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斷題
社會保障監督的橫向結構合理性标志是各監督主體對監督對象的決策行為實施連續監督。( )[ 中南财經政法大學2009年研]
答案: ×
解析:社會保障監督的橫向結構合理性标志是不同監督主體之間的協同監督的有效性。
二、概念題
1. 社會保障管理 答:社會保障管理是指社會保障職能機構貫徹落實國家的社會保障法律和法律,依法建立城市社會保障體系,籌集和運行保障資金、調節保障分配、維持保障秩序等一系列管理活動。社會保障管理的目标:①貫徹國家的法律和政策,實現社會保障法制化;②堅持公平與效益相統一,實現保障的社會化;③堅持資金籌集與保值相結合,實現保障資金運行的良性化;④規範管理行為,實現社會保障事務管理的有序化。
2. 屬地管理 [ 人大2009年研 ] 答:屬地管理指在國家法律、法規的統一規範下,由各地區組織實施并由各地區的社會保障管理機構負責管理與監督當地的社會保障事務。
社會保障制度追求的社會目标是社會公平與社會和諧,它在運行中是一個開放的社會化系統,并需要通過在區域内設置相應的實施機構來完成項目實施任務,主要實現一定區域範圍内社會成員之間的共濟或互濟互助。因此社會保障管理奉行屬地管理原則,是維護社會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互濟性和社會性的内在要求。
3. 分散管理模式 [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2年研 ]
答:分散管理模式是指在政府直接統一管理社會保障的國家裡,一般從中央到地方都設立專門機構來管理社會保障,包括行政管理機構和業務管理機構。管理人員一律為國家的公職人員。
4.社會保障管理與社會保障監督[中南财經政法大學2005年研]
答:(1)社會保障管理的含義
社會保障管理是由國家和政府及社會組織制定和實施有關社會保障法規政策的過程。其包括三個方面的内容:制定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具體表現為社會保障的行政管理過程;收取社會保障基金、支付社會保障待遇,是對社會保障基金實施事業化管理的過程;管理社會保障對象,是對社會保障對象實施一系列具體服務的過程。
(2)社會保障監督的含義
社會保障監督是指由國家行政管理部門、專職監督部門、利害關系者以及有關方面對社會保障尤其是社會保障基金的有關管理機構和管理者的管理行為、過程及結果實行的監察和督守。
三、簡答題 1.簡述中國社會保障管理體制的架構及其職能。[人大2005年研]
答:中國現階段社會保障管理體制,是1998年在中央政府機構改革中确立的,它主要表現為政府對社會保障事務的管理與監督。在中央政府機構中,管理社會保障事務的職能部門主要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衛生部和财政部,其他有關部門亦不同程度地參與社會保障管理。
(1)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是全國勞動和社會保險事務的主管部門,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以及社會保險基金等是其管理職責範圍内的事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内設的社會保險事務管理機構有:
①政策法規司,負責起草包括社會保險在内的勞動和社會保險法規政策;
②養老保險司,負責基本養老保險事務的管理;
③失業保險司,負責失業保險事務的管理;
④醫療保險司,負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事務的管理;
⑤工傷保險司,負責工傷保險事務的管理;
⑥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司,綜合管理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工作;
⑦農村社會保險司,負責鄉村社會保險事務的管理;
⑧直屬事業單位,例如:社會保險失業管理中心,負責全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指導與管理;社會保險研究所,負責社會保險理論與政策的研究工作。他們雖然不在行政序列之中,但又直接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服務。
(2)民政部
民政部是中央政府中一個十分重要的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它負責管理全國的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事業等。民政部内設的相關機構主要有:
①政策研究中心,負責研究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各項民政工作的政策;
②救災救濟司,負責管理災害救助、貧困救助與特殊救助事務;
③最低生活保障司,負責管理面向低收入階層的最低生活保障事務,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指導地方社會救濟工作;
④社會福利與社會事務司,負責管理全國的社會福利事務(包括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的福利)、福利及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讨人員的救助管理;
⑤優撫安置局,負責管理軍人及其家屬的優待、撫恤及補助事務,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等事務。此外,還有轉業軍人的安置工作等。
(3)其他部門
①衛生部參與管理農村合作醫療、全民衛生保健等事務;
②财政部内設社會保障财務司,管理中央财政社會保障支出及财務制度等;
③審計署内設社會保障審計司,負責對社會保障事務進行審計監督;
④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負責制定社會保障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等。
此外,一些半官方性質的組織與社會團體,也參與社會保障事務的管理,如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等機構就不同程度地參與社會保障事務的管理。
2.社會保障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07、2005年研]
答:社會保障管理包括三方面相互聯系、相互配合的内容,具體如下:
(1)社會保障的行政管理
社會保障管理的主要内容一般是制定社會保障法律、拟定基本法規。這是社會保障管理的第一個環節,這些法律法規,對社會保障的實施範圍與對象,享受保障的基本條件,資金來源,待遇支付标準與方式,管理方法,社會保障法律主體的責任、權利、義務等方面做出了規定。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是由國家和政府制定的,即行政管理。因此在這一過程中要注意中央和地方、法律和法規的協調配合。
(2)社會保障的基金管理
主要表現在收取社會保障基金,支付社會保障待遇。此外,對社會保障基金運營,确保其保值增值也是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一個重要内容。在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機構方面,各國采取的方式不同,有的國家采取官營方式(如英國),有的采取私營方式(如智利),也有的采取半自治機構管理(如德國)。比較科學合理的是建立專門的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機構進行管理,管理機構應該由國家、單位、參保人代表組成。
(3)社會保障對象的管理
這是為社會保障的享受對象提供一系列必要的服務的過程。對社會保障對象的服務應區别對待,如對在職人員和失業或退休人員、有勞動能力者和無勞動能力者等等要采取不同的服務方法。社會保障對象管理的方向是社會化、專門化。社會化是因為社會保障涉及的工作繁瑣複雜,具體問題需要發動社會的力量去解決,應該特别注意發揮工會、社會組織、慈善團體的作用;專門化是說社會保障對象的服務應該成立專門的機構,配備專門的高素質人員,如社會工作者,隻有這樣才能更好地為社保對象服務。
社會保障管理的上述三個方面是緊密聯系、不可分割的。行政指揮系統履行立法職能,并對業務管理機構進行監督;基金管理是社會保障系統得以順利健康發展的物質保證;對社會保障對象的管理,則是社會保障管理不可分割的服務系統。三方面有機結合,形成了完備的社會保障管理體系。
3.社會保障管理的基本原則是什麼?[南京師範大學2008年研]
答:社會保障管理在運行中需要遵循管理的一般原則,同時還應當考慮社會保障制度的特殊性而遵循某些特定的規則,具體如下:
(1)公開、公正與效率原則
①社會保障管理機構及其職責應當通過社會成員熟知的途徑與方式加以公開化,以便讓大衆接受必要的社會保障政策信息,明了自己的社會保障權益以及可以申請與上訴的路徑及處所;
②管理機構在社會保障運行中既是責任者,更是社會保障制度公正性的維護者,它應當嚴格依法保護社會成員的社會保障權益,并對社會保障糾紛采取不偏不倚的态度;
③效率是管理系統運行最重要的追求目标之一,管理機構是否職責分明、政令是否暢通無阻、管理成本是否低廉、管理資源是否得到最優配置,均是衡量管理效率的基本标志。
由于一些官方社會保障管理機構辦事效率低的原因,由私營系統來取代公營系統管理或運行社會保障事務的趨向已得到了相當多的公衆的理解與擁護。
(2)依法管理原則
①管理機構及管理崗位的設置需要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作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此應當有明确而具體的規範;
②管理系統必須依法運行,即管理機構隻能在既定的職責範圍内行使權力,既不能不作為,也不能越權行事。
(3)屬地管理原則
社會保障制度追求的社會目标是社會公平與社會和諧,它在運行中是一個開放的社會化系統,實現的也主要是一定區域範圍内社會成員之間的共濟或互濟互助。有鑒于此,社會保障管理應當奉行屬地管理原則,即同一地區的社會保障事務适宜由該地區的管理機構統一管理,這是維護社會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互濟性和社會性的内在要求。
(4)與相關系統協調一緻原則
雖然社會保障是一個獨立運行的系統,但它與其他社會系統和經濟系統卻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聯系,從而在運行中需要與其他系統保持協調一緻。即使在社會保障管理系統内部,不同的管理機構亦需要在明确職責、分工負責的基礎上保持某種程度的合作。此外,管理系統還需要與社會保障法制系統、實施系統及監督系統保持協調一緻。
4.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内設的社會保險事務管理機構有哪些?[ 東北師範大學2007年研 ]
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内設的社會保險事務管理機構有: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是全國勞動和社會保險事務的主管部門,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作保險、生育保險以及社會保險基金等均是其管理職責範圍内的事務。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内設的社會保險事務管理機構有:
(1)法制司。負責起草包括社會保險在内的勞動和社會保險法規政策。
(2)養老保險司。負責基本養老保險事務的管理。
(3)失業保險司。負責失業保險及相關事務的管理。
(4)醫療保險司。負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事務的管理。
(5)工傷保險司。負責工傷保險事務的管理。
(6)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司。綜合管理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工作。
(7)農村社會保險司。負責鄉村社會保險事務的管理。
(8)直屬事業單位。例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負責全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指導與管理;社會保險研究所,負責社會保險理論與政策的研究工作。它們雖然不在行政序列之中,但又直接為社會保險管理服務。
地方各級政府中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也按此設置内部機構。
5. 國外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有哪幾種類型? [ 武漢大學2010年研 ]
答:國外社會保險管理機構主要有集中統一型統分結合型、分頭自治型、市場動作型四種,其特點如下:
(1)集中統一型。其特征是在整個國家或地區隻建立一個社會保險機構,統一征集稅費和社會保險支出,統一管理社會保險事務。例如,英國的社會保障部,就集中統一管理幾乎所有社會保障事務。
(2)統分結合型。其特征是立法、政策、資金、監督等四種職能,實行統一管理,而具體的社會保險各項目管理,是分别由各職能部門分工管理。法國是統一立法、統一資金征集管理、統一實行監督,但社會保險局負責醫療、養老保險的具體事務管理,國家勞動部則承擔失業保險的管理。
(3)分頭自治型。其特征是在統一立法和統一監督下,各種社會保險項目實行分頭自治管理,相互獨立運作。例如,德國的醫療保險、年金、戰争被害者的援助等丁作由勞動社會部自治管理; 醫療、保健、食品衛生、醫藥和社會福利則由青少年、家庭、婦女保健部實行自治管理。
(4)市場運作型。其特征是政府部門隻作一般監督和政策規劃,而社會保險的具體事務,都轉由民間部門據立法參與運作和承辦。例如,智利的政府社會保障部門,隻管制定政策和發展規劃,具體業務和基金運營都由包括私營保險公司在内的民間機構承擔,政府對基金運營過程實行動态監督。
6. 社區在社會保障管理中的作用。 [ 南開大學2012年研 ]
答:社區服務是社會保障制度實施的社會基層組織載體和社會保障體系的伸延及必要補充。社區社會保障,又稱社區保障,是指在政府的授權和指導下,根據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社會福利政策和居民的實際生活标準,以社區為依托,由社區組織和社區居民共同參與,為滿足社區成員物質文化生活需要,圍繞各項社會福利對社區居民以及特殊居民而開展的社會保障活動,社區服務在社會保障管理中的具體作用有以下幾方面:
(1)補充國家和單位福利的不足,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社區服務充分體現出社會福利社會辦的方針,具有投資少、覆蓋面大、小型分散、靈活多樣的優點,改變了傳統的社會保障完全由國家包辦的體制。在我國,它是适合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道路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我國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提高社會保障水平的一個重要手段。
(2)增進居民的醫療保健水平,促進醫療保障事業的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以家庭為單位,以需求為導向,以老年人、婦女、兒童、殘疾人為重點人群,提供集預防、保健、醫療、康複、健康教育與計劃生育技術指導為一體的就近、方便、快捷、優質、價廉的綜合性、連續性的衛生服務。這種服務可以掌握服務對象,從個人、家庭及人群的健康狀況出發,制定相應的服務計劃.,把國家的醫療保障目标落到實處。在發生疾病流行等緊急事件時,社區醫院可以起到第一線救急和預防作用。
(3)完善社會救助,扶貧解困,分擔國家的負擔,保證社會穩定。社區服務推動了社區救助體系不斷完善,借助社區便利構建了生活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四位一體”的社會救助體系,使社區特殊困難家庭基本無後顧之憂;培育了新的就業增長點,開展不同層次的職業培訓。社區内再就業和新的就業崗位逐年增加。
7. 社會保障管理應當遵循哪些原則?
答:社會保障管理在運行中需要遵循管理的一般原則,同時還應當考慮社會保障制度的特殊性而遵循某些特定的規則。
(1)公開、公正與效率原則
現代社會保障是公共事務,它關系到全體社會成員的切身利益,而支撐社會保障制度運行的财政基礎亦是社會公共基金,它實質上屬于全體社會成員共有。因此,社會保障制度的運行應當是透明的,社會保障管理亦必然要遵循公開、公正與效率的原則。
(2)依法管理原則
社會保障法制化及其所具有的強制性,決定了社會保障制度在各個環節均須嚴格按照現行法律、法規與政策的“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規範運行,并接受社會公開監督。因此,依法管理成為管理機構履行職責的内在要求。
(3)屬地管理原則
社會保障制度追求的社會目标是社會公平與社會和諧,實現的也主要是一定區域範圍内社會成員之間的共濟或互濟互助。有鑒于此,社會保障管理應當奉行屬地管理原則,即同一地區的社會保障事務适宜由該地區的管理機構統一管理,這是維護社會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互濟性和社會性的内在要求。
(4)與相關系統協調一緻原則
雖然社會保障是一個獨立運行的系統,但它與其他社會系統和經濟系統卻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聯系,從而在運行中需要與其他系統保持協調一緻。即使在社會保障管理系統内部,不同的管理機構亦需要在明确職責、分工負責的基礎上保持某種程度的合作。此外,管理系統還需要與社會保障法制系統、實施系統及監督系統保持協調一緻。
8. 為什麼要強調社會保障實行屬地管理?
答:社會保障制度追求的社會目标是社會公平和社會和諧,實現的是一定區域範圍内社會成員之間的共濟或互濟互助,
因此社會保障要奉行屬地管理原則。即同一地區的社會保障事務适宜由該地區的管理機構統一管理,這是維護社會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互濟性和社會性的内在要求。除新加坡等少數城市國家或小國家外,各國的社會保障事務通常都是在國家法律、法規的統一規範下,由各地區組織實施并由各地區的社會保障管理機構負責管理與監督的。
有鑒于此,社會保障管理應當奉行屬地管理原則,即同一地區的社會保障事務适宜由該地區的管理機構統一管理,這是維護社會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互濟性和社會性的内在要求。
四、 論述題 1. 論述我國發展和完善社會保障管理體制的基本思路。 [ 華中農大2009年研 ]
答: (1)我國在社會保障管理方面仍存在社會保障管理仍缺乏有效的法律管理和監督機制、社會保障統籌層次偏低,集中管理優勢未能充分發揮、社會保障資金管理規範化程度不夠,資金運作缺乏長期預備機制等問題。
(2)我國在未來一段時期内的總體發展目标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适應的社會保障體系,實現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是完善我國社會保障管理體制的根本指導思想。根據這個指導思想,針對現行管理體制的弊端,應注重從以下三個方面健全社會保障管理體制。
①政策管理與法制管理相結合,以法制管理為主。
社會保障以解決特定的社會問題為宗旨,管理對象具有社會的廣泛性和全民性,管理過程極為複雜,涉及國計民生的普遍性和根本性問題,因此,提高立法層次,實現法制化管理是社會保障的内在要求。沒有法制化管理,社會保障就難以發揮其應有的效力。政策管理可作為法制管理的必要補充和調節手段。
②集中管理與分散管理相結合,确保國民的基本社會保障權利。
今後我國在調整各級政府社會保障管理責權時,應側重于逐步提高統籌層次,使集中的優勢得以充分發揮。具體來說,,可以遵循如下進程: a.進一步加強省級基金預算管理; b.在完善市級統籌的基礎上,盡快提高統籌層次,實現省級統籌,并為最終實現全國統籌創造條件。要讓地方政府充分負起責任,發揮分散的優勢,特别是在對信息要求較高的社會救助和公共衛生領域。我國應重視發揮社區服務的積極作用。 今後,我國應在完善政府間轉移支付制度和明确各級政府社會保障事權财權的基礎上,通過有效的轉移支付逐步實現各地居民相對公平地享有社會保障權利。
③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預算,加強社會保障資金管理。
社會保障預算是政府介入社會保障活動,加強社會保障資金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為了全面、準确地反映政府财力支持社會保障的總體情況,便于人民監督,也為了社會保障基金能夠納入國家預算管理,使得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逐步實現制度化和規範化,我國應該建立專門的社會保障預算制度。
綜合考慮各方面條件,我國在建立、發展社會保障預算制度時應遵循如下原則:
a.社會保障基金收支與一般性稅收收入安排的社會保障支出分别編制預算,不合并編制預算。
b.社會保障基金收入專戶存儲,專款專用。
c.一般性稅收收入安排的社會保障支出必須穩步增加。
d.強化社會保障基金監管。建立社會保障預算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強社會保障收支及基金結餘投資運營的管理。
為此,首先,,需要加強立法,使得社會保障基金監管有法可依;其次,需要建立與社會保障預算要求相适應的财務管理辦法;;最後,相關審計部門也應适當調整審計的範圍和内容,強化審計監督。
2. 論社會保障制度的運行規則。 [ 中南财經政法大學2003年研 ]
答:社會保障制度的運行規則論述如下:
社會保障制度運行機制由四個相互協調的系統組成,其中:法制系統是實施社會保障的客觀依據,管理系統是實施社會保障的責任主體,實施系統是實施社會保障的執行主體,監督系統是實施社會保障的基本保證。
(1)分層負責
它客觀上可分為以下三個層次:第一層次或最高層次是法制系統,它是社會保障運行過程中的管理系統、實施系統和監督系統的共同依據,是規範性層次。第二層次是管理系統和監督系統, 其中前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自己的職責範圍内對各種社會保障實施機構及其實施内容履行管理之責,同時接受監督系統的監督;後者依據法律的規定履行對社會保障管理系統與實施系統的監督職責,其中重點是對實施系統的監督,它可以概括為管理與監督層次。第三層次是社會保障的實施系統,它依據法律規定具體組織實施各種社會保障事務,同時接受管理系統的管理與監督系統的監督,從而是具體實施層次。上述三個層次分工不同,但目标一緻,它們共同推進着社會保障項目的實施。
(2)系統運行
在社會保障宏觀運行機制中,法制系統、管理系統、實施系統和監督系統共同構成為一個有機結合的整體,不僅缺乏任何一個系統都會導緻整個社會保障運行陷入非正常狀态,而且任何一 個系統的非正常也會導緻整個運行系統的非正常。例如,沒有相對獨立法制系統,社會保障制度的運行會失去操作的客觀依據;沒有相對獨立的管理系統,社會保障的實施會陷入混亂之中;沒有相對獨立的實施系統,社會保障的運行将陷入政事不分、職責紊亂的局面;沒有健全的監督系統,社會保障運行過程中的非正常狀态将得不到及時的發現并得到糾正。同樣,如果法制系統不合理, 社會保障的管理、實施、監督系統便很難正常地運行;如果管理系統不正常,社會保障運行機制中的其他系統也會失常;如果實施系統非正常,則可能導緻運行成本倍增,并損害國家和社會成員的利益;如果監督系統非正常,則隻能是越權幹預或形同虛設,社會保障的正常運行将失去保證。因此,社會保障制度的運行是上述四個系統作為一個不可或缺的整體系統的運行,每個系統都應該在運行中保持正常狀态并在整體系統中發揮作用。
(3)明确職責
社會保障運行機制的四大系統是一個整體,但又各自相對獨立地在社會保障運行中承擔着不同的職責和任務,并嚴格地按照各自的分工履行自己的職責。如法制系統承擔的是規範項目體系、 制定運行規則的職責;管理系統承擔的是依法管理即主要充當社會保障責任主體和對實施系統的執法裁判的職責;實施系統承擔的是具體實施社會保障事務即直接與受保障者打交道的職責;監督系統承擔的是依法對社會保障管理與實施過程中的監督職責。如果上述系統職責不分就必然會造成功能紊亂,如管理部門直接實施社會保障事務,或實施系統不服從管理、監督,等等,都會導 緻系統間的職責紊亂,進而使各系統的功能失常。中國傳統的社會保障運行機制,雖然是一種定型的、有序的社會保障運行機制,但同時也是造成政府與企業職責不分、功能失常現象的重要原
(4)雙向制約
中國傳統的社會保障運行機制隻具有單向制約性,即政府制訂法規政策,然後由政府部門或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執行。而合理的社會保障運行機制,其四個系統之間卻存在着雙向的或相互的制約性,如法制系統對其他三個系統均起着規範與制約作用,其他系統的運行不能違背法制系統的規範,但其他在運行中若發現法制系統的不足時又可以推動法制系統的修訂與完善;管理系統行使對實施系統的管理職權,但又須接受法制系統的約束和監督系統的監督;實施系統依法實施各種具體的社會保障事務,卻需要同時接受管理系統、監督系統的管理與監督;監督系統接受法制系統的約束,不能介入具體的社會保障管理與實施,但可以行使對管理、實施系統的監督權。可見,上述四個系統是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關系,這種制約關系使整個社會保障運行機制具備了内在的免疫力,從而是社會保障制度正常運行、健康發展的基本保證。
綜上所述,社會保障宏觀運行機制應當是一個分工明确、結構嚴密、職責分明、相互制約并相互協調的大系統。法制建設的體系化、管理組織的嚴密化、實施機構的網絡化、監督機構的權威化,是社會保障制度正常運行、良性發展的基本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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