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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泊桑最有深意的一生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9-05 10:17:08

莫泊桑、歐·亨利、契诃夫并稱“世界三大短篇小說家”,其中,莫泊桑被譽為“短篇小說之王”。

張愛玲說:“最好的材料是最深知的材料”,《小團圓》故此成形,因為盛九莉就是張愛玲。

莫泊桑也多從自身見聞中取财,雖沒把自己寫進小說,卻也是因為了解才信手拈來,有以普法戰争為背景的,有反映小職員苦辣酸甜的,有記錄鄉村趣聞的,有講述愛情故事的,林林總總,莫不有現實生活的痕迹。

而使之與現實拉開距離的,是莫泊桑賦予小說的戲劇效果,就如歐·亨利小說“含淚的笑,結局的出人意料”,莫泊桑的小說也常有悲喜交加的措手不及,如反映小職員生活的《我的叔叔于勒》。作家光怪陸離、精彩紛呈的内心世界由此可見一斑。

莫泊桑最有深意的一生(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1

降低對别人的期待,就是對自己的善待

年輕,意味精力充沛,前景遠大;也意味輕浮放浪,行事不加節制,愧悔在早遲之間。

于勒還是個小夥子的時候,揮霍無度,把自己的那份遺産糟蹋得一幹二淨以後,又花掉屬于哥哥的部分遺産,絲毫不顧念生在寒門小戶的事實。

在窮人家裡,于勒的所作所為無疑是最嚴重的罪行之一,也就跟壞蛋、無賴、大逆不道沾上了關系。家裡人沒奈何,按照當時的規矩,讓他搭乘到美洲去的商船,送他離開出生地。

沒過多久,于勒來信說在美洲發了财,要補償曾因胡作非為給哥哥造成的損失。某位船長也說,于勒盤下了一家大商店,做起了大生意。

自然地,于勒就由家人眼裡一錢不值的無賴成了個正直的人,一個有良心的好兄弟,一個無愧家族的好子弟,跟家族所有成員一樣誠實可靠了。

随着第二封信的到來,家裡人更是歡天喜地,把它當作福音書,有空兒就拿出來看看,也拿出來讓别人看看,因為信上說于勒将要去南美作一次長期旅行,發達了就回來和哥哥一起快樂地過活。

莫泊桑最有深意的一生(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2

約瑟夫小時候,家境并不富裕,隻靠父親早出晚歸掙得的微薄的工資勉強度日,少不了處處節省——向來不接受别人吃飯的邀請,以免回請;買日用品,隻挑商店裡滞銷的打折貨、舊存貨;兩個姐姐自己做裙子穿,購買價格低廉的花邊也要在錢上磨個好半天,雖說大姐快三十的人了,婚事尚無着落,二姐嫁出去了,但也是一定程度上歸功于勒叔叔的信;家裡飲食單一,從不變樣,隻在調料上變些花樣,盡管衛生健康,約瑟夫還是甯願吃點别的,但是吃不到;要是約瑟夫弄壞衣服上的扣子,撕破褲子,準會劈頭蓋臉地挨一頓罵。

約瑟夫的母親因為生活窘迫,經常把丈夫數落一通。每當這時,丈夫嗫嗫嚅嚅,張開手掌在額頭上搓來搓去,露出無能為力的痛苦。

莫泊桑最有深意的一生(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3

能救達夫朗什家族于水火中的,隻有天之涯海之角的于勒了。于勒是那時全家人唯一的希望,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每逢星期日,全家人都要盛裝打扮,去海堤上散步。約瑟夫的父親望見遠方駛來的遊輪,總要說重複了幾百遍的話:“要是好兄弟于勒在船上,該多讓人驚喜啊!”約瑟夫的母親也經常念叨,說好心人于勒歸來時便是全家時來運轉時。

除此之外,他們還拟定了幾百種計劃,甚至打算用于勒的錢在鄉下買棟别墅。

希望是用來實現的,不隻說說而已,但若不切實際,純屬異想天開的變體,也隻落得希望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的結局。

莫泊桑最有深意的一生(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4

第二封信後,于勒就杳無音信了。原來他确有過發達,但不知為何重又一貧如洗,淪為流浪漢,寫第二封信時或許就已經破産了。

後來一名船長雇用了他。他就在船上撬牡蛎為生,經年累月,已是衣衫褴褛的老水手了,手上的褶子和臉上的皺紋訴說着貧窮、疲憊和艱辛。散發穢氣的底艙深處是他的住所,原來的家回不去了,因為他欠着哥哥的錢,而無力償還。

曾經的承諾到底是個空虛。

莫泊桑最有深意的一生(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5

約瑟夫的父親卻是希望與日俱增,隻道是于勒在美洲發達了,時時盼望于勒回家,此外一無所知,也無暇他顧,畢竟被美好的未來攫住了。所以在去度假的船上看見于勒的瞬間,竟不相信眼前的一切,待到妻子确認,船長證實,才接受了撬牡蛎的老夥計是于勒,他的親弟弟是事實。至此,計劃歸零,希望落空。

約瑟夫的母親也一改往日對于勒“好心人”“有本事的人”的稱謂,“無賴”一出口,便回到了原點,希望和由希望而來的恭維仿佛從不存在過似的。

返程時,他們換了船隻,因為約瑟夫的母親煩透了,也是為了躲避無賴,怕被無賴賴上。

沒有希望,就沒有失望。尤其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像是一場豪賭,赢了還好,皆大歡喜,輸了的話,對誰都是負擔,我辜負了我的承諾和你的心意,你錯付了你的熱忱和希冀,雙份的沉重,何苦來?

莫泊桑最有深意的一生(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6

世間自有溫情在,不要把人心想得太壞

魯迅不止一次在小說裡寫父母對孩子言傳身教的作用:

在《狂人日記》裡,街上的孩子睜着怪眼睛,臉色鐵青,議論“我”,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我”先是不解,究竟和孩子有何冤仇,随即明白過來,“這是他們娘老子教的”。

在《孤獨者》裡,魏連殳以為孩子天真,乃希望之所在,待到看見堂兄的兒子,才知“兒子如老子一般”;街上的孩子也受大人影響,拿了片蘆葉指着他道:“殺,他還不很能走路”。

這是具體的時代決定的,含有魯迅變革舉步維艱的思想。

莫泊桑最有深意的一生(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7

​在《我的叔叔于勒》裡,卻有截然不同的一番景觀:孩子時的約瑟夫并沒受父母感染,戴着有色眼鏡看待叔叔于勒。

約瑟夫以前常聽家裡人議論于勒,說于勒如何糟蹋錢,是家族的禍害,盡管有意壓低聲音,還是一字不漏地進入約瑟夫耳裡。所以約瑟夫了解于勒動身去美洲前的所有生活細節。

但當在船上遇見于勒,看着他滿是褶子的手、爬滿皺紋的臉和破舊不堪的衣衫,那些聽來的話并沒先入為主,占據約瑟夫的腦海,反而讓他起了和于勒相認的沖動,不過最後還是在稱呼上以禮貌客套的“先生”代替了象征血緣關系的“叔叔”。雖然如此,付牡蛎錢時,約瑟夫給了于勒半個法郎的小費,算是做侄子的些許心意,卻遭到母親呵斥。

船将到岸,約瑟夫想再見于勒一面,想給于勒一些溫暖、撫慰人心的話,但是于勒不見了,是去了底艙深處罷,願望隻得作罷。

從此,約瑟夫再沒見過于勒。僅有的一次邂逅讓約瑟夫在以後的歲月裡念念不忘,于勒落魄的情狀和約瑟夫付牡蛎錢時父親給的五法郎,就像發生在昨天,清晰可辨,同時也不無抱憾。這就是為什麼約瑟夫後來不止一次地給流浪漢五法郎的銀币。

笛卡爾所謂“我思故我在”,不是說我思考,所以我存在,而是我使用理性思考的時候,才有了存在的價值,我和其他人得以區分開。

約瑟夫即是如此,沒有被已成觀念所左右,而是理智地表達自己的情感。這是約瑟夫的存在,也是《我的叔叔于勒》喜的所在,感動人心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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