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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教育評價系統五項管理工作

教育 更新时间:2024-07-18 22:23:05

新時代教育評價系統五項管理工作?作者:姜朝晖(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副研究員),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新時代教育評價系統五項管理工作?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新時代教育評價系統五項管理工作(優化學籍管理是高質量教育必然要求)1

新時代教育評價系統五項管理工作

作者:姜朝晖(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副研究員)

據媒體報道,日前,北京市教委發布新版《北京市中小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對2014年的“舊版”進行了修訂。新修訂的管理辦法細化了學籍變動條件和辦理要求,明确了轉學申請時間,取消了轉學聯系表、轉往外省市時需提供的接收學校證明等條件。總體來看,新管理辦法彰顯了高質量教育的時代訴求,是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具體體現。

學籍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學籍是學生屬于某學校的一種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資格,是學生能夠實現有學上、接受高質量教育的基本憑據。近年來,我國教育主管部門高度重視學籍的規範管理工作,自2010年開始在全國部署,到2013年初步建成了相對完整的全國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截至2017年9月,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有2.1億名學生信息入庫,基本實現了電子化高效便捷管理,有效提高了新時代基礎教育的科學管理水平。

為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校學生學籍管理,根據國家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北京市教委結合實際修訂了《北京市中小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辦法共10章52條。相比于“舊版”的管理辦法,新的管理辦法具有幾大突出特點。

堅持落實上位政策的要求。具體來說,充分吸收《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教育部《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範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相關問題處理的通知》等文件對學籍管理提出的要求。同時,認真貫徹“放管服”改革精神,落實了《教育部關于取消一批證明事項的通知》、北京市政府審改辦《關于第三批取消50項涉及企業和群衆辦事創業證明的通知》等要求。

堅持問題導向和政策的相對穩定性。問題導向是處理問題的基本思維方式,随着學籍管理的規範化,中小學學籍管理工作得到優化加強。然而,随着我國社會環境的變化和人民群衆對于高質量教育的需求,在具體學籍管理工作中也遇到了許多新的實際問題。比如,有些責任主體相互推诿,辦理過程中轉學渠道不暢,要求有關證明材料過多,業務能力不強等。新修訂的管理辦法在保持政策穩定性和延續性的基礎上,對這些方面都進一步進行了明确和優化。

堅持教育公平基本原則。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基礎,是教育的基本價值訴求。在新修訂的辦法中,進一步細化了學籍變動條件和辦理要求,如明确了可以申請市内轉學的特殊原因與辦理要求。對于義務教育學段的學籍變動條件進一步做了細化規範;重申了本市普通高中學生原則上不予轉學,确有需要轉學的,成績須不低于中考當年轉入學校統一招生錄取分數。調整了轉學申請時間,新管理辦法規定轉學一般應在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提出申請。此外,對于“中小學起始年級的第一學期及畢業年級,不予辦理轉入手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能以任何形式強迫學生轉學”等情況做了明确規定。總體來看,更加突出了教育公平,最大程度确保了教育招生規範和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堅持優化服務和人文關懷。這主要體現在減證便民等方面,為廣大學生家長提供了更多便利。比如,取消了因身體狀況延緩入學、因病假休學需提交的醫院證明,改為出示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病曆。取消了轉學聯系表、轉往外省市時需提供的接收學校證明。按本市戶籍學生對待的情形中,對父母一方為本市戶籍的,取消了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子女關系證明信》等。對于特殊教育學校、特教班、随班就讀學生的學習畢業,也做了相應規定,充分考慮了學生實際,以保障各級各類學生的成長發展。

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工作直接關系人民群衆切身利益,是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在進一步規範的前提下持續不斷優化學籍管理,确保陽光透明,務求公開公平公正,為學生接受高質量教育提供堅實有力的保障。

來源: 中國教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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