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疫苗的幾個常見概念
疫苗,是指為預防、控制疾病的發生、流行,用于人體免疫接種的預防性生物制品,包括免疫規劃疫苗和非免疫規劃疫苗。
免疫規劃疫苗,是指居民應當按照政府的規定接種的疫苗,包括國家免疫規劃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執行國家免疫規劃時增加的疫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的應急接種或者群體性預防接種所使用的疫苗。
非免疫規劃疫苗,是指由居民自願接種的其他疫苗。
疫苗的主要分類
1.減毒活疫苗:它是采用人工定向變異的方法,或從自然界篩選出毒力高度減弱或基本無毒的活微生物制成的疫苗。減毒活疫苗接種後,微生物在機體内有一定的生長繁殖能力,可使機體發生類似隐性感染或輕度感染的反應,但不産生臨床症狀。因為病原體在體内有一定的生長增殖能力,所以免疫效果強而持久,如口服脊髓灰質炎疫苗。
2.滅活疫苗:滅活疫苗又稱死疫苗,是選用免疫原性強的病原體,經人工大量培養後,用理化方法滅活制成。這類疫苗中的病毒已被殺死,安全性很好,但産生的免疫效果比減毒活疫苗要差,主要誘導特異性抗體産生,常需多次接種。
3.新型疫苗(核酸疫苗):該類型的疫苗包括基因工程疫苗等,它是以現代基因工程的手段,由病毒DNA的一段無毒序列制成,如現在我國應用的新型乙肝疫苗。這種疫苗安全性好,預防效果與滅活疫苗相似,但要多次強化。
疫苗分類的區别
1、計劃和非計劃主要區别
(1)付費方式不同。
免疫規劃疫苗由政府向公民提供,受種者免費接種,俗稱免費疫苗。
非免疫規劃疫苗通常需要受種者自行付費接種,俗稱自費疫苗。
(2)接種要求不同。
免疫規劃疫苗是應當接種的疫苗,也就是公民依照政府規定必須受種的疫苗,包括應急接種和群體性接種使用的疫苗等。
非免疫規劃疫苗是依據自願原則接種的疫苗,可以由受種者或其監護人選擇接種。
(3)疫苗品種不同。
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質炎滅活疫苗(inactivated poliovirus vaccine,IPV)、口服脊髓灰質炎減毒活疫苗、無細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腮風減毒活疫苗、A群流腦多糖疫苗、乙腦減毒活疫苗、甲肝減毒活疫苗、A群C群腦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北京還包括甲肝滅活疫苗。
(4)疫苗規格、品牌不同。
因為受政府招标品種的限制,在實際疫苗使用中,會出現同一品種疫苗既有免疫規劃疫苗,也有非免疫規劃疫苗的情況。
2、計劃和非計劃還可以分為國産疫苗和進口疫苗。
3、計劃和非計劃還可以分為單苗和聯合疫苗。
單苗由單一抗原制備而成,一般接種後隻能預防一種疾病或一種疾病的某一種血清型,如甲肝疫苗、乙腦疫苗等。
聯合疫苗是将同一種病原微生物不同亞型或不同病原微生物抗原成分采用特殊工藝制備而成的混合制劑,可以達到預防一種疾病的多種血清型或多種疾病的目的。
疫苗的作用
優、缺點對比
1、減毒活疫苗
優點:獲得長期或終生保護的作用;
缺點:安全差,具有潛在的緻病危險(有可能因發生逆行突變而在人體内恢複毒力)。
常見減毒活疫苗有:麻疹減毒活疫苗、甲型肝炎減毒活疫苗、凍幹甲肝減毒活疫苗、凍幹水痘減毒活疫苗、乙型腦炎減毒活疫苗、風疹減毒活疫苗、腮腺炎減毒活疫苗、口服脊髓灰質炎減毒活疫苗、口服狂犬病減毒活疫苗等。
2、滅活疫苗
優點:使用安全;易于保存;無污染危險;對母源抗體的中和作用不敏感;容易制成聯苗或多價苗。
缺點:接種劑量大;免疫期短;免疫途徑單一;主要激發體液免疫;沒能産生較好的粘膜免疫。
常見滅活疫苗有:滅活疫苗有百白破疫苗、流行性感冒疫苗、HPV疫苗、狂犬病疫苗和甲肝滅活疫苗等。
3、核酸疫苗:分為DNA疫苗和RNA疫苗。
DNA疫苗:使用DNA重組生物技術,把天然的或人工合成的遺傳物質定向插入細菌、酵母菌或哺乳動物細胞中,将病原的毒力相關基因删除掉,是一種不帶毒力相關基因的基因缺失疫苗。
優點:安全性高,消除導入可能與"減毒"疫苗相關的強毒力病毒的危險性。使用一次,即能産生長期免疫力,無須增加劑量,并可提高依從性。
缺點:(1)外源DNA進入機體後是否整合到宿主基因組,導緻癌基因激活或抑癌基因失活;(2)疫苗DNA長期在體内表達是否會誘導機體産生免疫耐受,長遠來說,導緻機體免疫功能低下;(3)疫苗DNA作為一種外來物質,是否會引起機體産生抗DNA抗體?(4)DNA疫苗誘導的CTL反應是否會對其他細胞産生殺傷作用。
正在研制DNA疫苗有:正在研制的此類疫苗包括瘧疾、流感、輪狀病毒、HⅣ等。
目前臨床乙肝疫苗有:血源性乙肝滅活疫苗和DNA乙肝疫苗。
RNA疫苗:極有可能促成新一代疫苗生産方式的變革,因為它既綜合了減毒活疫苗的優勢,又避免了減毒活疫苗的安全性及生産複雜性等問題.但目前為止,全球還沒有一款RNA疫苗上市。美國Moderner曾于2019年8月成功開發了寨卡病毒疫苗,MRNA-1893,但至今尚未上市。
2021年計劃免疫接種
疾病 |
疫苗/英文縮寫 |
接種起始年齡 |
注射 部位 |
乙型病毒 性肝炎 |
乙肝疫苗 HepB |
接種3劑: 出生<24h, 1和6月齡 |
肌肉注射 |
結核病1 |
卡介苗 BCG |
出生時接種1劑 |
皮内注射 |
脊髓灰 質炎 |
脊灰滅活疫苗 IPV |
接種2劑: 2、3月齡 (接種1劑: 2月齡)* |
肌肉注射 |
脊灰減毒活疫苗 bOPV |
接種2劑:4月齡、4周歲 (接種3劑:3月齡、4月齡、4周歲)* |
口服 | |
百日咳、 白喉、 破傷風 |
百白破疫苗 DTaP |
接種4劑: 3、4、5、18月齡 |
肌肉注射 |
白破疫苗,DT |
接種1劑: 6周歲 |
肌肉注射 | |
麻疹風疹、 流行性腮腺炎2 |
麻腮風疫苗 MMR |
接種2劑: 8、18月齡 (接種1劑:18月齡)* |
皮下注射 |
流行性 乙型腦炎3 |
乙腦減毒活疫苗 JE-L |
接種2劑: 8月齡、2周歲 |
皮下注射 |
乙腦滅活疫苗 JE-I |
接種4劑:8月齡接種2劑,間隔7~10天;2和6周歲 |
皮下注射 | |
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
A群流腦多糖疫苗,MPSV-A |
接種2劑:6、9月齡 |
皮下注射 |
A群C群流腦多糖疫苗, MPSV-AC |
接種2劑,3及6歲 |
皮下注射 | |
甲型病毒性肝炎4 |
甲肝減毒活疫苗 HepA-L |
接種1劑: 18月齡 |
皮下注射 |
甲肝滅活疫苗 HepA-I |
接種2劑,18和24月齡 |
肌肉注射 |
非計劃免疫接種方案——總體原則
(一)優先原則。當免疫規劃疫苗和非免疫規劃疫苗接種時間發生沖突時,必須優先接種免疫規劃疫苗或者受種方自願選擇的可替代的非免疫規劃疫苗。特殊情況下,可優先接種暴露後緊急預防的非免疫規劃疫苗(如人用狂犬病疫苗、破傷風疫苗等)以及其它需群體性緊急接種的非免疫規劃疫苗。
(二)自願原則。各級疾控機構和接種單位可結合轄區疾病防控的需要,做好非免疫規劃疫苗可預防疾病防控知識宣傳和非免疫規劃疫苗接種告知等工作,确保受種方在知情同意情況下,自主選擇接種非免疫規劃疫苗。
(三)同效替代原則。受種方自主選擇接種含免疫規劃疫苗成分的非免疫規劃疫苗,并按疫苗說明書或本接種方案完成全程接種後,可視為同效替代,無需再使用免疫規劃疫苗予以補種。
(四)“四同”原則。盡可能使用同一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産、同品種、同規格、同免疫程序的疫苗完成全程接種。如遇無法使用同一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産的疫苗完成全程接種的情況時,可使用不同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産的同品種(同免疫程序)疫苗完成後續接種或補種。疫苗說明書中有特别說明的情況除外。
非計劃免疫疫苗接種說明
(一)人用狂犬病疫苗
1.暴露前免疫
(1)接種對象:所有持續、頻繁暴露于狂犬病病毒危險環境下的個體均推薦進行暴露前預防性狂犬病疫苗接種,如接觸狂犬病病毒的實驗室工作人員、可能涉及狂犬病病人管理的醫護人員、狂犬病病人的密切接觸者、獸醫、動物馴養師以及經常接觸動物的農學院學生等。此外,建議到高危地區旅遊的遊客、居住在狂犬病流行地區的兒童或到狂犬病高發地區旅遊的兒童進行暴露前免疫。
(2)免疫程序:第0天、第7天和第21天(或第28天)分别接種1劑,共接種3劑。
2.暴露後免疫
(1)接種對象:被狂犬、疑似狂犬、其他疑似有狂犬病的動物咬傷、抓傷、舔觸粘膜或皮膚破損處者,Ⅱ級暴露及Ⅲ級暴露者。
(2)免疫程序:
5針法程序:第0、3、7、14和28天各接種1劑,共接種5劑;
“2-1-1”程序:第0天接種2劑(左右上臂三角肌各接種1劑),第7天和第21天各接種1劑,共接種4劑(此程序隻适用于我國已批準可以使用“2-1-1”程序的狂犬病疫苗産品)。
3.再次暴露後免疫
具體以《狂犬病預防控制技術指南(2016版)》内容為準。
4.注意事項
(1)使用禁忌:狂犬病為緻死性疾病,暴露後狂犬病疫苗使用無任何禁忌,但接種前應充分詢問受種者個體基本情況。即使存在不适合接種疫苗的情況,也應在嚴密監護下接種疫苗。如受種者對某一品牌疫苗的成分有明确過敏史,應更換無該成分的疫苗品種。
(2)苗品牌更換:盡量使用同一品牌狂犬病疫苗完成全程接種。若無法實現,可使用不同品牌的合格狂犬病疫苗繼續按原程序完成全程接種。
4.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二)肝炎疫苗
1.甲型肝炎滅活疫苗
(1)接種對象:12月齡及以上甲型肝炎易感者。
(2)免疫程序:無論兒童或成人共需接種2劑次,首劑接種後,至少間隔6個月加強1劑次,建議接種間隔最長不超過18個月。兒童每次接種劑量為0.5ml,成人為1ml。
(3)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2.甲型肝炎減毒活疫苗
(1)接種對象:18個月及以上甲型肝炎易感者。
(2)免疫程序:接種1劑次。
(3)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3.乙型肝炎疫苗
(1)接種對象:乙肝易感者
(2)免疫程序:10ug、20ug的乙肝疫苗共需接種3劑次,按照0(新生兒首劑接種時間為出生後24小時内),1,6月接種程序進行接種。60ug的乙肝疫苗接種1劑次,經采血确認其抗體水平未達陽轉者可考慮接種第2劑次,兩劑間隔至少4周以上。
①重組漢遜酵母:不論HBsAg陽性母親所生新生兒、兒童、成人均可接種10ug的乙肝疫苗。16歲及以上成人亦可接種20ug的乙肝疫苗。
②重組釀酒酵母:16歲以下兒童及HBsAg陽性母親所生新生兒均接種10ug的乙肝疫苗。16歲及以上成人可接種20ug的乙肝疫苗。乙肝疫苗常規免疫無應答的16歲及以上人群可接種60ug的乙肝疫苗。
③重組CHO細胞:一般易感者每劑次10 ug或20ug,新生兒亦可使用20 ug,HBsAg陽性母親所生新生兒每劑次20ug。
(3)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3.戊型肝炎疫苗
(1)接種對象:16歲及以上易感人群。
(2)免疫程序:共需接種3次,按照0,1,6月程序進行接種。
(3)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三)輪狀病毒疫苗
1.口服輪狀病毒活疫苗
(1)接種對象:2月齡~3歲嬰幼兒。
(2)免疫程序:每年接種1劑次,間隔12個月可複種1劑,總計不超過3劑。
(3)藥物相互作用:使用前後與其它活疫苗間隔1個月以上。
(4)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2.口服五價重配輪狀病毒減毒活疫苗(Vero細胞)
(1)接種對象:6—32周齡嬰兒。
(2)免疫程序:全程免疫共3劑,6—12周齡時開始口服第1劑,每劑接種間隔4—10周,第3劑接種不應晚于32周齡。
(3)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四)肺炎球菌疫苗
1.價肺炎球菌多糖結合疫苗
(1)接種對象:6周齡—15月齡嬰幼兒。
(2)免疫程序:
①基礎免疫在2、4、6月齡各接種1劑,加強免疫在12—15月齡接種1劑。
②首劑最早可在6周齡接種,之後各劑次間隔4—8周,7月齡前完成3劑次基礎免疫;國内尚無6月齡以上嬰幼兒相應免疫程序的臨床試驗數據。
③暫不推薦與其它疫苗同時接種。
④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2.價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1)接種對象:2歲以上易感人群。
(2)免疫程序:1劑次。
(3)藥物相互作用:可與流感疫苗同時接種,但應不同部位接種。
(4)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五)含滅活脊髓灰質炎成分疫苗
1.脊髓灰質炎滅活疫苗
(1)接種對象:2月齡以上嬰幼兒和兒童
(2)免疫程序:共接種4劑次。
①2月齡起,連續3劑次,兩劑次至少間隔1個月;18月齡加強1劑次。
②第3、4劑次之間至少間隔1年。
③完成脊髓灰質炎滅活疫苗全程接種後,4歲時無需加強二價脊髓灰質炎減毒活疫苗。
(3)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2.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脊髓灰質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聯合疫苗
(1)接種對象:2月齡以上嬰幼兒。
(2)免疫程序:
①2、3、4月齡進行3次基礎免疫,18~24月齡加強1劑次。
②2月齡起,第1、2、3劑次相鄰兩劑次至少間隔1個月;第3、4劑次之間至少間隔1年。
③完成該疫苗全程接種後,4歲時無需加強二價脊髓灰質炎減毒活疫苗。
(3)暫不推薦與其它疫苗同時接種。
(4)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六)含b型流感嗜血杆菌成分疫苗
1.b型流感嗜血杆菌結合疫苗
(1)接種對象:2月齡~5周歲嬰幼兒。
(2)免疫程序:小于6月齡的嬰兒,自2或3月齡開始接種(具體依照不同廠家說明書),每間隔1或2個月接種1次,共接種3劑次,在18月齡時加強接種1劑次;6~12月齡嬰兒,每間隔1或2個月接種1次,共接種2劑次,在18月齡時加強接種1劑次;1~5周歲兒童,僅需接種1劑次。
(3)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2.無細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聯合疫苗
(1)接種對象:3月齡及以上嬰幼兒。
(2)免疫程序:3、4、5月齡進行基礎免疫,在出生6個月内完成,共接種3劑次,每劑次至少間隔1個月;18~24月齡加強免疫1劑次,與第3劑次至少間隔6個月。
(3)暫不推薦與其它疫苗同時接種。
(4)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3.AC群腦膜炎球菌(結合)b型流感嗜血杆菌(結合)聯合疫苗
(1)接種對象:2月齡至71月齡嬰幼兒和兒童。
(2)免疫程序:2~5月齡嬰幼兒接種3劑次,每劑次間隔1個月;6~11月齡嬰幼兒接種2劑次,每劑次間隔1個月;12月齡及以上兒童僅需接種1劑次。
(3)疫苗同時接種原則:尚無同時接種臨床數據,應盡量避免同時接種,若必須,應在不同部位。
(4)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七)含腦膜炎球菌成分疫苗
1.A群C群腦膜炎球菌多糖結合疫苗
(1)接種對象:3月齡以上嬰幼兒和兒童。
(2)免疫程序:
①起始接種月齡:3月齡或6月齡開始接種(具體依照不同廠家說明書)。
②起始月齡為3月齡的免疫程序:
3—12月齡嬰幼兒:從3月齡開始,每隔1月接種1劑次,共3劑次。
13—24月齡嬰幼兒:每間隔1個月接種1劑次,共2—3劑次(具體依照不同廠家說明書)。
2歲及以上兒童:接種1劑次。接種年齡上限參見不同疫苗說明書。
③起始月齡為6月齡的免疫程序:
6—24月齡嬰幼兒,基礎免疫接種2劑次,間隔1個月。
2—15歲少年兒童:接種1劑次。
(3)暫不推薦與其它疫苗同時接種。
(4)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2.ACYW135群腦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1)接種對象:2周歲以上兒童及成人的高危人群。
(2)免疫程序:接種1劑次。
(3)再次免疫:如處于傳染地區的高危個體,首次接種的年齡<4歲,可考慮2—3年後再次接種1劑次。或疫苗接種2—3年後抗體水平快速下降,應考慮免疫後3—5年内進行再次免疫。
①1劑次。既往無其它流腦疫苗免疫史的,起始月齡為24月齡;既往有其它流腦疫苗全程免疫史的,起始月齡為36月齡。
②與最後一劑含AC成分的流腦多糖疫苗接種時間至少間隔3年;與最後一劑A群流腦多糖疫苗至少間隔1年;與最後一劑流腦結合疫苗至少間隔1個月。
(4)藥物相互作用:不得與百日咳菌體疫苗和傷寒菌體疫苗同時注射。
(5)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八)流感疫苗
1.接種對象:6月齡以上兒童及成人。
2.免疫程序:
①既往未接種過流感疫苗人群:
6—35月齡,接種2劑次(0.25m1/支),間隔≥4周。
36月齡—8歲,接種2劑次(0.5ml/支),間隔≥4周。
9歲及以上,接種1劑次(0,5m1/支)。
②既往接種過流感疫苗人群:
6—35月齡,接種1劑次(0.25ml/支)。
36月齡及以上,接種1劑次(0.5ml/支)。
③于流感流行季節前或期間進行接種,推薦接種時間為流行季節前1—2個月。
(4)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九)雙價腎綜合征出血熱滅活疫苗
1.接種對象:腎綜合征出血熱疫區的居民及進入該地區的人員,主要對象為16—60歲的高危人群。
2.免疫程序:基礎免疫為2劑次,于0天(第1天,當天),14天(第15天)各接種一劑疫苗,基礎免疫後1年應加強免疫接種1劑。
3.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十)吸附破傷風疫苗
1.接種對象:主要是發生創傷機會較多的人群,妊娠期婦女接種本品可預防産婦及新生兒破傷風。
2.免疫程序:
(1)無破傷風類毒素免疫史:基礎免疫3劑次,第1劑次與第2劑次間隔4—8周,第2劑次接種後至少間隔6個月後接種第3劑次。完成3劑次免疫後,一般每10年加強1劑次,特殊情況下也可5年加強1劑次。
(2)經全程免疫和加強免疫人員,自最後一次注射後3年以内受傷時,不需注射。超過3年者,加強注射1次。嚴重污染的創傷或受傷前未經全程免疫者,可酌情在另一部位注射破傷風抗毒素或破傷風人免球蛋白。
(3)妊娠期婦女可在妊娠第4個月注射第1劑次,6—7個月注射第2劑次。
3.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十一)人乳頭瘤病毒疫苗
1.雙價人乳頭瘤病毒吸附疫苗
(1)接種對象:用于9~45歲的女性。
(2)免疫程序:推薦于0、1和6月分别接種1劑次,共接種3劑。根據國外研究數據,第2劑可在第1劑後1—2.5個月之間接種,第3劑可在第1劑後5—12個月之間接種。
(3)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2.四價人乳頭瘤病毒疫苗(釀酒酵母)
(1)接種對象:本品适用于20—45歲女性。
(2)免疫程序:推薦于0、2和6月分别接種1劑次,共接種3劑。首劑與第2劑的接種間隔至少為1個月,第2劑與第3劑的接種間隔至少為3個月,所有3劑應在1年内完成。
(3)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3.九價人乳頭瘤病毒疫苗(釀酒酵母)
(1)接種對象:本品适用于16—26歲女性的預防接種。
(2)免疫程序:按照0、2、6月的免疫程序接種3劑。根據臨床研究數據,首劑與第2劑的接種間隔至少為1個月,而第2劑與第3劑的接種間隔至少為3個月,所有3劑應在1年内完成。
(3)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十二)水痘減毒活疫苗
1.接種對象:1歲以上的水痘易感者,推薦适齡兒童和有高度暴露或傳播風險人群接種。
2.免疫程序:
接種2劑次,12月齡—24月齡接種第1劑,4歲—6歲接種第2劑(如4—6歲隻接種1劑次兒童推薦接種第2劑次)。<13歲兒童的兩劑次間隔為6周—3個月,13歲及以上人群兩劑次間隔至少6周以上。
3.如果接種1劑次與第2劑次疫苗至少間隔28天,則不需要重複接種。
4.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十三)腸道病毒71型滅活疫苗
⒈接種對象:
①腸道病毒71型滅活疫苗(人二倍體細胞):6月齡—5歲EV71易感者。
②腸道病毒71型滅活疫苗(Vero細胞):6月齡—3歲EV71易感者。
2.免疫程序:基礎免疫程序為2劑次,間隔1個月,接種劑量為0.5ml。
3.暫不推薦與其它疫苗同時接種。
4.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十四)乙型腦炎滅活疫苗
1.接種對象:8月齡—10歲兒童和由非疫區進入疫區的兒童和成人。
2.免疫程序:
①需接種4劑次,基礎免疫注射2劑次,8月齡接種第1劑次,7天後接種第2劑次;加強免疫2劑次,分别于2歲和6歲加強一劑次,接種劑量為0.5ml。
②第1、2劑次間隔7—10天;第2、3劑次間隔為1—12個月,第3、4劑次間隔至少3年。
3.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十五)森林腦炎滅活疫苗
1.接種對象:在有森林腦炎發生的地區居住的及進入該地區的8周歲以上人員。
2.免疫程序:基礎免疫為2針,于第0、14天各接種1劑次;以後可在流行季節前加強免疫1針。
3.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十六)黃熱減毒活疫苗
1.接種對象:進入或經過黃熱病流行地區的人員(小于6月齡幼兒不宜接種)。
2.免疫程序:接種1劑次。全年均适宜接種。
3.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十七)重組B亞單位/菌體霍亂疫苗(腸溶膠囊)
1.接種對象:2歲或2歲以上的兒童,青少年和有接觸或傳播危險的成人,主要包括以下人員:
(1)衛生條件較差的地區,霍亂流行和受流行感染威脅地區的人群;
(2)旅遊者、旅遊服務人員,水上居民;
(3)飲食業與食品加工業、醫務防疫人員;
(4)遭受自然災害地區的人員;
(5)軍隊執行野外戰勤任務的人員;
(6)野外特種作業人員;
(7)港口、鐵路沿線的工作人員;
(8)下水道、糞便、垃圾處理人員。
2.免疫程序:
(1)初次免疫者須服3劑次,分别于0、7、28天口服,每次一粒。
(2)接受過免疫的人員,可視疫情于流行季節前加強一次,方法、劑量同上。
3.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十八)傷寒Vi多糖疫苗
1.接種對象:主要用于部隊、港口、鐵路沿線的工作人員,下水道、糞便、垃圾處理人員,飲食業、醫務防疫人員及水上居民或有本病流行地區的人群。
2.免疫程序:接種1劑次。
3.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十九)腮腺炎減毒活疫苗
1.接種對象:8月齡及以上的腮腺炎易感者。
2.免疫程序:接種1劑次
3.藥物相互作用:在使用其他活疫苗前後1個月内,不得使用本疫苗,但可與麻疹和風疹減毒活疫苗可同時接種。
4.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二十)含麻疹成份疫苗
1.麻疹風疹聯合減毒活疫苗
(1)接種對象:8月齡以上的麻疹和風疹易感者。
(2)免疫程序:接種1劑次。
(3)藥物相互作用:在使用其他活疫苗前後1個月内,不得使用本疫苗,但可與腮腺炎疫苗同時接種。
(4)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2.麻疹腮腺炎聯合減毒活疫苗
(1)接種對象:8月齡以上的麻疹和腮腺炎易感者。
(2)免疫程序:接種1劑次。
(3)藥物相互作用:在使用其他活疫苗前後1個月内,不得使用本疫苗。
(4)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3.麻腮風聯合減毒活疫苗
(1)接種對象:8月齡以上的麻疹、腮腺炎和風疹易感者。
(2)免疫程序:接種1劑次
(3)藥物相互作用:在使用其他活疫苗前後1個月内,不得使用本疫苗。
(4)其它情況參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疫苗接種的不良反應有哪些?
不良反應是指在預防接種後發生的懷疑與預防接種有關的反應或事件,其根據發生原因,可分為5類即不良反應(包括一般反應和異常反應)、疫苗質量事故、預防接種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應,又可分為局部反應和全身反應,全身反應總是伴随着局部反應發生,局部反應又是全身反應的局部表現。
分類 |
臨床表現 | |
不良反應 |
一般反應 |
①指預防接種後發生,由疫苗本身固有特性引起,對機體造成一過性生理功能障礙的反應。 ②一般程度較輕微,如發熱、局部紅腫疼痛等,可能伴有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綜合症狀。 |
異常反應 |
指合格的疫苗在實施規範接種過程中或實施規範接種後造成受種者機體組織器官、功能損害,相關各方均無過錯的藥品不良反應,一般為較嚴重的組織器官、功能損害,如過敏性休克或死亡等。 | |
注:不良反應是合格的疫苗在實施規範預防接種後,發生的與預防接種目的無關或意外的有害反應,包括一般反應和異常反應。 | ||
疫苗質量事故 |
由于疫苗質量不合格,預防接種後造成的受種者機體 組織器官、功能損害。 | |
預防接種事故 |
由于在預防接種實施過程中違反預防接種工作規範、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導原則、接種方案,造成受種者機體組織器官、功能損害。 | |
偶合症 |
受種者在接種時處于某種疾病的潛伏期或前驅期,接 種後巧合發病。 | |
心因性反應 |
接種實施過程中或接種後因受種者心理因素發生的個體或群體反應,這種反應與疫苗無關,與注射行為有關。以頭痛、頭暈、乏力、惡心等自主神經功能紊亂症狀常見,臨床檢查通常無陽性體征和器質性病變。 |
分類 |
臨床表現 | ||
一般的局部反應 |
局部炎症反應 |
①是機體對各種刺激物的損傷作用所發生的一種以局部組織變性、滲出、增生病變為主的應答性反應。 ②反應局限于接種的局部,臨床表現為局部紅腫、浸潤,并伴有疼痛。通常多為漿液性炎症,在接種後10h左右出現,24h達高峰,2-3d 内消失,不留痕迹。注射局部紅腫,根據縱橫平均直徑分為弱反應(≤2.5cm)、中反應(2.6-5.0cm)及強反應(>5.0cm)。凡發生局部淋巴管和(或)淋巴結炎者均為局部重反應。 | |
局部感染化膿 |
在皮内接種卡介苗後2-3周左右出現紅腫、浸潤,并可形成硬塊,繼而中央逐漸軟化形成小膿腫,可自行破潰成潰瘍、結痂,持續2-3個月,愈合後留下一永久性略凹陷的圓形疤痕,此種反應是皮内接種卡介苗的正 常過程。若創面持續半年仍不愈,則為非正常現象。 | ||
局部硬結 |
注射含有吸附劑的疫苗時偶可發生,是急性炎症後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急性炎症過後,滲出物中的纖維蛋白成分逐漸增加而進入修複期,由于吸附劑難于吸收,在局部形成硬結。 | ||
注:一般的局部反應是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性質引起的,不會造成生理和功能障礙。這類反應是由于疫苗本身含有的菌體蛋白、内毒素、其他毒性物質及附加物等物理和化學作用所造成的。 | |||
異常的局部反應 |
有菌化膿 |
①可因為疫苗或注射器被污染或注射器材和皮膚局部消毒不嚴所緻。 ②主要表現為注射局部紅、腫、熱、痛的炎症表現。膿腫大多表淺,可伴有全身疲乏、頭痛、發熱等症狀。膿腫局限後,中央部位較軟,可有波動感。 ③有菌化膿的早期可熱敷或外敷魚石脂軟膏,膿腫形成後可切開排膿;有全身症狀者使用抗菌藥物或其他對症治療。 | |
無菌化膿 |
①常見于接種含有吸附劑的疫苗,可因注射部位選擇不當、注射過淺、劑量過大,或使用前未将疫苗充分搖勻所緻。 ②主要表現為注射局部有較大紅暈、浸潤,2- 3周後出現大小不等的硬結,局部腫脹,但炎症并不劇烈,可持續數周或數月,較重者可形成潰瘍。 ③輕者可用熱敷促進吸收;若已形成膿腫,未破潰前切忌切開排膿,可用注射器抽膿;若膿腫已破潰或發生潛行性膿腫,必要時擴創,剔除壞死組織,有繼發感染者用抗生素治療。 | ||
淋巴結化膿 |
見于接種卡介苗後1-2個月。由于卡介苗皮内注射過深或超量接種所緻,也與疫苗菌株的剩餘毒力過高有關。主要發生在接種疫苗側腋下淋巴結,也有表現在鎖骨下及頸部淋巴結。腫大的淋巴結可經久不消,重則形成潰瘍,可在潰瘍部膿液中分離到卡介菌。 | ||
血管性水腫 |
①注射類毒素、抗毒素可溶性抗原後,極少數人發生的一種異常反應,并以反複注射者多見。其特點是出現急、消退快和消退後不留痕迹。注射後不久發生反應,最遲1-2d 發生。 ②常表現注射局部紅腫、皮膚發亮、範圍逐漸擴大,嚴重者可延至肘關節以下及手臂。有瘙癢、麻木、腫脹感,有時可伴有過敏性皮疹出現。 | ||
注:異常局部反應是免疫接種後發生的、與一般反應性質和臨床表現不同且發生概率極低,往往需要醫療處置的反應。 | |||
全身反應 |
①接種疫苗後,由于疫苗本身的特性,如異種蛋白的刺激、疫苗中的熱原質或毒性等原因,少數受種者可于接種滅活疫苗5 -6h左右出現體溫升高,一般持續1-2d,很少有超過3d以上者。接種活疫苗出現反應的時間稍晚,但消失也很快。 ②除體溫升高外,個别人可能伴有頭痛、眩暈、寒戰、乏力和周身不适,或出現惡心、嘔吐、腹痛等胃腸道反應。一般持續1-2d,可自行消失。 ③一般無需特殊處理,注意适當休息和保暖,多飲水,防止繼發其他疾病。對較重的全身反應可用解熱鎮痛藥物等對症處理。 | ||
異常反應 |
非特異反常應 |
包括有菌化膿、無菌化膿和淋巴結化膿等。 | |
變态反應 |
屬免疫學特異反應,臨床類型複雜,是AEFI最多見的異常反應。常見的臨床類型包括I型超敏反應(過敏症)、II型超敏反應(細胞溶解型或稱細胞毒型超敏反應)、III型超敏反應(免疫複合物型超敏反應)、IV型超敏反應(遲發型超敏反應)。 | ||
注:異常反應發生率極低,往往需醫學處置,反應程度比較嚴重,不及時治療搶救,可能有一定的危險。按其發生原因,大體上分為非特異性反應、變态反應、精神反應、生物學特異反應、免疫缺陷所緻的嚴重反應及其他一些原因不明的反應等,以免疫反應和免疫功能缺陷而造成的全身性感染擴散較嚴重,也較難以診斷。 |
疫苗常見不良反應的處理
一.發熱
多發生于疫苗接種後24小時内,一般持續1~2天,很少超過3天。
體溫≤38.5℃時,可物理降溫,同時應加強觀察,适當休息,多飲水,防止繼發其他疾病。
體溫>38.5℃或伴有其他全身症狀,應及時到醫院診治,遵醫囑口服退熱劑。
注意:接種疫苗後數天出現的發熱,多數與疫苗接種無關,如持續高熱3天以上,或者伴有咳嗽/流鼻涕或者其它不适表現,需要及時去醫院就診。
二.局部紅腫
多發生于接種疫苗後數小時至24小時或稍後,伴疼痛。紅腫範圍一般不大,僅有少數人紅腫直徑>3cm,一般在24~48小時逐步消退。
紅腫直徑<1.5cm,一般不需任何處理。
紅腫直徑1.5~3cm,可用幹淨的毛巾先冷敷,出現硬結者可熱敷,每日數次,每次10~15分鐘。
注意:1)紅腫直徑≥3.0cm,可外塗消炎止痛膏,必要時就醫排除是否有局部炎症。2)接種卡介苗2周左右,局部可出現紅腫浸潤,随後化膿,形成小潰瘍,大多在8~12周後結痂(卡疤),一般不需處理,但要注意局部清潔,防止繼發感染。接種卡介苗出現的局部紅腫,不能熱敷。
三.局部硬結
部分受種者接種含吸附劑的疫苗,會出現因注射部位吸附劑未完全吸收,刺激結締組織增生,而形成硬結。
硬結直徑<1.5cm,一般不需任何處理。
硬結直徑1.5~3cm,局部熱敷,每日數次,每次10~15分鐘,可促使硬結消退;硬結直徑≥3cm,應及時到醫院就診。
注意:硬結消退較慢,多數1-2周可消退,部分可持續2月。
四.過敏性皮疹
一般在接種疫苗後數小時至數日發生。
多數皮疹1-2天自行消退,一般不需任何處理。
嚴重皮疹或者皮疹持續不退,應及時到醫院就診,口服抗過敏藥物。
其它一些罕見嚴重疫苗不良反應如過敏性休克、過敏性紫癜、血小闆減少性紫癜、血管性水腫、卡介苗淋巴結炎、臂叢神經炎等,及時去醫院就診。
五.其它症狀
少數受種者接種疫苗後,還可能出現頭痛、頭暈、乏力、全身不适等情況,一般持續1~2天。個别受種者可出現惡心、嘔吐、腹瀉等胃腸道症狀,一般以接種當天多見,很少超過2~3天。
來源: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宣傳平台
責編:東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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