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山西省發布重污染天氣1号調度令,要求太原、朔州、忻州、呂梁、晉中、陽泉、長治、晉城、臨汾、運城等10市提前部署,山西多地實施“機動車臨時限行”,全省“尾号限行”範圍再擴大!
根據省環境監測中心站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氣象局會商預測及分析研判結果:
1月4日—5日,朔州、呂梁空氣質量以中度污染至重度污染為主;太原、忻州、陽泉、晉中、臨汾、運城、晉城、長治空氣質量為重度至嚴重污染,其中太原、晉中、臨汾、運城等市可能出現嚴重污染。
1月6日—8日,朔州、呂梁空氣質量以輕度至中度污染為主,短時可能出現重度污染;太原、忻州、陽泉、晉中、臨汾、運城、晉城、長治空氣質量以中度至重度污染為主,太原、臨汾、運城等市短時會出現嚴重污染。
因此,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下發今年重污染天氣1号調度令,要求太原、朔州、忻州、呂梁、晉中、陽泉、長治、晉城、臨汾、運城等10市提前部署,做好應對保障工作。
太原明天限行尾号為1、3、5、7、9的車輛
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機動車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為應對空氣重污染、保護公衆健康,市政府決定,按照《太原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對在本市行政區域内道路行駛的機動車(含臨時号牌車輛)采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二、限行區域:繞城高速東環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晉中段)以西,繞城高速北環段以南,繞城高速西環段、青銀高速(太原羅城至清徐段)以東,小牛線、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道路範圍内。
三、限行措施:對進入限行區域道路行駛的所有機動車實行單号單日、雙号雙日行駛管理措施。具體為:
号牌尾号為單号的(1、3、5、7、9)在單日通行;号牌尾号為雙号的(2、4、6、8、0)在雙日通行(尾号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數字為準);對進入限行區域道路行駛的載貨汽車執行通行證和單雙号限行規定。
四、以下機動車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公共汽車、出租車、長途客運車(含旅遊客車)、經公安交管部門核定的學校校車以及通勤大型載客車;執行任務的警用車、執法車、消防車、救護車、清障車;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及殡葬專用車輛、純電動汽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
五、在采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期間,除執行本通告規定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對違反規定行駛的機動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将依法處理。
“尾号限行”範圍再擴大 山西多地實施“機動車臨時限行”
晉中市:榆次區
限行區域:大學街(含)以南、思鳳街(含)以北、環城東路(不含)以西、環城西路(不含)以東道路範圍内。
限行措施:對進入限行區域道路行駛的所有機動車實行單号單日、雙号雙日行駛管理措施。
号牌尾号為單号(1、3、5、7、9)的單日通行;
号牌尾号為雙号(2、4、6、8、0)的雙日通行;
尾号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數字為準;
對進入限行區域道路行駛的載貨汽車執行《通行證》管理和單雙号限行規定;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公務車在單雙号限行的基礎上,再停駛30%,并停放在所在單位指定地點。
平遙縣
限行區域:平遙縣縣城區。
限行措施:對進入限行區域道路行駛的所有機動車,實行單号單日、雙号雙日行駛管理措施。
尾号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數字為準;對進入限行區域行駛的載貨汽車執行《通行證》管理和單雙号限行規定。
即将解除限行區域:
運城市
限行區域:對運城市主城區,運城市經濟開發區和空港經濟開發區主街道,永濟、臨猗、聞喜、平陸、夏縣等市(縣)主城區實施單雙号臨時限行。
運城市主城區範圍為:涑水街以南,聖惠路以東,濱湖大道以北,安邑西路、安邑路以西。各市(縣)限行區域以當地大氣污染防治領導組辦公室公告為準。
限行措施:車牌尾号為單号的(1、3、5、7、9)在單日通行;
車牌尾号為雙号的(2、4、6、8、0)在雙日通行(尾号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數字為準)。
臨汾市
限行時間:2017年1月1日18:00時至5日(預計)重污染天氣預警解除(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限行區域:臨汾市城區規劃區域:108國道(不含)以西、高速鐵路橋以東;高河橋(含)以南、南環路(不含)以北。
限行管制:
(一)施工車輛、渣土運輸車輛、混泥土攪拌車輛全部停用;黃标車和國I、國II排放标準輕型汽油車全部限行;其他機動車輛,在限行範圍内一律按車牌尾号實施限行(含臨時号牌)。
(二)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号為單數單日通行,尾号為雙數、0和英文字母的雙日通行。
(三)單雙号限行期間,市區公交免費乘坐。
(四)外省、市及其它各縣、市機動車輛進入臨汾市區,一律執行單雙号限行臨時交通管制措施。
(五)公務用車在實施機動車單雙号限行臨時交通管制措施的基礎上,再縮減30%的出行率。
(六)以下機動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公共汽車、出租車、長途客運車(含旅遊客車)、郵政專用車、學校校車以及通勤大型載客車;執行任務的警用車、消防車、救護車、清障車、礦山搶險車、軍車;新鮮瓜果、蔬菜及鮮奶運輸車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及殡葬專用車輛、純電動汽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
(七)各縣、市限行措施根據各縣、市大氣污染防治辦調度令執行。
機動車輛要嚴格遵守單雙号限行規定,對違反交通限行管制措施的,自2016年11月25日第一次實施重污染天氣機動車單雙号臨時交通管制措施以來,首次違反交通管制限行措施者依法給予警告處罰,第二次将依法給予罰款處罰。
與此同時,山西省10市還将采取以下污染減排調控措施
1、城市建成區範圍内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工程、混凝土攪拌站、城中村改造拆遷工程全部停工,各類渣堆、土堆、料堆一律苫蓋,所有渣土運輸車輛全部停運。
2、城市建成區範圍内不承擔供暖任務的20蒸噸及以下燃煤工業鍋爐、茶浴爐一律停運。
3、火電、鋼鐵、焦化、化工等重污染行業在現有應急減排措施的基礎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一步降低生産負荷。不能實現穩定達标排放的工業企業一律停産。
4、水泥企業至2017年3月31日,一律停産(除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廢棄物等任務且達标排放的企業外)。
5、所有采石、采砂、瀝青攪拌、石材加工等行業全部停産。
6、加強散煤污染治理,嚴厲打擊違法銷售劣質煤、劣質焦行為。
7、加大黃标車、無标車、冒黑煙車等查處力度。
8、嚴禁稭稈、垃圾、樹葉、荒草等露天焚燒行為。
9、嚴禁土小企業死灰複燃。
10、非冰凍期間城市主要道路增加灑水降塵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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