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港台娛樂圈裡,唯一一個被老公捉奸在床,臭名遠揚的女人。
她憑借一首《野百合也有春天》,歌聲紅透大江南北,事業如日中天的她,卻因為一段女強男弱的婚姻摧毀得面目全非。
為什麼一個給老公戴綠帽子的女人,卻讓所有人為她感到可悲可歎呢?
今天,我們就順着時光機,穿越到2008年,尋找那段漸漸被人淡忘的往事吧!
2008年8月26日的淩晨,在一名男子的帶領下,警方闖入一棟私人别墅中,該名男子輕車熟路地打開卧室房門,看到赤身裸體的妻子與奸夫睡在床上。
該男子怒火中燒,拿出相機就開始拍照,聽到聲響的妻子驚慌失措地急忙遮擋自己裸露的身體,但還是被前來捉奸的老公拍到了實證。
第二天,關于歌星潘越雲出軌,被老公捉奸在床的新聞轟動整個娛樂圈,高高在上的歌壇天後,瞬間變成了被人人唾棄的“野百合”。
不過這件當年轟動全台的醜聞,潘越雲卻大呼冤枉,自稱苦主的她,聲稱自己是被老公陷害,若真如此,那個甘願頂着頭上一片綠草油油,被人恥笑老婆給自己戴綠帽的男人,為何出此下策呢?
這件事情,真假難辨,或許一切都要從頭開始,慢慢捋。
1957年11月19日,出生于台北高雄的潘越雲,本名叫潘月雲,她是家裡最小的女孩,上面還有哥哥和姐姐,她是含着金湯匙出生的小公主。
潘宅是一棟四層樓的洋房,從小衣食無憂的潘越雲,享受着被家人精心呵護的生活。
作為潘家的掌上明珠,她接受了非常好的家庭教育,父母的生活品味也非常高,藝術氛圍很濃的家中,音樂是必不可少的,家裡收藏的黑膠唱片不少,無論是中國古典音樂,還是西洋音樂,潘越雲都很喜歡聽。
在這種環境下成長的文藝範兒女生,長大成人之後,自然而然地想成為一個在音樂圈閃亮的女孩子。
為了成就自己的音樂夢想,潘越雲選擇在酒吧當駐唱歌手,她入駐的第一個站點,就是高雄。
當時跟她同台演出的還有一個叫蘇芮的歌手,那個時候,蘇芮比她出道要早,而且在當時相當出名。
不過潘越雲屬于後起之秀,她的演唱方式,漸漸地也得到了很多客人的喜歡與認可。
潘越雲獨特的嗓音,吸引了一個人的注意,這個人就是滾石唱片公司的音樂制作人,邰肇玫。
在邰肇玫的推薦之下,潘越雲來到台北的錄音間,接連試唱了三首歌,《恰似你的溫柔》、《忘了我是誰》,另外還有一首西洋歌曲。
潘越雲憑借這三首歌曲,征服了唱片公司面試官的耳朵。
1980年10月31日,潘越雲成為滾石唱片的首位簽約女歌手。
對于一個樂壇新人來說,潘越雲的發展,要比自己的老搭檔蘇芮順利多了。
就在潘越雲跟滾石簽約的這一年,蘇芮在好友的提醒下,發覺自己的老公阿文出軌了,當機立斷的蘇芮很快就跟阿文離婚,從此一刀兩斷。
彼時的潘越雲,在滾石這個金光閃閃的平台上,事業發展得順風順水,接連出了幾張反響非常好的唱片。
1982年,潘越雲憑借銷量10多萬張的個人專輯《天天天藍》,一舉拿下台灣樂壇的金鼎獎。
在此之後,潘越雲接連唱出多首代表作,比如《胭脂北投》、《幾度夕陽紅》、《我是不是你最愛的人》等等,這些當年家喻戶曉的歌曲,堪稱她的經典之作,多年以後,那首《我是不是你最愛的人》,傳唱度依舊很高。
著名樂評人羅大佑這樣評價她的歌聲,辨識度很高,音色雖然張力略顯不足,但是難得的是情緒彌補了這個不足。
她的聲音中,最有魅力的地方,如同山谷奔騰的溪流,聽起來很悅耳。
年輕時候的潘越雲,一頭烏黑亮麗的長卷發,一襲波西米亞的長裙,很有異域女子的風情,長得漂亮,事業上也是春風得意。
不過由于那個時候她太專注于搞事業了,一不小心就把自己弄成了大齡剩女。
按理說,這樣優秀的女子,值得擁有一個幸福的婚姻。
然而,這世間沒有十全十美的事情,潘越雲所有的好運氣,都被一場糟糕無比的婚姻,毀得一敗塗地。
1997年,40歲的潘越雲跟畫家黃光全在餐廳相識。
兩個人因為都是喜歡藝術的人,彼此相談甚歡,很快就陷入了熱戀當中。
談了兩年的戀愛之後,兩個人順理成章地領證結婚,潘越雲原本以為這是一個幸福的開始,沒想到卻成為所有噩夢的開始。
剛剛度過蜜月期,僅僅一百天之後,黃光全就原形畢露了,原來,他在書畫界一直沒有闖出什麼名堂,收入也是朝不保夕,這跟潘越雲如火如荼的事業相比,差距太大。
女強男弱的婚姻組合,讓黃光全在妻子面前,總感覺低人一等,雖然潘越雲并不介意,但是黃光全卻總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最初的時候,黃光全對潘越雲實行的是語言暴力,出言譏諷,含沙射影的話,他說起來滔滔不絕。
後來覺得語言暴力不過瘾,他居然對潘越雲實行了家暴,在潘越雲懷孕8個月的狀态下,在她面前揮舞餐刀,吓得潘越雲動了離婚的念頭。
但是黃光全并不同意離婚,因為他還要靠潘越雲的錢養活自己呢。
雙方因為這件事情糾纏不休,當時他們的女兒還小,潘越雲的事業也正處于上升期,若是此時離婚,難免對她的事業會有影響,所以潘越雲提出了暫時分居的決定。
但是死纏爛打的黃光全,并沒有遵守分居的約定,他經常跑到潘越雲的住所糾纏他。
不堪其擾的潘越雲接連搬了三次家,但是依舊沒能擺脫黃光全的糾纏。
若是潘越雲能夠像她的昔日好搭檔蘇芮那樣,當機立斷的離婚,想必後來也不會發生那一連串狗血淋頭的事情。
潘越雲跟黃光全分居之後,她跟樂壇的同事黃啟洲産生了感情,兩個人相戀之後在一起同居了。
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時的潘越雲還是有夫之婦的身份,雖然她跟黃光全分居了,但是她仍然是他的合法妻子。
潘越雲跟别的男人同居的事情,被黃光全知曉後,欣喜若狂,因為他馬上就想到了一個敲竹杠的好辦法。
于是在2008年8月26日的淩晨,黃光全向警察局舉報,自己的妻子出軌了,在他的帶領下,就發生了上述文中提到的别墅捉奸拍照的那一幕。
2009年,黃光全向台北法院提交訴訟請求,要求潘越雲賠償自己的精神損失費和名譽損失費,共計800萬新台币。
由于黃光全出示的妻子出軌證據确鑿,面對鐵證如山的床上豔照,潘越雲隻能如數上繳這筆賠償金,吞下這個無比惡心的啞巴虧。
不過不幸中的萬幸,法院也覺得潘越雲很可憐,于是把女兒判給了她。
雖然經此一事,潘越雲成功地擺脫了黃光全,然而這個離婚付出的代價相當慘重。
潘越雲因此一事,名聲一落千丈,不明所以的民衆,紛紛指責她是一個作風不檢點的女人。
雖然在此之後的數年間,她也很努力地開了多場演唱會,想要挽回自己的名譽與聲望,但是在江山代有才人出的娛樂圈,向來是隻聽新人笑,誰聞舊人哭呢?
反觀同樣在婚姻一事上觸礁的蘇芮,經曆了前夫的背叛之後,她将全部的精力投入在事業上,新專輯一張接一張地賣。
唱功練得越來越強,粉絲數量涵蓋兩岸三地,提起蘇芮的名字,幾乎達到了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程度,紅了那麼久,名氣與聲望依舊水漲船高。
潘越雲因為識人不清,處事不當,将自己置身于身敗名裂的境地,終其根本原因,還是小看了品質惡劣之人的本性。
衆所周知,在娛樂圈裡讨生活的明星,他們的工作與生活,毫無隐私可言,他們的一舉一動都會在鎂光燈下被無限地放大,稍微有一點風吹草動,如同行走在刀尖上跳舞,稍有不慎,輕則斷送前程,重則甚至會賠上身家性命。
人生有多少窮途末路,就有多少峰回路轉,就在所有人都以為潘越雲的一生,不可能再發生什麼奇迹的時候,在今年的金曲獎頒獎典禮上,人們看到了一個既陌生又熟悉的身影。
這讓所有觀衆都驚訝不已,原來64歲的潘越雲居然入圍了金典獎,雖然僅僅是一個入圍獎,但是對于她來說,卻意義非凡,說明春天裡的野百合,即使遭遇了風雨的洗禮,卻并沒有因此落敗,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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