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情緒療法”是20世紀50年代由埃利斯在美國創立,它是認知療法的一種,因此采用了行為治療的一些方法,故又被稱之為“認知行為療法”。
“合理情緒療法”的基本理論主要是“情緒ABC理論”,這一理論是建立在埃利斯對人的基本看法之上的。
埃利斯對人的本性的看法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1.人既可以是有理性的、合理的,也可以是無理性的、不合理的。當人們按照理性去思維、去行動時,他們就會很愉快、富有競争精神及行動有成效;
2.情緒是伴随人們的思維而産生的,情緒上或心理上的困擾是由于不合理的、不合邏輯思維所造成。
3.人具有一種生物學和社會學的傾向性,傾向于其在有理性的合理思維和無理性的不合理思維。即任何人都不可避免地具有或多或少的不合理思維與信念;
4.人是有語言的動物,思維借助于語言而進行,不斷地用内化語言重複某種不合理的信念,這将導緻無法排解的情緒困擾。
5.情緒困擾的持續,實際上就是那些内化語言持續作用的結果。正如艾利斯所說:“那些我們持續不斷地對自己所說的話經常就是,或者就變成了我們的思想和情緒。”
埃利斯的“情緒ABC理論”中:
A代表誘發事件(Activating events);B(Beliefs)是指人對A的信念、認知、評價或看法;
C代表結果即症狀(Consequences),埃利斯認為并非誘發事件A直接引起症狀C;
A與C之間還有中介因素在起作用,這個中介因素是人對A的信念、認知、評價或看法,即是信念B,埃利斯認為人極少能夠純粹客觀地知覺經驗A,總是帶著或根據大量的已有信念、期待、價值觀、意願、欲求、動機、偏好等來經驗A。
因此,對A的經驗總是主觀的,因人而異的,同樣的A在不同的人會引起不同的C,主要是因為他們的信念有差别即B不同。
換言之,事件本身的刺激情境并非引起情緒反應的直接原因,個人對刺激情境的認知解釋和評價才是引起情緒反應的直接原因。
在埃利斯的“ABC理論”基礎上建立的理性情緒療法的治療整體模型“ABCDE”,D代表治療(disputing)通過D來影響B,認識偏差糾正了,情緒和行為困擾就會在很大程度上解除或減輕,最後達到E效果(effects)。
結論:
同一件事件(A)發生,如果想要得到好的轉歸(C),就要調整(B)。B就是中介因素是指人對A的信念、認知、評價或看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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