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财經9月3日訊(記者杜丁 實習記者安荻)昨日,信用廣州發布一則關于廣州市千邦化妝品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信息(穗雲市監處字[2021]1065号)。
信息顯示,當事人于2020年8月25日生産了批号為QB20082610的裡海傳說美白修護祛斑套盒-美白祛斑修護霜化妝品1000盒;于2019年10月27日生産了批号:QB19102811的裡海傳說美白祛斑修護霜4994盒;于2019年9月1日加工生産出“至純至美-千邦祛斑霜 批号:QB19090201A”1194盒。當事人收取上述化妝品加工費共計12364元。
經查,上述裡海傳說美白修護祛斑套盒-美白祛斑修護霜(批号:QB20082610)、裡海傳說美白祛斑修護霜(批号:QB19102811);千邦祛斑霜(批号:QB19190201A),經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托廣東省藥品檢驗所檢驗,“地索奈德”成分超标,結論為不合格化妝品。
另查明,當事人對上述不合格産品實施召回,共召回批号為QB19102811裡海傳說美白祛斑修護霜2016盒;召回“至純至美-千邦祛斑霜 批号:QB19090201A的694盒,批号為QB20082610的裡海傳說美白修護祛斑套盒-美白祛斑修護霜尚未交付客戶,存放在當事人廠區。當事人退回上述召回産品生産加工費共計5420元至委托方廣州市裡美傳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廣州藍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綜上所述,當事人實際收取生産加工費即違法所得為6944元。
廣州市千邦化妝品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構成《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所指的使用化妝品禁用原料的違法行為。根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十五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被責令停止使用化妝品禁用原料;沒收裡海傳說美白祛斑修護霜(批号QB19102811)2016盒、裡海傳說美白修護祛斑套盒-美白祛斑修護霜(批号QB20082610)997盒、“至純至美-千邦祛斑霜 (批号:QB19090201A)的694盒;沒收違法所得6944元;罰款24900元,共計罰沒款31844元。
資料顯示,廣州市千邦化妝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1月04日,經營範圍包括化妝品制造、醫療衛生材料專業清洗、口腔清潔用品制造等。廖勝旗為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值得注意的是,廣州市千邦化妝品有限公司曾涉4起行政處罰事件、1起環保處罰事件,處罰事由包括在未列入消毒産品分類目錄的産品上标注衛生許可證号;生産的第二類消毒産品首次上市前未進行衛生安全評價;違反建設項目“三同時”及驗收制度等,處罰總金額達70520元。
(責任編輯:安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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