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專用章屬于公章嗎?它們使用範圍不同,公章适用範圍廣,覆蓋合同章合同章隻能在合同上用;執章人不同,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管理,合同章由法人和專門的合同人員保管;管理部門不同,合同章的管理部門是法律部門,公章的則是公司的綜合管理部門;是權力和确認力不同,公章具有最高的效力,合同章隻能在簽約的範圍内代表單位,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合同專用章屬于公章嗎?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它們使用範圍不同,公章适用範圍廣,覆蓋合同章。合同章隻能在合同上用;執章人不同,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管理,合同章由法人和專門的合同人員保管;管理部門不同,合同章的管理部門是法律部門,公章的則是公司的綜合管理部門;是權力和确認力不同,公章具有最高的效力,合同章隻能在簽約的範圍内代表單位。
一、合同加蓋什麼章才有效
合同印章反映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當事人為企業法人的,使用企業公章或合同章即可,如當事人為自然人的,使用名章即可。如适用财務章等其他領域專用章訂立合同的,在能否客觀體現:訂立合同時蓋章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容易産生争議。
另外,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均是有效的,并不規定簽字一定要配蓋印章,如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簽字,但未加蓋企業公章,原則上說也是有效的。但是存在效力瑕疵,易産生法律風險。因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權利訂立合同,如沒有加蓋企業公章,則易被認為相關合同行為是個人行為,而非企業的行為。
二、合同蓋章後需要簽字嗎
1、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該條中的簽字與蓋章之間是選擇關系,即當事人既可以隻簽字而不蓋章,也可以隻蓋章而不簽字,也可以既簽字又蓋章。
2、簽訂書面合同時,并不必須要同時簽字和蓋章,因為有權簽字人和公司印章都代表了公司,是公司行為。合同一方是自然人的,簽字或者按指印即可,如果合同一方本人不能到場簽署,其合法授權的人員可以在授權範圍内代簽。
3、合同一方是企業單位的,簽字人應當是該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經法定代表人和單位授權的其他人在授權範圍内代簽。
三、合同簽字蓋章要注意什麼
合同的條款并不要求當事人自行書寫,但必需要親自簽字或蓋章。簽字人應當是當事人本人,或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經授權的部門機構的負責人、代理人。對于後者,較為謹慎的方法是由簽字人交書面法人授權書。
法人授權書應當包括以下内容:被授權人的基本情況,明确的授權範圍包括授權的時間範圍,對象等,授權人或授權單位的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授權日期。
蓋章要與訂立合同的主體相符。通常會出現,合同當事人一欄與蓋章主體不同。這将給合同的履行,主體的确定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義訂立合同,但單位的内設機構則不盡然。
簽字時最謹慎的方法,是頁簽。簽字時最好用藍黑色的墨水,易于分辯是否是原件。有當事人習慣用炭素墨水,以為利于長年保存。對于一般的合同而言,不存在這樣的問題。當原件與複印件發生分辯困難時,才是真正的麻煩。
蓋章時要加蓋騎縫。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時起成立。因此,并非必須簽字同時蓋章合同才成立,隻需其一即可。一般訂立合同時當事人都要同時簽字并蓋章,雖不必要,但應當說是有利而無害的。在簽字人無權代表或無權代理時,有蓋章便不會影響合同的成立。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頁、投标函未加蓋投标人印章;或未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由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原件都屬常規錯誤,文件封裝之前一定要認真檢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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