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張庭銘
4月24日,記者從成都市交管局獲悉,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發布《關于恢複城區小型載客汽車“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決定于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起,恢複小型載客汽車“尾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通告》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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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關于恢複城區小型載客
汽車“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為進一步統籌推進常态化疫情防控與社會經濟發展,結合成都市道路交通實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決定于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起,恢複小型載客汽車“尾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現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尾号限行”時間:工作日7:30至20:00。
二、“尾号限行”範圍:成都市繞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三、“尾号限行”車輛:所有“川A、川G”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四、“尾号限行”規則
(一)上述限行車輛按照機動車号牌(含臨時号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分為五組,每個工作日禁止一組上述限行時間和限行區域内通行。尾号組合及對應規則分别為:星期一為“1”和“6”;星期二為“2”和“7”;星期三為“3”和“8”;星期四為“4”和“9”;星期五為“5”和“0”。
(二)星期六、星期天因法定節假日調休變更為工作日的,當日不實施“尾号限行”。
五、下列車輛不受“尾号限行”措施的限制
(一)懸挂新能源汽車号牌的載客汽車;
(二)持C5駕駛證的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汽車;
(三)軍車、警車、消防救援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和巡遊出租車;
(四)懸挂使領館号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外籍車輛;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受行駛線路、行駛方向限制的車輛。
六、對違反本通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将依法處罰。
成都交警衷心感謝廣大市民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充分理解,希望繼續與您一道攜手前行,共治交通擁堵,共建綠色交通,共享美好生活。
來源: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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