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和小川、樂樂一起學習了小古文《孔融讓梨》。這是一個脍炙人口的故事,所以作為古文學習難度不大,适合初學的小朋友。
以下是原文:
融四歲,與諸兄共食梨,融辄引小者。大人問其故,答曰:“我小兒,法當取小者。”
讀兩遍之後,他們倆基本上能夠講出故事的大意。隻不過有些重點的字詞需要疏通。比如說:
諸兄:各位兄長,各位哥哥
共食:一起吃。
辄:總是
故:原因
法當:按理說應當
小者:小的 …….者,翻譯成……的
在疏通字詞的時候,我發現他們已經有能力聯系之前學過的詞語了,比方說“諸”,能夠聯系到“諸侯”,還有文言文中常有的“曰”,已經沒有理解的問題了。
孔融是誰?
孔融是東漢文學家,字文舉,是孔子的第二十世孫,被稱為“建安七子”之首。
建安年間有七個文學家,最熟知的孔融就是第一個,所以被稱為之首。正好說到了孔子,就簡單介紹一下,孔子是儒家學派的創始人和代表人物,他的弟子把他的話記錄下來成了書,就是《論語》,這也是儒學的經典。
那麼題目“孔融讓梨”的“讓”就是謙讓、禮讓的意思。我很驚訝,小川竟然說出了禮讓這個詞。孩子總是能夠帶給我們驚喜。
而禮讓謙讓,則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有句話說,禮讓别人,快樂自己。中華民族向來是一個尊老愛幼的國家,一些美好的品德可以讓周圍的人感到溫暖,自己也會很快樂的。
可是,這個讓,需要不需要分情況呢?
小川想起來學校發生的一件事情。他上課積極發言,老師獎勵了一塊好看的草莓橡皮,但是一個女同學也非常喜歡,一直跟他要。但是小川沒有給她,而是委婉地拒絕了。小川說,我不想讓,因為這樣我不快樂。
所以如果是自己的東西,自己是有權利支配的,這個時候,懂得謙讓是好事,但是不應該損害自己的利益、委屈自己。一個連自己都不愛的人,怎麼會更好的愛别人呢?
孔融讓梨的故事,流傳很廣,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孔融在文學上、政治上的作為,但是這個故事卻是耳熟能詳的。《三字經》裡也收錄了這個故事:
香九齡,能溫席。孝于親,所當執。
融四歲,能讓梨。弟于長,宜先知。
總結:這個故事主要傳達了一個“讓”的精神,但是并沒有評判是否該“讓”或這種“讓”的對錯,正好可以讓孩子們讨論和思考,形成自己對事物的看法。在讀書的時候,帶着思考去讀,而不是全盤接受書中的觀點,這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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