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核算範圍?1.“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科目,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核算範圍?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1.“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科目
•核算兼有銷售服務、無形資産或者不動産的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截止到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不得從銷售服務、無形資産或不動産的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留抵稅額。
•納入營改增試點當月月初,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按不得從銷售服務、無形資産或不動産的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留抵稅額,借記“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待以後期間允許抵扣時,按允許抵扣的金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科目。
2.“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
•核算一般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發生的增值稅計提、扣減、預繳、繳納等業務。
【例題·計算題】某企業轉讓一台使用過的機器設備(假設已作為固定資産使用),該設備2007年8月購入,原價80萬元,現以30.9萬元售出。
稅收政策:按3%的征收率減半征收,應納增值稅=309000÷1.03×2%=6000(元)
① 取得轉讓收入時借:銀行存款 309 000 貸:固定資産清理 303 000
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6 000
②繳稅時借: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6 000 貸:銀行存款 6 000
3.“應交稅費——代扣代交增值稅”科目
•核算納稅人購進在境内未設經營機構的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内的應稅行為代扣代繳的增值稅。
•例:某一般納稅人接受某境外單位咨詢服務,合計咨詢費10.6萬元,并履行了代扣代交義務,則其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 10(實際情況可能為無形資産、生産成本等)
•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0.6 (若為小規模納稅人,直接計入成本費用或資産)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10
• 應交稅費-代扣代交增值稅 0.6
•實際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代扣代交增值稅 0.6
• 貸:銀行存款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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