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書萬語:今日薦書劉墉的《我不是教你詐》
那些你年少所讨厭所諷刺的人情世故,一旦到了30歲,你不得不接受那些所謂的原則。
看對象送 禮,有個原則,就是看對象。生活上短缺的朋友,你最好送他有實值的禮物;生活優裕的人,你可以送個有情趣的東西。送禮給前者,你的“姿态”要低,才不傷人;送禮給後者,你的“姿态”要平,才不顯得谄媚。
這個道理很深刻,對于不如意的人過高的姿态會傷了他人的自尊心,對于優裕的人過低就會谄媚。
所以,送禮也是有講究的。
要送到别人的心坎裡,不然就是浪費錢和心思。
對于窮人,要送實用的,對于富人要送有情調有趣味的禮物。
人都要面子,你的禮物再實用,如果不把面子做足,隻怕收到的會是反效果。
同事跟我吐槽:以前的自己就是圖實用,送禮的時候覺得實用最好,所以買的都是雞蛋或者特别實在的大鴨蛋,送給丈母娘。
媳婦說我送的土。後來想想,的确,送禮就是在取悅對方,送對方想要的。
而自己的禮物雖然實用,但是達不到預期的效果,也是失敗。
好像是這麼個理。
畢竟,包裝和儀式感都是一種表達尊重,重視的行為,誰不喜歡被尊重呢。
我也喜歡,我媽媽也喜歡。
以前很不在意儀式感,現在發現媽媽生日的時候送花或者剪視頻送給她,效果好于發紅包。
處世的原則是“敲自己的鑼,打自己的鼓”,“不負我心,不負我生”。有一顆很熱的心、一對很冷的眼、一雙很勤的手、兩條很忙的腿和一種很自由的心情。
雙眼眺望天空,雙腳踏在地上,取悅,浪漫開始了。
真美好!
事實上,我更希望,自己能擁有很熱的心,很冷的眼,很勤的手,很忙的腿和很自由的心情。
這樣的我,一定是既有入世的熱忱,又有出世的智慧。
也願所有人知事故而不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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