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市市場監督部門積極履職,開拓創新,全面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大力推進12315、12331體系建設,深入開展消費維權工作,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狠抓大案要案,消費維權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日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将2018年全市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面向社會予以公布。
2018年全市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一、東陽市寶植家具有限公司涉嫌虛假商業宣傳案。
東陽市寶植家具有限公司在經營行為中涉嫌對銷售的部分家具做虛假商業宣傳,家具材料以“古夷蘇木”冒充“紅酸枝”,當事人被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消除影響,罰款20萬元。
二、劉生非法經營食鹽案。當事人在原礦區等地沒有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山東肥城精制鹽廠生産的(魯祥牌)七品官精制鹽,被告人劉生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币2000元。
三、大同濱河肝膽病醫院使用超過有效期的醫療器械案。大同濱河肝膽病醫院負一層生化室在現場檢查中發現其櫃中存放有超過有效期限的醫療器械,且均有使用行為,當事人被罰款20000元。
四、大同開發區鴻橋照明線纜經銷部銷售仿冒侵權商品案。東信國際建材城353号實體店銷售仿冒“津成電線電纜”,當事人被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商品,罰款13000元。
五、平城區朱向陽雁宇煙酒店侵犯注冊商标專用權案。平城區朱向陽雁宇煙酒店銷售侵犯“國窖1573”“百年泸州老窖窖齡酒30年”“百年泸州老窖窖齡酒60年”和“劍南春”白酒注冊商标專用權,當事人被罰款12000元,扣留侵犯注冊商标的白酒共計28瓶。
六、趙建平、馬紅衛銷售不符合安全标準的食鹽案。被告人馬紅衛和被告人趙建平購進假冒的深井海藻碘鹽銷售給某超市深井海藻碘鹽共計5.2噸,銷售金額共計人民币22000元。被告人馬紅衛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标準的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1萬元。被告人趙建平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标準的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币1萬元。
七、大同市光大實業有限責任公司銷售不合格成品油案。大同市光大實業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汽油檢驗結果為不合格。當事人被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币1105元,罰款人民币26000元。
八、平城區靓麗服裝店經銷侵犯注冊商标專用權商品案。華林新天地二樓休閑區銷售的“AISASSA”中文名“愛思克思”的運動休閑鞋與注冊人株式會社愛世克私注冊的圖形商标相近似,涉嫌侵犯注冊商标專用權。當事人被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售的侵權鞋79雙,罰款13768元。
九、原礦區福鑫康蜂産品店利用患者名義對保健品進行虛假宣傳案。原礦區福鑫康蜂産品店以感謝信的形式誇大北京天寶康牌蜂膠液的産品功效,以虛假的宣傳誤導消費者。當事人被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罰款人民币2000元。
十、原礦區富豪煙酒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标專用權商品案。原礦區富豪煙酒店假冒汾酒公司注冊商标“杏花村”專用權銷售白酒,當事人被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商品61瓶假冒汾酒,罰款人民币10000元。(大同日報)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