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獲的涉案資金與文件。上海市公安局供圖
記者從上海市公安局獲悉,近日,上海公安機關成功偵破一起通過虛增影視劇制作成本、誇大預期票房收益,騙取投資人投資款的特大合同詐騙案,抓獲包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額4500餘萬元,涉及全國各地投資人260餘名。目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合同詐騙罪已被依法批準逮捕。
今年3月,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接市民何先生報案稱:2019年初,滬上一家影視投資中介公司員工通過社交軟件與其結識,并向其推銷稱年内将有一部2.6億元高成本、大制作,當紅明星主演、知名影視公司出品的電影上映。在電影上映前,何先生可通過一家影視公司參與該部電影的版權投資。該中介公司稱,該部電影的預期票房保守估計可達20億元,以投資100萬元為例,可獲得360萬元收益,機會實屬難得。
何先生上網查詢後發現,這家影視公司的确是該部電影的聯合出品方之一。于是,何先生便通過中介公司與該影視公司簽訂了一份《電影合作投資協議》,約定何先生以50萬元投資款獲取該部電影0.25%的版權收益。
該電影上映後,票房僅有6300萬元。該影視公司以票房不及預期為由,僅兌付給何先生1.3萬元,之前50萬元投資款就此打了水漂。事後,本以為僅是投資失利的何先生在某網站論壇上發現,與其有着相同經曆的投資人不在少數,而他們投資時獲知的制作成本卻不盡相同,從7000萬元到2.6億元不等,感覺受騙的何先生于是向警方報案。
警方分析認為,在這背後可能隐藏着一個惡意騙取影視投資人投資款的詐騙團夥,随即立案偵查。
經警方調查,2018年9月,犯罪嫌疑人包某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在上海設立某影視公司,在尚無能力支付投資款的情況下,先行與某電影出品方簽訂協議,約定包某公司出資購得某電影18%份額的票房收益權和署名權。但雙方明确約定,包某公司不得擅自轉讓所持份額或用于融資,否則将不再享有該電影的票房收益權。
然而,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間,犯罪嫌疑人包某等人違反約定,精心設計編排話術,通過高額返傭的方式勾結各地多家中介公司,大肆招募投資人。招募過程中,以其與出品方簽訂的協議為掩護,混淆“版權”與“票房收益權”的概念,虛增電影制作成本、誇大票房預期收益,進而吸引投資人投資購買所謂“收益份額”。在騙取260餘名投資人共計4500餘萬元投資款後,包某等人才将其中的1000餘萬元支付給電影出品方購買份額,剩餘款項則用于傭金提成和個人揮霍。
在得知包某公司擅自轉讓投資份額後,電影出品方按照協議約定未予兌付票房收益。而包某等人為了掩飾其非法占有投資人投資款的真實目的并逃避打擊,使用之前所騙款項,以實際票房6300萬元按比例兌付投資人投資收益共計100餘萬元,造成投資人巨額虧損。警方認為,本案中,包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财物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第224條之規定,涉嫌合同詐騙犯罪。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在不具備行業專業知識的情況下,切勿輕信不法分子低投入、高回報的謊言。如參與此類投資項目,應審慎考察合同标的的真實性以及對方的履約能力,不可盲目參與投資。若發現有此類情況,應及時前往公安機關報案。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上海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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