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7月12日訊 近幾年,新能源汽車的出鏡率越來越高,國家也支持新能源汽車消費。濰坊諸城市繁榮尊府小區的業主何先生反映,他買的新能源電動汽車馬上就到了,可是充電樁卻遲遲安不了。
家住諸城市繁榮尊府小區的何先生說,不久前,他訂了一輛新能源電動汽車。為了方便給車充電,他計劃在地下停車位安充電樁,可沒想到遇到了麻煩事。
“車已經訂了,大約還有一個半月的時間車就到了,然後現在面臨一個問題就是物業不同意我安充電樁,這個車位當時我買的是可以上不動産權證的車位,就是說屬于我的個人财産。”何先生告訴記者。
業主在自己的停車位安充電樁,小區物業為什麼不同意呢?
何先生說,物業以安全為由拒絕,但是他查閱了國家和山東省的一些相關文件,物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安裝充電樁。
業主申請安充電樁 誰是“攔路虎”?
山東省《關于加強和規範我省居民小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中明确提到,物業服務企業對申請方提出的充電基礎設施安裝申請,按程序進行登記并出具證明,配合業主或其委托的建設單位及時提供圖紙資料,協助現場勘查、施工,無相關部門書面認定意見,不得以安全、電力容量不足等理由阻撓業主安裝自用充電樁。何先生說,現在小區物業就是以為了小區安全為由不給出登記證明。
“就是小區安全,當時咱這個小區建設的時候,設計的時候就沒設計地下充電樁。”諸城市繁榮尊府小區物業王經理确實以為了小區安全為由拒絕給何先生出登記證明。另外,王經理表示,這也是開發商諸城市玉山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意見。
王經理表示:“物業也不是直接說了算,也彙報。開發公司李總還有郭總的意思是,咱當時沒設計上充電樁,也是考慮業主安全。物業現在是接管了,但是還是屬于開發公司。”
國家和省裡先後發文支持居民小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但是現在看來,卻遇到了“攔路虎”。那麼,在何先生反映的這件事情當中,開發商諸城市玉山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又是什麼意見?
安充電樁受阻 物業:找開發商
按照諸城市繁榮尊府小區物業王經理的指引,記者和何先生找到了諸城市玉山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郭經理了解情況。
諸城市玉山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郭經理表示:“2014年所有的規劃設計基本上就完善了,主管部門已經審批了,當時設計規劃這個項目的時候,那個時候還沒有說必須設計新能源汽車充電樁,所以說包括裡面的消防、電力電纜,都沒考慮這一塊兒。”
開發商郭經理的說法與物業王經理的說法基本一緻,小區地下車位不具備安充電樁的條件。而且,郭經理還告訴記者,在繁榮尊府小區不止何先生一戶想安充電樁,如果都安,地下停車場就沒法用了。
郭經理認為:“你單獨拉上一根線,我單獨拉上一根線,那地下停車場就沒法用了。所以說我們不是不讓安,也不是不允許安,你要安裝可以得按正常程序走,一是要滿足規範要求,防火要求,用電要求;二是得通過主管部門。”
對于開發商郭經理的解釋,何先生并不認可。
何先生說:“其實都是借口,因為現在隻需要物業開一個證明,後面至于符不符合安裝條件,能不能裝,這個應該是由施工部門或者是相關單位定,這樣開頭就把路給我堵死了。”
何先生說,他是按照《居民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流程圖》中步驟進行的,可現在,在前期準備材料環節就受到了阻礙,下面根本進行不下去。
諸城市玉山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郭經理則表示:“我還是那句話,你隻要符合程序,隻要規劃部門批,隻要上面主管部門同意,符合消防要求,符合用電要求,你隻要拿出具體規劃方案,可以沒問題。但是,你讓物業給你簽字,這個我管不着,他們願意給你簽,這是物業的事。”
繞了一大圈,事情又回到了諸城市繁榮尊府小區物業這裡。那麼,物業到底能不能開登記證明呢?這事最終該如何解決呢?
小區已移交 開發商:開證明找物業
再次見到諸城市繁榮尊府小區物業王經理,他表示,開發商給了他最新指示:“抓緊把材料往上報,征求業主的意見,再就是規劃這塊,往上報就是了。我就報給開發商,開發商往主管部門報。”
但何先生不理解,在自己的地下停車位安充電樁,為什麼還要征求其他業主的意見。
何先生認為:“這個車位是我個人的,我不需要征求其他業主的意見,因為這個利益是我個人的利益。對周邊有影響的話我負責,我可以簽協議,我簽協議,所有損失我賠償。”
現場,物業王經理也聯系了開發商郭經理,咨詢是不是可以在登記證明上蓋章。得到的答複是,不動産權證就可以證明何先生擁有55号地下車位,不需要再開登記證明。但是,沒有這份登記證明,何先生表示無法按照流程進行下一步。為促進問題解決,記者和何先生先後找到了諸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諸城市房地産業發展中心物業服務科。
主管部門約談物業仍不配合 問題如何解決?
諸城市房地産業發展中心物業服務科工作人員表示,為這事,他們約談過諸城市繁榮尊府小區物業,也督促過開發商,但是這兩方就是不願意配合何先生在地下車位安充電樁。
諸城市房地産業發展中心物業服務科工作人員建議:“先讓何先生在公共充電樁那邊先充着,然後物業在小區門口找空地安上充電樁。我建議還是找街道,具體處理是街道。”
何先生反映,他咨詢過物業,物業表示不能保證他回家以後就能充上電,因為車位太緊張了。
物業服務科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之前何先生的妻子将情況反映給了政務服務熱線,後來,密州街道辦事處介入處理。按照指引,記者又和何先生找到了密州街道辦事處,這裡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事得找繁榮社區。
諸城市密州街道繁榮社區工作人員王先生表示:“我們要找物業、開發商協調這個事,争取讓業主滿意,大約3天會給個答複吧。”
編後:何先生想在自己的地下車位安充電樁,帶着國家、省裡的文件找物業和開發商,物業、開發商卻以各種理由阻礙。政務服務熱線、物業主管部門、屬地街道社區已經介入協調、處理多次,問題依然無法解決。記者介入後,最終社區表态再次協調,3天之内給答複。到底會怎麼辦,記者還将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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