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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要攢夠六便士才去看月亮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26 23:24:33

為何要攢夠六便士才去看月亮?“滿地都是六便士,他卻擡頭看見了月亮”,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為何要攢夠六便士才去看月亮?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為何要攢夠六便士才去看月亮(誰能肯定哪個更重要)1

為何要攢夠六便士才去看月亮

“滿地都是六便士,他卻擡頭看見了月亮。”

“我必須畫畫,就像溺水的人必須掙紮。”

——《月亮和六便士》

引我來看這本書的正是這兩句話。通常認為,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則是現實的代表。理想和現實相違背時,你選哪一個?

本書内容簡介:一個英國證券交易所的經紀人,本已有牢靠的職業和地位、美滿的家庭,但卻迷戀上繪畫,像“被魔鬼附了體”,突然棄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繪畫的理想。他的行徑沒有人能夠理解。他在異國不僅肉體受着貧窮和饑餓煎熬,而且為了尋找表現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經過一番離奇的遭遇後,主人公最後離開文明世界,遠遁到與世隔絕的塔希提島上。他終于找到靈魂的甯靜和适合自己藝術氣質的氛圍。他同一個土著女子同居,創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後世震驚的傑作。在他染上麻風病雙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畫了一幅表現伊甸園的偉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卻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後把這幅畫作付之一炬。通過這樣一個一心追求藝術、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毛姆探索了藝術的産生與本質、個性與天才的關系、藝術家與社會的矛盾等等引人深思的問題。同時這本書也引發了人們對擺脫世俗束縛逃離世俗社會尋找心靈家園這一話題的思考,而關于南太平洋小島的自然民風的描寫也引人向往。《月亮和六便士》說問世後,以情節入勝、文字深刻在文壇轟動一時,人們争相傳看。在小說中,毛姆用第一人稱的叙述手法,借“我”之口,叙述整個故事,有人認為這篇小說的原型是法國印象派畫家高更,這更增加了它的傳奇色彩,受到了全世界讀者的關注。(以上内容簡介來源于豆瓣讀書)

看到簡介時,我以為我會看到一部勵志的追求理想的小說,熬熬雞湯,打點雞血,然後大團圓結局,沒想到……不是的。小說的情節看過的人都知道,我就不贅述了。整個閱讀過程,我感覺不知不覺被作者引導了,不斷刷新對書中人物性格的理解。當我以為這個人是個絕對的爛人,那個人是個可憐的受害者,那個人是個“聖父”時,作者通過不斷的追溯和男主人公(查爾斯·斯特裡克蘭)的交集,讓我又一點一點的重新看待書中的人物。

“卑鄙與偉大,惡毒與善良,仇恨與熱愛,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顆心裡的。”

斯特裡克蘭太太

剛開始以雍容大度的慘遭抛棄的妻子形象出現,在斯特裡克蘭突然離家出走後卻找的是交情淺淡的作者去勸回丈夫,這個做法有點奇怪。後來确定丈夫不會回家,她用似是而非的流言傳播丈夫是被女人勾走的。大概是她認為“為了另外一個女人抛妻棄子”比“為了他自己(理想)抛妻棄子”來的更讓人同情,被女人勾走,她就是暫時輸給了一個另外一個女人,丈夫玩膩了就會回家,而為了他自己,她就是輸給了一種信念(理想),丈夫就再也不會回來了。聰明、冷酷、虛榮、堅強,這些褒貶不一的特質斯特裡克蘭太太身上都有,人性的複雜性在她身上體現的很明顯。“認為自食其力是不光彩的”,“羞于自身過人的勇氣和出色的經商能力”,這樣的價值觀不知道是作者對女性的故意貶低還是當時的主流社會價值觀就是這樣的。總之,這點在現代獨立女性來看是很不可思議的。

德克·斯特羅夫

他是一個熱心的傻小胖,長相醜陋但心地善良,活潑愛笑愛哭。繪畫上的庸才,看畫的天才,他有一雙發現天才的眼睛。“他固然很可笑,但他的熱烈誠摯卻叫人不得不感動。”常做些讓人感動的事,但總顯得可笑,讓人無法愛上,又無法讨厭徹底。這樣的人,現在也有,像印象中老實過分、唯唯諾諾的“接盤俠”。這樣一個看似普通的男人,在對待布蘭奇和斯特裡克蘭這件事上,确是把自己放到了塵埃之下了,老婆出軌要跟别的男人走了,他竟然把家都讓給老婆和情夫了。作者用“廉價的淚水”來形容他,雖然是打着愛她超過愛自己的名義,但如此卑微,卑微到卑躬屈膝的地步,我接受無能。像我這麼剛的姑娘,完全無法接受,這樣的“可憐無助又弱小”男人,缺少血性的男人,和一隻蟲子有什麼區别,懦弱、哭求、無底線的退讓,隻會更讓人看不起。好在經曆過一系列悲傷後,喪妻後他終于回去鄉下老家了,他應該能找個沒什麼精神追求的女人過柴米油鹽的瑣碎生活吧,也算是一種圓滿了。

布蘭奇·斯特羅夫

初識時沉默溫柔的人妻,把自己的小家打理的井井有條。這樣一個看似完美的妻子,沒想到也會有為愛奮不顧身的時候。我有一種猜想,會不會是一直以來布蘭奇就在容忍德克,容忍他的“聖父”?長時間的感受到對方的卑躬屈膝,無法平等自由的交流,而且你還不能對别人說讨厭丈夫哄着供着你,别人很可能會覺得你不惜福不知足。這樣真的會讓人感到很壓抑的,是一種沉郁的絕望。日積月累的無望,在遇到斯特裡克蘭時,布蘭奇看出了他邋遢外表下自由野性的靈魂。骨子裡的瘋狂和對自由的渴望,讓布蘭奇以飛蛾撲火的身姿,燃盡了她的愛情,也毀滅了她的生命。我猜生命的盡頭,她并沒有後悔吧。可以理解,但出軌總是不對的~

愛 塔

塔希提島上的土著姑娘,以男人的天,自愛,簡單,淳樸的姑娘。也就是這樣簡單的姑娘,加上島上遠離世俗的環境,才能讓斯特裡克蘭在生命的最後幾年創作出舉世無雙的繪畫作品吧。

查爾斯·斯特裡克蘭

這是一個滿是缺點、性格惡劣的天才。看完全書我還是很讨厭他的性格,怎麼會有女人愛這樣的男人,即使最終證明他确有舉世無雙的繪畫天賦。以40歲為分界點,40歲之前,他是一個普通的股票經紀人,過着世人眼中美滿的生活,有妻有子,兒女雙全,經濟條件也不錯。40歲的時候,他響應内心的感召“我必須畫畫,就像溺水的人必須掙紮。”這種熱愛久而久之會變成一種本能,有時你也許會忘了它的存在,但是一旦有所刺激立刻會有應激反應,在你都始料未及的情況出現,從此斯特裡克蘭隻為繪畫活着。在追逐夢想的過程中,他屢遇挫折,食不果腹,居無定所,不被認可。但這些外在物質對他來說,毫無意義,他向來不放在心上。偶爾的被身體的欲望主宰,會讓他心煩意亂。他不愛任何人,冷漠惡劣的對待所有人,即使被布蘭奇愛上并因他而死,即使被愛塔愛上,他冷硬的心腸也絲毫沒有柔軟。在他身上看不到人性了,像是書裡的“半獸”,他的腦子裡隻有繪畫。在生命的盡頭,愛塔說“你是我的男人,我是你的女人,你到哪兒去我也到哪兒去”,才稍稍讓他露出片刻的一絲絲柔軟,随即又像不曾出現過一樣消失了。

也許上天給了他獨特的藝術天賦,收回了為人身上的人性吧。總歸是性格讓人讨厭的天才。

閱讀過程中,不斷的猜測人物性格,猜測故事發展,我的情緒不得不跟着作者的叙述走。悄無聲息引導了我的思想,又不讓人讨厭,可見作者和譯者(李繼宏)文字功底之深。回到最開始讀書時的疑問,理想和現實相違背時,你選哪一個?我的答案是現實。天才的獨特性之一,大概在于他對某項事物有着超越一切的熱愛,而我不曾對什麼有如此強烈的感情,不曾覺得有什麼是沒有得到簡直活不下去的意念。我愛旅行,但隻在經濟能力範圍内去想去的地方。我愛閱讀,但隻在工作之餘閱讀。我愛碼子,但隻作為興趣,沒有向作家方向經營。我愛徒步,但不會作為畢生的事業來做。我有太多世俗的願望,我更願意當一個“庸人”,平平凡凡的生活,不去經曆那些常人難忍的事情。

最後放一個很有意思的兩個對比畫面:

然後羅伯特·斯特裡克蘭劃燃了火柴,點了根香煙。“正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他故作深沉地說。我突然想起了斯特裡克蘭和愛塔生的孩子。我聽說他是個歡樂活潑的年輕人。我仿佛看見他在帆船上辛勤地勞動,渾身隻穿着一條水手短褲;到了夜晚,當帆船順着和風輕快地前進,許多水手聚集在上層甲闆上,船長和押運員坐在帆布椅上抽着他們的煙管,我看見他和水手跳起舞來,在咿咿呀呀的手風琴樂曲中,他們瘋狂地舞動着。上方是藍色的天空,閃爍的星辰,周圍是浩渺無際的太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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