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小區垃圾站無處安放

小區垃圾站無處安放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10 01:14:42

三湘都市報·新湖南客戶端7月26日訊(記者 葉竹 實習生 熊靜 張以緒)“這麼熱的天,小區裡垃圾随處堆放,臭氣熏天……”長沙開福區福晟•錢隆世家小區業主向三湘都市報反映稱,小區内沒有固定的生活垃圾站。多年來,生活垃圾如同“打遊擊”般,在小區内外“流動”堆放,如今堆積在去年底交房的16棟樓下空置門面内。夏日高溫下,臭氣綿延。

7月25日,三湘都市報記者來到錢隆世家小區進行了走訪。

投訴:多年來小區垃圾堆放如同“打遊擊”

“這裡有個北門,大家每天都要從這裡經過,近三四個月來,生活垃圾都堆放在此。”下午1時許,小區16棟業主孫先生帶領三湘都市報記者前往16棟樓下地下車庫口旁的一空置門面外,“這就是臨時的垃圾安置點。”

小區垃圾站無處安放(長沙一小區垃圾站一直)1

現場,三湘都市報記者看到,小區生活垃圾從門面内堆放至門面外,門面旁就是公用過道,蒼蠅圍繞,黑褐色污水蔓延而出,在路面形成幾條深色污迹,還沒幹透。“這裡車來車往,平時每日的垃圾都堆到停車位和門面之間的過道上來了。”孫先生指着停車位和門面間的過道說,“我們小區沒有固定垃圾處理站,垃圾堆放一直處于遊動狀态,位置更換了多次,都快繞小區一圈了。”

調查:曾有垃圾站因居民投訴拆除

三湘都市報記者調查發現,錢隆世家小區業主于2013年開始陸續入住,有3500戶,約12000位居民。

該項目2014年和2016年分别對原審總平面圖申請局部變更,并經長沙市城鄉規劃局審定。平面圖顯示,小區東北側規劃有一個地埋式垃圾站。

小區垃圾站無處安放(長沙一小區垃圾站一直)2

(7月25日,錢隆世家小區16棟樓下的生活垃圾臨時堆放點。記者 葉竹 實習生 熊靜 攝)

對此,業主黃先生表示,2017年2月簽訂購房合同“附件二”關于該商品房共用部位及設施具體約定中,對“其他設備、設施所在位置、用途”,條款第2條明确“地埋式垃圾收集站:小區的西北角,酒店附近”。可交房時,開發商實際修建的地埋式垃圾站位于小區26棟和27棟之間。

盡管是經過政府審批同意後建設的垃圾站,但開發商在合同中沒有及時更改,引起了小區業主特别是26棟、27棟業主的不滿。業主楊先生表示,“沒有人願意自己在家一開窗,下面就有一個臭氣哄哄的垃圾站。”

2018年,業主和開發商、物業協商,約定拆除垃圾站重建。然而垃圾站拆除後重建卻一拖再拖,生活垃圾的集中放置又成了“老大難”的問題。“隻是想有一個還算合理的生活環境和良好的居住秩序。”楊先生希望能将垃圾站這個最嚴重的問題盡快解決掉。

街道:協商提供一塊地供開發商重建垃圾站

三湘都市報記者撥打了小區所在秀峰街道辦事處的值班電話,值班工作人員介紹了此前協調業主、開發商和物業有關垃圾處理站另建的情況,“經過協商,我們為小區争取了另建垃圾站的專項經費,提供免費地塊和設備,但是需要開發商來負責承建。”

同時,在業主黃先生為記者提供的一份蓋有社區公章的報告中顯示,今年5月份,街道和社區為錢隆世家小區和另外一個同樣無垃圾站的小區,向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開福區分局申請在一條廢棄道路上修建一座幹、濕垃圾分類收集的垃圾站。“此前街道協調的時候,開發商同意選址出資修建。現在政府同意出地出設備,開發商又反悔,我覺得是他們不願出這筆承建資金。”不少業主猜測。

小區垃圾站無處安放(長沙一小區垃圾站一直)3

(7月26日,在居民強烈反對聲中,16棟樓下垃圾臨時堆放點被撤除,小區垃圾再次“無處安放”。受訪者供圖)

開發商:隻願意在小區内部改建或重建

随後,三湘都市報記者聯系了小區開發商湖南福晟集團副總經理梁文謙。

“隻要在小區裡面建,不管是改建還是另建,我們開發商這方都同意。”梁文謙表示垃圾站目前還未重建不是資金問題,關鍵點在于社區申報修建新垃圾站的地塊屬于其他公司。“在外面建涉及的範圍就會比較廣,方方面面都要考慮到,如地塊、建設、共用,以後都是一個問題,比較複雜。”

業主黃先生表示,“如果開發商不處理,業主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依規來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在小區衆多業主的強烈反對下,26日,物業不再向臨時垃圾堆放點運送垃圾,導緻小區各垃圾收集點的垃圾堆成“小山”。

對此,秀峰街道表示,如果業主想要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街道和社區會盡力配合業主,“業主們可以向街道社區的物業專幹和法律顧問咨詢。”

【律師說法】購房人依法可以主張違約索賠

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表示,依據《最高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第三條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内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确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确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内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開發商在銷售過程中有所隐瞞欺詐,購房人依法可以主張違約索賠。

[責編:陳舒儀]

[來源:三湘都市報]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