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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房産證需要什麼證據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2-31 03:55:06
家住浦東新區塘鎮虹盛路上的居民程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煩心事:他住了27年的動遷房想辦産證,卻因為動遷協議是複印件,上面的圖章是黑色的,不動産登記中心不給他辦理。

年近70歲的程先生拿着發黃且破損的動遷協議複印件,找到當年的拆遷單位上海浦東新區公路建設管理署,對方說圖章還在,必須塘鎮人民政府先蓋章,确認協議的真實性,他們才能重蓋紅圖章。而塘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表示,當年的拆遷實施單位上海錦騰房屋拆遷服務有限公司早已注銷,且行政區劃多次調整變遷,相關原始資料已經無從查找。

程先生的産證問題成了個一籌莫展的難題。不過,周到幫辦記者介入後,塘鎮人民政府表示,将在下周去查找檔案以及結算清單等曆史資料,核實信息之後,再進行證明蓋章等後續流程。

領房産證需要什麼證據(因蓋不到兩個紅圖章)1

以前覺得自住房沒必要辦産證

年近70歲的程先生在動遷之前,家住王港鄉小三村第四生産隊,自建的三層小樓,很寬敞。1996年修龍東大道時,他家的農民房被拆遷。

當時程先生家4口人,夫妻倆外加老父親和兒子。按照當時的動遷政策,每人補償24平方米的住房,私房補償款另算。

程先生家私房被拆遷後,取得了當時王港鎮虹盛路上的一套新建安置房。房屋建築面積為94.43平方米,不足96平方米的部分,按照當時房屋成本價做了補差。

程先生一家人就在這一年離開老宅住進了新房。直到2005年2月,程先生的父親因病去世。據程先生說,在當時,他們家94平方米的房子屬于大套。

房子住了這麼多年,為什麼現在才想起來去辦房産證呢?程先生解釋說,當時他們家就這麼一套房子,沒有第二套房,是自住房,從來沒有想過要拿去交易。再說自己又是個農民,以前一直住自建房,根本就沒有辦房産證的意識。

領房産證需要什麼證據(因蓋不到兩個紅圖章)2

程先生的鄰居們告訴記者,2002年,在上海錦騰房屋拆遷服務有限公司的張羅下,動遷戶集中辦過一次産證。鄰居們都拿到了房産證。程先生一家當時并沒有覺得房産證很重要,而且還要交幾百元錢,就沒有去辦,于是錯過了那次辦證時間。

想要辦産證時已經困難重重

後來,程先生的兒子結婚生子,虹盛路上這套動遷房就給兒子一家住了。老兩口搬到唐鎮宏偉新村居住。

房子住了這麼多年,室内設施已經老舊,而且孫子也很大了,兒子和兒媳婦想把房子置換一下,于是,辦産證的事就提上了日程。”

程先生說,他們年事已高,盡快把房産證辦下來,就顯得更加緊迫。

領房産證需要什麼證據(因蓋不到兩個紅圖章)3

2021年12月,時隔27年,程先生終于開始張羅辦理他的房産證了。當他帶着房屋的資料前往浦東新區不動産登記事務中心時,遇到了第一個麻煩。

程先生:“動遷協議上是4個人,老人去世了,不動産登記中心要我們提供一份關于遺産繼承的公證書。我們就去浦東公證處做了公證。”

2021年12月9日,程先生拿到公證書後,再次前往不動産登記中心。這一次,他們遇到了更大的麻煩。

程先生:

在審核材料的時候,辦事窗口的人說,我的拆遷安置協議是複印件,不能作為辦房産證的依據。要我拿蓋紅圖章的原始文件去。我說當初上海錦騰房屋拆遷服務有限公司給我的,就是這份複印件。後來領動遷費的時候,也是拿這份複印的協議領的。但是,不動産登記中心說,人家的協議都有紅圖章,讓我把紅圖章補齊了,再去辦理。”

程先生向記者回憶說,當時拿動遷安置協議,以及後來領動遷費的時候,都是逐家逐戶通知去拿的,别人家的協議什麼樣,領了多少補償款,互相都看不到。“我拿到這份複印的協議時,公司的人叮囑我要保存好,以後要憑這張協議辦理房産證。”

記者看到,這張協議複印件上還蓋了個“動遷費付訖”的紅色方章,時間是1996年10月21日。程先生說,可見,當時這張協議複印件,上海錦騰房屋拆遷服務有限公司是認可的。不然對方不會把“動遷費付訖”的印章蓋在這張複印件上。

領房産證需要什麼證據(因蓋不到兩個紅圖章)4

不過,程先生的鄰居們告訴記者,他們家的協議看上去有些不一樣,是一張A4紙,正反兩面打印的,上面的确蓋着紅章。而程先生家的協議複印件,兩面紙是複印在一張8開紙上。

唐鎮人民政府答應下周辦

在接下來的這大半年時間裡,程先生為了補齊兩個紅色的圖章,窮盡了各種努力。

電話打了不計其數,各種可能有關聯的部門都聯系過。但是,問題至今還是懸而未決。”

在多方奔走的過程中,程先生了解到,圖章之一“上海浦東新區公路建設管理署”已經改成“上海市浦東新區公路管理署”,之前與程先生的房子有關的職能部門,現在是“上海市浦東新區道路運輸事業發展中心”。而另一個圖章上的上海錦騰房屋拆遷服務有限公司已經被注銷,當初該公司是代表當地政府部門,與動遷戶辦理動遷事宜的。公司注銷後,後續問題則由唐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負責處理。

9月20日下午,“上海市浦東新區道路運輸事業發展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雖然單位幾經變遷,但是“上海浦東新區公路建設管理署”的圖章他們還保留着,沒有上交。

說到當年的情況,該負責人說,龍東大道建設期間,涉及到動拆遷的,都由當地政府部門去實施。

他們對當地居民的情況比較熟悉,我們隻是負責把動遷補償的錢款付給他們,沒有直接跟動遷戶接觸。但是動遷協議要給我們一份,因為要按照協議付款。”

該負責人回憶說,像程先生家這樣,隻有一份複印協議的,還不少。2002年,那一批動遷房能辦産證了,動遷實施單位就組織大家集中辦了一次産證。很多隻有協議複印件的動遷戶,在那一次集中辦證時,都已經辦掉了。由于當時辦證要花幾百元錢,有些人覺得房屋自住,辦不辦證無關緊要,就沒有辦。現在程先生家單獨去辦産證,不動産登記中心肯定要看紅圖章的協議。

該負責人表示,程先生拿着複印協議來找過他們,要求補蓋紅章,但是他們沒有辦法确認該協議的真實性。因為該協議涉及到不動産權屬問題,他們格外謹慎。隻有當地鎮政府部門确認了,蓋章了,他們公路建管部門才敢補蓋紅章。

随後,周到幫辦記者将程先生的問題反饋給唐鎮人民政府。該鎮回複說:“據了解,求助人已與鎮主管部門(城建中心)取得聯系,此前主管部門與求助人也進行了多次溝通。現定下周,主管部門将前往檔案處查詢當年的拆遷協議、結算清單等曆史資料,核實信息并确認無誤後,再進行證明蓋章等後續流程。”

周到幫辦将繼續關注程先生的房産證辦理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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