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殺子、子弑父的情節大概多存于曆史宮廷中,帝王家利益錯綜複雜,為了至尊地位,往往大舉滅親,踩着親人的骨血登上皇位。不過,現實中也曾發生過父殺子的真實案例,至今這樁案例仍撲朔迷離。
2019年11月23日,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碧流台鎮某村,11歲的小昊不見了。這日是周六,按照學校的時間安排,小昊應當在三點半被校車送回,但小昊家人等到晚上八九點都沒見到小昊的身影。
小昊是家中獨子,父母與奶奶十分寵愛他,發現他久不歸家,便開始聯系小昊朋友,但得到的答複是都不在他們家。于是他們分頭到村裡尋找。找了半宿,仍未找着,就求助了民警。
民警來了解情況時,小昊媽媽張某回憶了小昊失蹤前的情景。
小昊回家當天,她與婆婆恰好被邀請到村裡一戶人家做客,接孩子的任務便由小昊父親關宏達擔下。平時都是張某去接,這是關宏達第一次接孩子,張某擔心關宏達記錯時間,細心強調了好幾次“校車是三點半到村門口”,才跟婆婆出門。
校車在村門口停,從村門口到小昊家,要走半個小時。也就是說,關宏達與小昊四點左右可以到家。張某與婆婆回來時是晚上七點多。張某卻沒在家看到小昊的身影,她已經隔了一周沒看到孩子,心裡想念得緊,便問關宏達小昊去哪了。
關宏達拿出桌上的幾張試卷,說小昊這次語數外全是九十多分,他獎勵了幾塊錢,讓其去買零食。村裡的商店距離小昊家頗遠,但張某又等了一個多小時,仍未見小昊回來。按理說,就算是她剛回家時小昊出門,一個多小時也該回來了。
夜色漸晚,張某和家人懷疑小昊可能是貪玩,跑同學家去了。然而,聯系一圈,并沒有找到人。這讓張某心緒不甯起來,她擔心小昊在路上遭遇了不測。于是,一家人分頭在村子四處找尋。但問遍整個村子,依舊找不着,張某感覺小昊是被人販子拐走了,趕忙報了警。
因村裡發展起了農家樂,遊客衆多,人煙嘈雜,為了安全,家家戶戶門前都安裝了攝像頭。警方先從小昊家攝像頭調查,不過卻發現攝像頭已被損壞。據張某說,今早出門時,她看到攝像還是正常的。
一天不到,恰好這個點損壞,未免湊巧。好在鄰居家的攝像頭能看到小昊家門口的實景。監控顯示,小昊跟随關宏達4點零幾分進了家門,但進去後再沒出來。這表明關宏達所說小昊出去買零食,是謊言。
證據直指關宏達,難道小昊的失蹤與關宏達相關?據街坊鄰居說,關宏達與小昊的感情十分要好,兩人曾在學校舉辦的親子活動中,還因默契度高獲得了獎牌。小昊奶奶也說:“不相信老子會對小昊做出什麼!”
然而,當民警想找關宏達了解情況時,他卻沒了去向。11月24日,也就是小昊失蹤的第二天,警方在鎮上找到了躲起來的關宏達。關宏達一見到警察,大概沒想到會被這麼快找到,臉色都變了。
在警察的審問下,關宏達沒有隐瞞,很快說出了小昊回家後的情況。當天,小昊一回家就坐在電腦前玩遊戲,關宏達讓他寫完作業再玩,但小昊不聽。關宏達就伸腿踹了一腳,直接将小昊踹倒地上,頭磕到桌子上,當場沒了呼吸。關宏達說,他十分後悔,又擔心害怕妻子與母親責罵,就将屍體埋在了家院子裡。
張某聽到小昊已經沒了命,還是因關宏達誤踹的一腳,差點當場昏厥。如果說,事實誠如關宏達所言,那麼他所觸犯的是過失緻人死亡。根據《刑法》第233條,過失緻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關宏達根本不是過失緻人死亡,而是犯了故意殺人罪。警方确實在院子裡找到了屍體,但據屍檢報告顯示,小昊根本不是死于磕碰,而是機械性窒息。小昊脖子上的勒痕足足有七道,其中一道為紅領巾導緻,另外六道屬于兩根麻繩勒出,且死後還遭受了電擊。
小昊的脖子上,紅領巾還系着,連麻繩都沒有處理幹淨,散落在他的頭發上,死狀極其慘烈。這也表明,關宏達又在撒謊。但無論警方如何詢問,關宏達都不願說出殺子原因。張某和婆婆更是承受不了關宏達殺害小昊的事實,指着關宏達罵了許久,哭得情緒幾近崩潰。
關宏達觸犯了故意殺人罪,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嫌疑人關宏達殺害未成年人,受害者還是至親家人,情節嚴重,且實施手段極其惡劣,殺人後,不僅不投案自首,還撒謊欺騙,試圖隐瞞,性質極其惡劣,極可能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因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關宏達的判決并未公布。
不知是怎樣的原因,能使關宏達殺害親兒,但可以知道的是,關宏達所造成的痛苦會一直伴随張某和他的母親,乃至更多親朋。一人過錯,卻要多人承擔,退一步海闊天空,何至于走向殺人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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