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如何确定?保障性租賃住房如何滿足新市民、青年人不同的租賃需求? ……這份“問答”請收好!
問:保障性租賃住房與公租房有什麼聯系與區别?
答:保障性租賃住房與公租房都是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是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政府給予政策支持,引導多主體投資、多種渠道籌集“小戶型、低租金”租賃住房;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鎮住房、收入困難家庭,由政府承擔兜底保障責任,負責提供實物房源和貨币補貼,執行嚴格的準入、退出管理。
問:杭州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籌建目标是什麼?
答:“十四五”期間,我市計劃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33萬套(間),年度租賃住房用地供應面積占出讓住宅用地供應面積比例達到10%以上,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套數占新增住房供應套數比例力争達到30%以上。
問:哪些人可以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如何确定?
答: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對象為一定區域内無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租金按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評估租金。
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建設要求是什麼?
答:我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分為住宅型和宿舍型。其中,住宅型建築面積标準原則上不超過70平方米,确需超過标準的,須報經各區政府批準且最高不得超過100平方米;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建築面積标準為20—45平方米,且該類戶型不得少于80%,一般不超過50平方米。
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土地支持政策有哪些?
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企事業單位可将依法取得使用權的閑置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産業園區内以及産業園區外符合條件的存量工業項目,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比上限可由7%提高到15%,建築面積占比上限相應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允許改建為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結合“一核九星”城市功能定位和産業布局,合理安排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
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财政支持政策有哪些?
答:對符合規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項目,積極争取中央、省級财政的各項補助資金,市級财政通過現有政策及資金予以支持;各區政府可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制定保障性租賃住房資金支持措施,加大資金支持力度。
問:保障性租賃住房有哪些房源籌集方式?
答: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産業園區配套用地和存量閑置房屋、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等5種籌建渠道基礎上,支持探索利用村級留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鼓勵利用地鐵、公交停保基地等上蓋物業新(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将閑置或已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用途的政府、國有企事業單位投資的公租房、安置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調整為保障性租賃住房使用管理。
問:保障性租賃住房如何滿足新市民、青年人不同的租賃需求?
答:通過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供給,緩解租賃市場結構性供給不足,讓新市民、青年人能夠租到合适的房源,實現“租得到”;發展小戶型和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實現“租得起”;引導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安排在産業園區及周邊、軌道交通站點附近和城市建設重點片區等區域,從而促進職住平衡,實現“租得近”;穩定供應,明确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得上市銷售或變相銷售,推動租賃關系相對穩定,實現“租得穩”。
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其他支持政策還有哪些?
答: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根據用地性質按照居民分類标準執行;支持金融機構以市場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賃住房自持主體提供長期貸款、發行金融債券、募集資金用于投放保障性租賃住房貸款;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享受國家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并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問:目前杭州市保障房租賃住房籌建情況如何?
答:截至10月底,杭州市已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10.7萬套(間)。其中,藍領公寓制度屬全國首推,已籌集房源4.24萬套(間),交付使用2.21萬套(間),累計入住服務性行業的外來務工人員2.45萬戶;全省首推人才專項租賃住房,已籌集房源5.2萬套,開工建設3.67萬套,并在主城區開展了1300餘套房源的試點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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