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12月29日消息(記者 王燕珍)還沒上牌的電動自行車,海南交警喊你快來上牌了。12月29日,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決定在全省範圍内開展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工作,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工作自2022年1月1日開始至2022年3月15日結束。那麼,如何區别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交警也給出了解答。
據介紹,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駕駛該類車輛不需要機動車駕駛證;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和電動兩輪普通摩托車均屬于機動車,需考取相應駕駛資格的機動車駕駛證。
一張圖讓你分清什麼是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普通摩托車:
外觀辨認
電動自行車
電動自行車一般長這樣,有腳踏騎行功能,外觀顯得簡易輕巧。
電動兩輪普通(輕便)摩托車
電動兩輪普通(輕便)摩托車一般長這樣,外觀上不具備腳踏騎行功能。
合格證辨認
電動自行車合格證
電動兩輪普通摩托車合格證
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合格證
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不難區分,各位小夥伴在購車時一定要仔細分辨車輛選擇适合自己的車型,保留好車輛憑證及時辦理登記上牌手續,駕駛電動兩輪普通(輕便)摩托車一定要取得相應的駕駛資格。
那麼,駕駛電動自行車和電動兩輪普通(輕便)摩托車又有哪些不同規定?
1.駕駛資格不同
電動自行車:不需要駕駛證,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應當年滿十六周歲。
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持F證、E證、D證;
電動兩輪普通摩托車:持E證、D證。
2.行駛路權不同
電動自行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内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電動兩輪普通(輕便)摩托車:在機動車道最右側車道行駛。
3.載人規定不同
電動自行車:駕駛電動自行車隻能搭載一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搭載人員。
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不可載人。
電動兩輪普通摩托車:除駕駛人外,有固定座位的再核定乘坐1人,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十二周歲的未成年人。
另外,不同的規定也有不同的法律責任,電動(輕便)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及處罰記分如下:
1.無證駕駛電動兩輪普通(輕便)摩托車上道路行駛:罰款200-2000元,可以并處 15 日以下拘留;
2. 電動兩輪普通(輕便)摩托車未懸挂機動車号牌:罰款 20-200元,機動車駕駛證記 12 分;
3、使用僞造、變造電動兩輪普通(輕便)摩托車号牌、行駛證、駕駛證的:處 15 日以下拘留,并處罰款 2000—5000 元,機動車駕駛證記 12 分;
4、使用其他電動兩輪普通(輕便)摩托車号牌、機動車行駛證:罰款 2000—5000 元,機動車駕駛證記12 分;
5.駕駛電動兩輪普通(輕便)摩托車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罰款 20-200 元
6.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載人:罰款 20-200 元;
7.駕駛電動兩輪普通(輕便)摩托車闖紅燈:罰款20-200 元,機動車駕駛證記 6 分;
8.駕駛電動兩輪普通(輕便)摩托車逆向行駛:罰款20-200 元,機動車駕駛證記 3 分;
9、擅自改變電動兩輪普通(輕便)摩托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罰款 500 元;
10、飲酒後駕駛電動兩輪普通(輕便)摩托車:處暫扣 6 個月駕駛證,并處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罰款,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
11、醉酒駕駛電動兩輪普通(輕便)摩托車: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海南交警表示,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及處罰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處罰規定正在修訂中,屆時公布。請大家分辨自己的車型後抓緊時間上牌,同時要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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