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五常之道五常指的是哪五常?儒家五常之道五常指的是仁、義、禮、智、信,是指“人”作為社會中的獨立個體,為了自身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而應該擁有的五種最基本的品格和德行。
孔子最早提出“仁、義、禮”,孟子擴充提出“仁、義、禮、智”,後董仲舒再次擴充為“仁、義、禮、智、信”,後稱“五常”。這“五常”貫穿于中華倫理的發展中,成為中國價值體系中的最核心因素。
“仁”字從人從二,也就是人們互存、互助、互愛的意思。孔子明确提出:“仁者,愛人”。儒家認為應當用“仁”來處理倫理社會關系,主張人和人之間應該互相尊重、互助和友善,而孝悌則是“仁”的根本。
“義”字是中國傳統的基本價值規範之一。“義”的本義是指合宜的行為表現,而這種合宜的判斷标準是社會公認的準則,“義”的繁體字為“義”,在造字上含有群我關系的因素,也就是說令自己的言行符合群體的規範要求者乃稱之為“義”。概而言之,“義”體現着一種超乎個人利益之上的道德範疇。孔子曾言:“不義而富且貴,于我如浮雲。”并且有“義然後取”、“見得思義”、“見義勇為”等關于“義”的行為要求,孔子是将“義”作為自身取舍的準則來看待的,如有所取,必當符合義的要求而後可;若有所求,亦當首先思考是否符合義的标準。
“禮”字是中國傳統價值的一個核心範疇。禮儀最初是指祭神的宗教儀式,後來發展到人事方面,表示與人的身份地位相應的行為規範和儀式制度。《禮記·中庸》載:“禮儀三百,威儀三千。”可見當時的禮儀是非常繁複的,禮制涉及到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無大無小,甚至舉手投足之間都有相應的禮節來規範。孔子對周公之禮極為尊奉,将“禮”視作修身與治國的基礎,曾對其子孔鯉言:“不學禮,無以立。”并且提出著名的“克己複禮為仁”的論說。
“智”字是儒家的核心價值範疇之一。儒家思想中的“智”,指的并不是科學智慧,而是一種道德智慧,也就是辨别善惡、是非的能力,也就是孟子所言的人的與生俱來的“是非之心”。《論語·雍也第六》記載:“樊遲問知(即智)。子曰:'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孔子的解釋是,緻力于民衆應當遵從的義德,尊敬鬼神但是并不親近它,這就是可以叫作“智”了。
“信”字是中國傳統的核心價值範疇之一。信,就是誠,是無欺,是使人無疑。“信”不僅被奉為人際相處的起碼準則,亦是治理國家的基本理念。孔子曾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孔子将人沒有誠信比作猶如車沒有輗、軏(輗、軏,指車轅與橫木相連接的關鍵部位)無法立足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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