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七天長假不放算犯法嗎?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5月3日,記者從安徽省律師協會了解到,近日,省律協刑事專業委員會針對新冠疫情防控期間的犯罪行為與刑事責任認定等緊密相關的法律問題提出建議,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國慶七天長假不放算犯法嗎?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5月3日,記者從安徽省律師協會了解到,近日,省律協刑事專業委員會針對新冠疫情防控期間的犯罪行為與刑事責任認定等緊密相關的法律問題提出建議。
問題一:節假日出遊辦理新的手機卡隐匿行程,會構成犯罪嗎?
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依照刑法第330條的規定,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
問題二:自測呈陽性或者得知自己核酸檢測是陽性,仍然去商場購物遊玩,構成什麼罪?
已經确診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攜帶者,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并進入公共場所的,屬于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問題三:因其他疾病到醫院就診,就疫情防控措施與醫護人員發生争執、厮打,可能構成犯罪嗎?
在疫情防控期間,故意傷害醫務人員造成輕傷以上的嚴重後果,或者對醫務人員實施撕扯防護裝備、吐口水等行為,緻使醫務人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依照刑法第234條的規定,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随意毆打醫務人員,情節惡劣的,依照刑法第293條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醫務人員,符合刑法第246條、第293條規定的,以侮辱罪或者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以不準離開工作場所等方式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符合刑法第238條規定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處罰。
問題四:與執行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措施的工作人員發生嚴重肢體沖突,會構成什麼犯罪?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含在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行使國家有關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受國家機關委托代表國家機關行使疫情防控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雖未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制但在國家機關中從事疫情防控公務的人員)依法履行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277條第1款、第3款的規定,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構成襲警罪。
問題五:疫情期間,大量囤積貨物高價出售,可能構成犯罪嗎?
在疫情防控期間,違反國家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囤積居奇,哄擡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護目鏡、防護服、消毒液等防護用品、藥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價格,牟取暴利,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問題六:打印店幫别人僞造核酸證明,可能構成犯罪嗎?
如果是為陽性病人或者密接人員僞造檢測報告,最終導緻大範圍封控或者疫情蔓延等嚴重後果的,可能會觸犯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另外,核酸檢測報告上會有檢測機構印章,如果僞造檢測機構電子印章加蓋在僞造的檢測報告上,即便所有僞造報告的人複檢均為陰性,沒有造成疫情蔓延的,也會構成僞造印章罪。
問題七:找幾個朋友開個地下工廠,生産醫用口罩銷售,可能構成犯罪嗎?
醫用口罩屬于醫療器材,國家對醫療器材質量有嚴格标準,如果在明知自己無力生産醫用口罩的情況下強行上馬生産,之後又在明知其生産的醫用口罩不符合法定标準的情況下,仍然當作合格産品銷售,導緻大量不符合标準的醫用器材流入市場,給防疫工作帶來巨大隐患,其行為構成生産、銷售不符合标準的醫用器材罪。
問題八:偷點防疫物資賣,搞點“外快”,構成什麼犯罪?
不參與防疫工作的人,盜竊防疫物資銷售,可以構成盜竊罪;明知是盜竊來的物資仍然收購,可以構成掩飾隐瞞犯罪所得罪;如果兩方事前商量,一方偷一方買,可以認定為盜竊的共同犯罪。如果是按照政府部門安排、協助政府部門進行防疫,利用職務便利監守自盜,可以構成貪污罪。
問題九:編造疫情信息吸點粉絲,會構成犯罪嗎?
為博取眼球賺取流量,惡意僞造疫情謠言并發布在自媒體上,被大量轉載,造成社會恐慌,幹擾了正常社會生活秩序和疫情防控秩序,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後果的,其行為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
問題十:利用自媒體發布自己“悲慘”信息并号召公衆捐款捐物,搞點零花錢用用,可能構成犯罪嗎?
如果在生活物資充足的情況下,謊稱急缺生活物資和防疫物資,号召大家為自己捐款,可以認定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虛假疫情信息騙取社會公衆的同情,騙取他人财物,數額較大的,符合《刑法》第266條規定,構成詐騙罪。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汪豔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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