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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裡士多德哲學第一原則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25 22:18:27

亞裡士多德,生于公元前384年,古希臘哲學的集大成者,舉世公認的“第一位百科全書式的思想家“。其著述宏豐,幾乎覆蓋當時所有的知識領域(邏輯學、自然科學、天文學、生物學、心理學、哲學、倫理學、政治學、文學)。代表作品有《形而上學》、《論詩》、《工具論》、《論靈魂》等。

他不僅總結了以前所有哲學家的思想并且澄清了他們的混亂,而且把自然哲學和第一哲學、知識論緊密結合在一起,從而代表了希臘哲學的最高水平。他不僅是哲學大師,而且是邏輯學、心理學、生物學、倫理學、政治學等多個學科領域的奠基者和重要創始人。他以其在思想史上建立的不朽豐碑,赢得了人們由衷的崇敬和贊歎。

故馬克思稱之為“古代最偉大的思想家“,恩格斯稱之為古希臘思想家中“最博學的人物“,黑格爾譽之為“從來最多才最淵博的科學天才之一“。

1 亞裡士多德與柏拉圖

“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

亞裡士多德受柏拉圖影響最直接、卻反過來批判柏拉圖哲學。

1.1 亞裡士多德對柏拉圖哲學的繼承

在本體論上,亞裡士多德沿着柏拉圖理念論的思路,研究了“作為存在的存在“,把形而上學上升到最高的地位,稱之為“第一哲學“。

1.2 亞裡士多德對柏拉圖哲學的批判

然而,亞裡士多德不同意柏拉圖把理念看做是與事物絕對分離的獨立存在。相反,他将個别事物作為第一實體,批判了柏拉圖的理念論。

首先,與個别事物相分離的理念是無用的設定。這樣做,就好像一個人要想清點東西,認為東西少了數不清,企圖把數目擴大一倍再來數一樣。

其次,從物理學的角度說明理念是無用的設定。亞裡士多德認為我們隻能從運動和變化出發才能認識不變的存在,而不能從不變的存在出發認識運動和變化。

再次,設立分離的理念的理由是難以成立的。認識内容與認識對象并無嚴格的一一對應關系。例如我們思想的飛馬理念沒有對應的現實存在,穢物也沒有理念。

最後,設定兩種認識對象相分離,還會造成“第三者”的邏輯悖謬。即指為了解釋兩個概念的相似性而設定第三個概念的無限倒退。而且提出分有說和摹仿說也隻是帶詩意的比喻而已。

1.3 柏拉圖哲學與亞裡士多德哲學的精神差異

一是基本風格不同:柏拉圖崇尚理想、激情——亞裡士多德以務實、現實為标準。

二是知識背景不同:柏拉圖貶低感性事物而對自然科學認識不足——亞裡士多德吸收各門學科的成果,具有充分的自然科學知識。

三是治學方法不同:柏拉圖繼承了蘇格拉底的問答法,熱衷辯論——亞裡士多德傾向經驗性的、探索性的分析。

四是哲學的思路不同:柏拉圖追求普遍本質,與個别事物相分離——亞裡士多德從實體論中尋求連續的等級系列,克服了分離性,用潛能與實現解決了聯系問題。

五是崇尚的境界不同:柏拉圖追求真善美的最高境界、神秘的直覺性迷狂——亞裡士多德注重理性的思辨活動。

2 本原—原因論

在總結以前哲學家思想的過程中,亞裡士多德同樣考察了早期希臘自然哲學所關注的本原和原因問題。

2.1 本原和原因

所謂本原,指事物存在、生成和認識由之開始之點。亞裡士多德認為本原有三個,即載體、形式和短缺;

所謂原因,指一切事物存在和生成的全部根據和條件。縱向分為本因、偶因和自發因;橫向分為先因和後因、普遍因和特殊因、固有因和偶有因、實現因和潛能因、遠因和近因五種。

2.2 四因說

亞裡士多德認為任何事物的生成和存在都有四種缺一不可的根本原因,即質料因、形式因、動力因和所為因。

①所謂“質料因”指“是所從出的東西”,即事物由之生成并繼續存留于其中的東西,如雕像的青銅、酒杯的白銀,它是載體的首要含義;

②所謂“形式因”,一是指内在形式,即事物的“是其所是”,也就是事物之所以為該事物的本質,如雕像之為雕像,并不在青銅,而在雕像的本質;二是指外在形式,即形狀,是事物表現于外的那個樣子;

③所謂“動力因”,即動變的本原,指讓事物得以開始運動的那個初始的東西,如策劃者是行為的原因。離開了動力因,就沒有事物的存在和生成;

④所謂“所為因”,亦即目的因。亞裡士多德認為任何事物的存在和生成總有一定的目标或目的,如健康是散步的所為因,葉子向上伸是為了接受陽光。

另外,亞裡士多德認為,形式因和動力因、所為因都屬于形式,因此四因可以歸結為兩個:質料因和形式因。其中形式因高于質料因。

2.3 潛能與實現

潛能與實現是亞裡士多德哲學中的一對重要範疇,他不僅用這對範疇來闡釋質料與形式的關系,而且用以規定運動的本質,解釋實體與可感現象的關系。

潛能指事物的這樣一種存在狀态:具有能夠實現其本質和目的的潛在力量,但還沒有實現出來,而要實現出來,靠其自身又是無能為力的。潛能的定義是:最原始意義上潛能的主要規定是在他物中或作為自身中的他物的變化的本原。如建房能力不在房中而在建築者中。

實現是與潛能相對而言的另一種事物存在狀态,即存在着的事物自身或獲得了自己本質的事物。

于是,亞裡士多德認為,質料與形式的關系就是潛能與實現的關系。質料以潛能狀态存在着,形式則是實現。質料一旦獲得了自己的形式,它就實現出來,成了現實的存在。所以兩者的關系是相對的,可以轉化的。

3 運動論

在觀察和探索自然的過程中,亞裡士多德着重讨論了事物的運動問題,建立了頗具特色的運動學說。

3.1 運動的本質、種類和形式

亞裡士多德給運動下定義:“潛在的事物作為潛在存在的現實就是運動”。即是說,運動就是能運動物潛能的實現,一旦把這種能力實現出來,變成現實,就是運動。

亞裡士多德将運動分為三類:性質的(質變,如水變氣)、數量的(增減,如生物的生長)和位置的(移動,如天體運行)。

亞裡士多德還指出,運動必須區分為兩種不同的形式:一是環形運動(月上世界,無限的、完美的);二是直線運動(月下世界,有起點和終點,不可能無限)。

3.2 運動的條件:地點與時間

亞裡士多德給“地點“下定義是:包容着的物體的界限。這也就是說,地點和所包容物的體積相等,與物體最邊緣的界限同一。移動的發生是事物交換地點所引起的。因此整個宇宙都不存在虛空。

亞裡士多德把時間定義為“就先後而言的運動的數目”。時間計量運動的數目單位是“現在”,時間是間斷性和連續性的統一。

3.3 運動與運動者

亞裡士多德首先确立了一個前提:“一切被運動的事物都必然是被某物所運動的。”那麼必然有某個最初的運動者,它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它是永恒的;第二,它是不能被運動的;第三,它是唯一的。

由此可見,亞裡士多德在關于自然的運動學說中确立了作為第一推動者的神的存在,為以後的托馬斯阿奎那關于上帝存在的證明奠定了基礎。

4 存在—實體論

自巴門尼德以來,存在問題已經成為形而上學的中心問題,“存在“已經變成了一個最高的哲學範疇。亞裡士多德自然不會忽略這個問題,他的第一哲學正是對“存在“的探讨,由此形成了蔚為大觀的存在-實體論。

4.1 存在論

首先,亞裡士多德區分了兩種意義的“存在”:一是由于偶性的存在,二是由于自身的存在。“由于偶性的存在”是指某種屬性偶然地屬于某一事物,“由于自身的存在”指的是在本性上屬于主體自身的東西。哲學研究的是後一種存在。

亞裡士多德由此引入了範疇概念。範疇體系,就是世界的邏輯結構。亞裡士多德斷言“由于自身的存在”就是範疇表所表示的那些,因為每一範疇都表示一種與之相同的存在的意義。在《範疇篇》中,他列舉了十個範疇:實體、數量、性質、關系、何地、何時、所處、所有、動作、承受。它們囊括了事物由于自身的所有存在的意義或存在方式。

亞裡士多德說:“存在着一種研究作為存在的存在,以及就自身而言依存于它們的東西的科學。”這門科學就是第一哲學,亦即“形而上學”。

4.2 實體論

所謂實體,就是作為“存在”其他意義的依據和支撐者,作為存在背後的那個存在本身。亞裡士多德說:““盡管存在的意義有這樣多,但‘是什麼’還是首要的,因為它表示實體。”

其實,亞裡士多德的實體學說并不是固定的。随着思考的深入,亞裡士多德不斷修改着自己的學說,主要論述集中在《範疇篇》和《形而上學》中,我們一般将亞裡士多德的實體學說分為如下三個階段。

4.2.1 具體事物是第一實體

在《範疇篇》中,亞裡士多德通過制定判斷實體的五條标準,區分了第一實體和第二實體,從而提出了他最初的實體學說。

第一條:“實體,在最嚴格、最原始、最根本的意義上說,是既不述說一個主體,也不依存一個主體的東西”。

第二條:“所有的實體,似乎都在表示某一‘這個’”。“這個”指單一的、個别的東西,亦即個體。

第三條:“實體自身沒有對立物。”

第四條:“實體似乎無更多或更少等程度上的差别。”即是說同一類實體的各個個體間無程度差别。

第五條:“在數目上保持單一,在性質上卻可以有對立面。”

因為個别的具體事物最符合這五條标準,所以它是第一實體。而包含具體事物的種和屬是第二實體,因為它們基本上符合标準,但是實體性不如具體事物。

4.2.2 事物的形式是根本實體

在《形而上學》第五卷第八章中,亞裡士多德分别區分了四種實體:1.水、火、土、氣等單純物體及其複合物;2.事物存在的原因(如靈魂之于動物);3.構成事物的規定性和标志性的内在部分(如構成體的面);4.事物的何以是,即本質。

然後,他又在此基礎上概括出實體的雙重含義:“或者是最終的主體、載體,它永不對他物作訴說;或者是某一獨立的、單個的存在,這是個别事物的形狀和形式。”

由此可見了亞裡士多德的思想變化:首先,在這裡沒有第一、第二的等級排列,四種實體和雙重含義似乎都是平等并列的,取消了個别事物的至尊地位;其次,排除了種、屬概念,增添的都是事物内部的根本性因素,而且第一次把形式作為實體的雙重含義之一;最後,判斷實體的标準隻保留了五條标準中的一、二條,用第一條衡量“主體”或載體,用第二條規定形狀和形式。

在《形而上學》七八九卷中,亞裡士多德實體學說的深入發展,重申了實體是存在的首要意義的觀點,所有事物和範疇都由于實體而存在。分别考察了“載體、普遍、種、是其所是”是否是實體。所謂個體的是其所是,就是那就其自身而言的是、存在。

亞裡士多德最後得出結論,個體和它的是其所是是同一的。“是其所是”是實體,事物的形式才是第一實體。總而言之,亞裡士多德認為,事物由質料和形式構成,質料是沒有規定性的潛能,因而不能獨立存在,形式則是實現了的“這個”,是事物的是其所是,所以更是實體。

由此可見,随着哲學思考的深入,尤其在知識問題上,亞裡士多德哲學中的柏拉圖主義色彩越來越濃厚了,表現出明顯的擡高形式貶低質料的傾向。

4.2.3 純形式的神是最高實體

《形而上學》第十二卷後五章被看做是亞裡士多德實體學說的“神學”。區分了三種實體:非永恒的感性實體(具體事物);永恒的感性實體(天體);永恒的不動的實體(即神,其本質即是現實性,沒有任何質料和潛能)。正因為是完全的現實性和無質料的純形式,所以才成為永恒運動的原因,即第一動者。

從具體事物是第一實體,到(事物的)形式是根本實體,再到(純形式的)神是最高實體,這可以理解為亞裡士多德實體學說的發展過程。

值得注意的是,對亞裡士多德來說,對神的崇拜是純思辨活動,是智慧和幸福的頂點。但是這個神并不是宗教神而是哲學神,它是邏輯分析的産物,又是思想(理性)的代名詞。

5 靈魂論

亞裡士多德在吸收前人哲學家的靈魂學說的同時對其進行了批判,他既不同意德谟克利特所說的精細原子,也不同意畢達哥拉斯的神秘靈魂觀,更不同意柏拉圖斷定的絕然獨立的靈魂存在。

5.1 靈魂的本質及其與軀體的關系

亞裡士多德給靈魂下的定義是:“潛在地具有生命的自然物體的形式”。他認為,靈魂不能脫離軀體而獨立存在,隻有在軀體中靈魂才能發揮作用。

5.2 靈魂的等級和功能

亞裡士多德區分了三種靈魂的等級:一、植物靈魂或營養靈魂(具有營養能力:攝取食物和生殖);二、動物靈魂或感覺靈魂(具有營養能力,感覺、欲望和位置移動);三、人類靈魂或理智靈魂(以上功能并加上推理和思維能力);

6 其它

哲學是一門唯一自由的學問。

6.1 哲學是一門唯一自由的學問

亞裡士多德認為,求知是人的本性,人們是由于詫異開始研究哲學的,研究的目的就是為了擺脫無知,并不是為了實用。哲學與一門生産學科不同,它不是為了别的什麼好處,而僅僅是為了追求知識。正如我們說一個自由的人是為自己活着,不是為伺候别人而活着。哲學也是一樣,它是唯一的一門自由的學問,因為它隻是為了它自己而存在。

當然,亞裡士多德所理解的知識與現代意義下的科學知識大相徑庭,對他而言,知識并沒有實用的目的,因此哲學隻是為智慧而求智慧的思辨活動,不服從任何物質利益和外在目的,因此是自由的學問。

6.2 中道學說

亞裡士多德指出,實踐智慧選擇德性的标準是“中道”,是一種由于過度和不足而引起的兩種惡行之間的中道。如勇敢是怯懦和魯莽的中道。人們行善隻有一途,作惡的道路卻是多條,各種邪惡情感和行為沒有中道,例如過度的無恥與不足的無恥仍然是邪惡的。

6.3 淺談《形而上學》

我在這裡談一下個人對這本書的看法。

首先,難讀,比《小邏輯》還難。很多抽象概念——如“先于“、“一與多“、“種和屬“——彌漫在書本的各個角落,惟恐讀者進入不了第一哲學。由于古代的抽象概念沒有如今的抽象概念這樣固定化,亞裡士多德所探讨的一些語詞還處于模糊的概念狀态,而我們帶着已固化的先見去閱讀,難免要費不少功夫:這些功夫就是用來拆解頭腦中的現成概念,把它們還原為空洞的語詞,再沿着亞裡士多德的分析道路來充實這個概念。

其次,沒有體系,相反,亞裡士多德的思想是一種從不同角度不同方面進行探究的動态進展。如本篇第四節“存在-實體論“中所述,亞裡士多德的實體學說随着思考的深入是不斷變化的,因此,本書沒有固定的哲學體系,閱讀每一篇文字之前都要準備好進入一種全新的分析模式。

亞裡士多德哲學第一原則(亞裡士多德古希臘哲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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