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即為離婚訴訟。在進行離婚訴訟收集相關證據也是非常重要的,那麼,老公婚外情我應該如何調查取證婚外情證據收集方法有什麼?
網友咨詢:我老公和我結婚七年了。一年前我發現他在外面藏着喜歡的女人。離婚婚外情如何調查取證?
我老公和我結婚七年了。一年前我發現他在外面藏着喜歡的女人。我有和他談過,可是他還一直這樣。現在我決心和他離婚,并提出損害賠償。可是對于我老公的婚外情,我不知道如何去取證。想咨詢一下婚姻外遇調查取證是怎樣的?
雲南雲譽律師事務所開遠分所鄒曉芸律師解答:
對你老公有外遇的證據确實不好取,需要合法途徑取證,掌握不好度,容易造成侵犯别人隐私權,所以,一般沒有很好的辦法。如果他與談話有錄音錄像、有短信或者、記錄,與第三者有短信、、記錄、書信往來,或或你老公給你或第三者書寫的文字材料等可以作為證據,但證明力有多大不好說。
鄒曉芸律師支招:
收集婚外情證據所需的方法:
第一、廣泛收集間接證據形成證據鍊
婚外情案件中,取證是一個讓很多當事人為難的問題。要盡可能多地搜集間接證據,如查看電話通話記錄、短信内容、往來書信等,最好能拍攝取得影像資料。如果配偶與情人在外面購房或租房同居,當事人可以注意搜集房産公司買房合同或租房地物業公司有關兩人租房、交物業費、水電費等有關證據。還有,如住宿賓館的票據、視聽資料、證人證言、公安機關的證明等。能形成一個嚴密的證據鎖鍊,對打赢官司至關重要。
第二、自己取證被法院采信可能大
婚外情取證過程中,當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與第三者有不正當關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較大。在自己家裡捉到配偶與第三者親密,談不到私闖他人住宅,構不成刑事責任。
但是,當事人不能将自家“捉奸”的照片在公衆中傳播,也不要對第三者進行人身侮辱,否則,對侵犯第三者的名譽權是能夠成立的。
鄒曉芸律師補充:
第三、異地“捉奸”可求助110
當事人不能為了掌握配偶與第三者同居的證據,而擅自闖入他人住宅進行取證。因為這樣取證的方式不合法,可能會引發私闖民宅侵權問題。遇到這類情況,當事人如能确定老公與第三者同居,最好的辦法就是撥打110 報警,由執行公務的公安人員進入住宅,然後進行詢問筆錄,從而證實配偶與第三者的同居事實,這樣的證據法庭一般會采納。
第四、公共場所取證可被法院采納
當事人在公園、電影院等公共場所取證,一般不會侵犯他人隐私,被法院采納的可能性也較大。但是,在公共場所擁抱、牽手、親吻的多,過于親密接觸的少。這些親昵行為的照片很難說明配偶與第三者有重婚或是長期穩定同居的行為,隻能從一個側面證實他們有不正當的異性關系,證明配偶的過錯存在。
第五、無過錯方取證要量力而行
在處理離婚案件過程中,很多無過錯方苦于掌握不了對方越軌的确鑿證據,但又不甘心,因此耗盡心機去取得證據,甚至請“偵探公司”去調查,而忽視了對于共同财産的調查取證及保全工作。因此,當事人取證一定要量力而行,否則會得不償失。
鄒曉芸律師總結:
從文中我們可以了解到,婚外情取證過程中,當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與第三者有不正當關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較大。在自己家裡捉到配偶與第三者親密,談不到私闖他人住宅,構不成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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