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的曆史上出現的許許多多著名官吏,有的利用手中的權力貪贓枉法,以權謀私,中飽私囊。反之有的為官清廉,剛正不阿,而名流今史,前者臭名昭著,後者流芳百世。在曆代的官吏當中,最受百姓愛戴的還要屬開封府的包拯了。他幾乎是家喻戶曉,他判案鐵面無私,為官公正嚴明,人送外号包青天。他為民申冤斷案神速,并且不畏強權。他秉承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然而就是這樣一位為百姓造福為己任,一心為國為民,受萬民愛戴的好官,卻一直被人誤認為官拜丞相。因為她鐵面無私,把始亂終棄的驸馬陳世美正法,于是就有了陳世美原配夫人秦香蓮的那句廣為流傳的唱詞,“相爺替民申冤屈”。而縱觀包拯的宦海生涯,不難發現他并未曾官拜丞相,那為何百姓們又叫它丞相呢?
說到包拯的官職,就不得不從整個北宋的官制探究原因。宋朝的政治體制與其他封建王朝不太一樣,宋朝沒有固定的成效,也就是說這個職位并不是鐵飯碗,他采取的是輪官制,而這樣做的目的就在于集中皇權,分散相權,以改變之前宰相一人之下,萬人之上與皇權之間的尖銳矛盾。北宋前期人設三省,中書,門下,尚書,中書省的長官為正丞相,安居政事為副丞相。而我們的包青天包拯是北宋天聖5年的進士,包拯志行緻信父母在不遠遊,所以他在高中進士之後并沒有馬上的選擇入朝為官,而是在父母相繼駕鶴西去之後守孝完畢,在親戚朋友的勸說之下才踏足仕途。
直到宋景佑4年,包拯任知縣頗有政績,後來被叫任瑞州知州,回京之後任監察禦史,對處事不當行為不法的官僚都可以進行彈劾,也就是相當于現在的中紀委書記。後來他最高任職樞密副使管理軍政形同于宰相,官居正二品。而包拯在書密副使這一職位上,不過一年半的光景就去世了在死後追贈了他一品禮部尚書,所以包拯一輩子都沒有當過丞相。
包拯為官26載,最為人熟知的便是開封府也相當于現在的直轄市部級領導,直至他去世也沒能坐上相位。之所以在民間稱它為丞相,大概是因為老百姓們都希望這樣的好人能夠做最大的官,替民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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