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金額怎麼申請?#生育津貼政策##生育津貼攻略##生育津貼和工資有什麼區别##女性生育津貼#近年針對單位職工重複享受産假工資和生育津貼情形,部分省市進一步明确産假工資與生育津貼不重複享受,難道職工再無法享受生育津貼?下面對生育津貼發放進行詳細講解,并提出一些建議,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生育津貼金額怎麼申請?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生育津貼政策##生育津貼攻略##生育津貼和工資有什麼區别##女性生育津貼#近年針對單位職工重複享受産假工資和生育津貼情形,部分省市進一步明确産假工資與生育津貼不重複享受,難道職工再無法享受生育津貼?下面對生育津貼發放進行詳細講解,并提出一些建議。
生育保險是《社保法》确定的一個單位參保的險種,其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其中生育津貼是轉移單位的用工風險(招聘女職工生育時需要放産假,還要支付産假工資),減輕單位因聘用女職工需要休産假的經濟壓力,從而促進婦女就業。但生育津貼支付給用人單位後,單位不知道怎麼發放,職工對發放标準也感到困惑。
生育津貼撥付給用人單位後,理論上是生育津貼與産假工資不重複享受,相當于生育津貼用于補貼産假工資。但生育津貼以單位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因此生育津貼可能高于或低于産假工資。有的地方明确規定,生育津貼低于産假工資的由用人單位補差,高于産假工資部分可作為職工福利費;有的地方未對結餘部分做明确規定。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别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當生育津貼低于産假工資時,單位可以依據此條款及地方條款為職工補差;當生育津貼高于産假工資時,單位可将生育津貼作為職工福利費,可以其他福利費項目列支給生育職工。當然,單位也可将高于産假工資和低于産假工資的情況進行互補調劑,進行精打細算的生育津貼管理。
最後,筆者認為,職工是單位效益創造者,為激發職工潛能,建議單位多為職工考慮,生育津貼在法規允許及單位經濟範圍内适當為職工傾斜,并為職工建立補充生育福利待遇,讓職工對單位放心,工作安心,讓職工多感受單位的溫暖關懷,盡最大努力發揮自己潛能為單位創造效益。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