲旅遊”

    D.丁作為青年志願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幫工

    16-03-10

    甲單獨邀請朋友乙到家中吃飯,乙爽快答應并表示一定赴約。甲為此精心準備,還因炒菜被熱油燙傷。但當日乙因其他應酬而未赴約,也未及時告知甲,緻使甲準備的飯菜浪費。關于乙對甲的責任,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确的?

    A.無須承擔法律責任

    B.應承擔違約責任

    C.應承擔侵權責任

    D.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真題答案解析

    1.06-03-01

    《民法通則》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财産關系和人身關系。

    民事法律關系是指由民法規範調整的,以權利義務為内容的社會關系,隻有法律所調整的社會生活關系才轉變為法律關系。

    C項:甲“極力勸酒”的行為造成損害,主觀上具有過失,其行為構成侵權行為,形成侵權行為之債的民事法律關系,因此C項正确。

    A項:A選項中甲與乙隻是約定對有關事宜進行“商談”,并未明确将來要訂立合作開發合同,甲乙的約定不屬于預約,沒有形成權利義務關系,因此A項錯誤。

    B項:甲屬于單獨的意思表示,形不成婚姻法律行為,雙方不形成權利義務關系,因此B項錯誤。

    D項:乙隻是邀請甲去遊泳,對甲遊泳過程中抽筋溺水身亡在主觀上并不存在故意或過失,其行為不構成侵權行為,甲乙雙方不存在民事法律關系,因此D項錯誤。

    綜上所述,本題答案為C。

    2.08-03-01

    C項: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包括物、行為、知識産權和人身利益,其中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所以C項正确。

    AD項: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的原因是法律事實,法律事實分成行為和事件,行為又可以分成法律行為和事實行為,其中法律行為通過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産生的法律關系,事實行為和事件屬于基于法律規定産生的民事法律關系,因而AD項錯誤。

    B項: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所以B項錯誤。

    綜上所述,本題答案為C。

    3.08-03-51

    A項:乙對甲享有的權利為債權,債權為相對權,不具有排他性,所以A項正确。

    B項:丁對丙享有的權利為地役權,地役權屬于物權的一種,而物權為支配權,具有支配性,所以B項正确。

    C項:保證人享有對抗債權人請求履行的權利為一般保證人的先訴抗辯權,所以C項正确。

    D項:債權人享有的撤銷權為形成權,法律上規定的形成權的存續期間為除斥期間,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所以D項正确。

    綜上所述,本題答案為ABCD。

    4.08-03-01(延期)

    B項:形成權的行使是通過民事行為來實現。因此,B項說法正确。

    A項:抗辯權是指能夠阻止請求權效力的權利,抗辯權主要是針對請求權的。形成權是依權利人單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權利發生、變更或者消滅的權利。抵銷權是指依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就能使雙方的債權在對等額内消滅的權利,顯然屬于形成權。抵銷權是形成權不屬于抗辯權。因此,A項說法錯誤。

    C項:支配權是對權利客體進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且享受其利益的權利,人身權、物權、知識産權中的财産權等都屬于支配權。人身權的客體隻能是人身,而不是物。因此,C項說法錯誤。

    D項:請求權是特定人請求特定的他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請求權依其産生方式可分為原始請求權(原權請求權)和派生請求權(救濟型請求權)。原權型請求權是指作為原生權利的請求權,合同債權是典型。而救濟型請求權是指當基礎權利受到不法侵害或者有侵害之虞時産生的救濟性權利,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是典型。因此,請求權可以作為基礎權利産生,也可基于基礎權利受侵害而産生。因此,D項說法錯誤。

    綜上所述,本題的正确答案是B。

    5.09-03-01

    本題中,甲被乙家的狗咬傷,受侵犯的是甲的人身權利,但是,由于基于甲人身權利受到侵犯的事實,給甲帶來了經濟上的損失(醫藥費、營養費和誤工費等),甲可以據此向乙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甲乙之間形成了侵權行為之債,屬于債的法律關系。

    C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适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幹問題的規定》第1條明确規定,訴訟時效僅适用于債權請求權。甲請求乙賠償的權利屬于侵權行為之債的債權請求權,應适用訴訟時效,故C選項正确。

    A項:根據上文所述,債權屬于典型的财産關系而非人身關系,本題是基于人身權利受到侵害而産生的損害賠償的财産關系,故A選項錯誤。

    B項:民事權利依照權利人可以對抗義務人的範圍,可以分為絕對權和相對權。絕對權是指義務人不确定的一般人的權利,權利人可以向一切人主張權利。相對權是指義務人為特定人的權利,權利人隻能請求特定人為一定行為,債權是典型的相對權,而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屬于債權,是相對權,而非絕對權,故B選項錯誤。

    D項:抗辯權是指對抗請求權的權利,其效果是暫時或者永久阻止請求權得以行使。否認是直接否認對方請求權的成立。抗辯權是肯定對方請求權存在的,以對方請求權為前提産生的抗辯。本題中,乙以甲被狗咬與自己無關拒絕賠償,是直接否認了甲的請求權,其拒絕賠償并非行使抗辯權而是否認,故D選項錯誤。

    綜上所述,本題答案為C項。

    6.13-03-51

    《物權法》第4條規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乙公司建造的電梯占用了甲的停車位,侵犯了甲對停車位享有的(用益物權或者所有權)。

    A項,《物權法》第74條第2款規定:“建築區劃内,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甲購得了停車位,依法對停車位享有所有權,規劃部門批準建設觀光電梯,該電梯入梯口占用了甲的停車位,侵犯了甲對該停車位的使用權。而選項中說建電梯獲得規劃部門批準。符合小區業主利益,未侵犯甲的利益是不對的。并不能因為符合小區業主的利益,而否定甲對車位的所有權。故A項錯誤,當選。

    B項,《物權法》第7條規定:“物權的取得和行使,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該條規定了禁止權利濫用原則。《物權法》第88條規定:“不動産權利人因建造、修繕建築物以及鋪設電線、電纜、水管、暖氣和燃氣管線等必須利用相鄰土地、建築物的,該土地、建築物的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乙公司的确侵犯了甲對停車位的用益物權(或者所有權),考慮到乙公司建造電梯花費200萬元(遠遠超過甲之停車位的價值),且電梯已經修成,一般而言符合更多人的利益。所以,如果甲堅持對乙主張恢複原狀、排除妨害、返還原物等責任,構成權利濫用。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對侵犯甲的權利的救濟途徑有請求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請求賠償損失。例如,所有人對于鄰人依相鄰關系的法律規定在其土地上所為的行為,像通行、埋設管、線等,雖然妨礙其所有權的行使,但所有人有容忍的義務,不得請求排除之。本題中,建設電梯取得了規劃部門的批準,是合法行為。故甲雖然是所有權人,但是甲不能請求排除妨礙,甲可以以其他方式,如請求損害賠償來救濟所有權受到的侵害。故B項表述錯誤,B項當選。

    D項,民事責任以補償性為原則。乙公司對甲置換車位并賠償甲因此遭受的損失後,及時填補了因侵犯甲物權給甲造成的所有實際損失,甲對乙就不再享有其他補償請求了。所以,對于乙公司銷售尾房獲得的利益,甲公司無權主張。民法不允許“得隴望蜀”。

    C項,甲作為所有權人,其停車位被占用,理應受到保護。而建電梯也是合法行為,符合整體利益,甲作為所有權人應有容忍的義務,置換車位可以兼顧其個人利益和整體利益。乙的行為畢竟侵犯甲的物權,考慮到禁止權利濫用,甲雖不能對乙主張恢複原狀、排除妨害、返還原物等責任,但甲認可對乙主張損害賠償責任。置換車位屬于代物清償的一種,甲有權請求乙置換車位,并賠償因此遭受的其他損失。故C項表述正确,不當選。

    綜上所述,本題的答案為ABD。

    7.14-03-01

    D項:《民法通則》第79條第2款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歸國家所有。”《繼承法》第32條規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财産,歸國家和集體所有。由此可見,在我國針對于無主财産,原則上歸國家所有。”所以,D項正确。

    A項:薛某是肇事者,基于侵權産生侵權的給付義務,所以,薛某是義務人。本案中的受害者已因交通事故而死亡,對其造成的損害其賠償請求權應當由其法定繼承人依法行使,因此并非沒有對應權利人,不存在違反權利義務一緻原則的問題。所以,A項錯誤。

    BC項:根據2008年《公安部關于印發<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範>的通知》第82條規定,對未知名死者的人身損害賠償,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将其所得賠償費交付有關部門保存,其損害賠償權利人确認後,通知有關部門交付損害賠償權利人。交警部門根據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2008)的規定代收并保管無名死者的賠償款的做法并無不當,根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公平正義的要求,這既便于無名氏的繼承人出現後及時得到賠償,又利于保護無名氏繼承人的利益。因此,交警大隊依法行使職權,合法有效,不屬于不當得利,并無需退還。所以,BC項錯誤。

    綜上所述,本題正确答案為D。

    8.16-03-01

    我國《民法通則》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财産關系和人身關系。”

    B項:乙丢失手機後發布尋物啟事屬于懸賞廣告,由民法調整。所以,B項正确。

    A項:甲請求稅務機關退還個人所得稅,甲與稅務機關不是平等主體,不由民法調整。所以,A項錯誤。

    C項:丙與女友之間的承諾屬于生活關系,不由民法調整。所以,C項錯誤。

    D項:丁作為志願者去福利院幫工,丁與福利院之間不是平等主體。所以,D項錯誤。

    綜上所述,本題正确答案為B。

    9.16-03-10

    甲邀請朋友乙來家中吃飯屬于好意施惠,不屬于民法的調整範圍,也就無需承擔責任,所以,A項正确,B、C、D三項錯誤。

    綜上所述,本題正确答案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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