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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小孩有贍養義務嗎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1-05 13:16:48

來源:天津高法

轉自:天津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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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敬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也是每一位子女的義務

“百善孝為先”

子女不履行相應的義務

将會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再婚家庭小孩有贍養義務嗎(子女能以此拒絕贍養嗎)1

王奶奶今年85歲,生有兩子兩女,均早已成年獨立生活。2000年其第一任丈夫去世後,老人再婚,嫁到外村生活;2021年,其再婚丈夫去世,王奶奶就搬到養老院居住。

雖然王奶奶生育了四名子女,但多年來子女們因家庭瑣事矛盾較多,互不往來。

自今年3月,就沒有人來給老人交納養老服務費,養老院曾多次找老人子女協商,但沒能商量一緻。

面對老人的窘境

無奈之下

養老院一邊照顧着王奶奶

一邊将王奶奶及其子女訴至法院

再婚家庭小孩有贍養義務嗎(子女能以此拒絕贍養嗎)2

案件受理後

法官第一時間去養老院

了解老人的生活情況

并通過詢問得知

老人和兩個兒子已經

十多年沒有見過面

甚至沒有聯系方式

“法院+司法所+村委會”聯動尋人

法官便與司法所、村委會等多方聯系,幾經波折,終于在老人的原籍找到了其二兒子,再通過電話聯系上了大兒子,并将其兩個女兒約到法院。

法官向他們辨法析理,指明贍養老人是每個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即便老年人曾經再婚,也不能對母親不管不顧。

經過多次調解

四名子女認識到自身錯誤

均同意贍養老人

與養老院重新簽訂了養老服務協議

共同承擔母親今後的養老費用

并向養老院當庭支付

尚欠的養老服務費

王奶奶終于可以在養老院

繼續安心地生活下去了

後 續

後通過實地回訪,法官了解到:如今王奶奶的子女按時交納養老費用,老人在養老院生活得很好,人也很有精神。

再婚家庭小孩有贍養義務嗎(子女能以此拒絕贍養嗎)3

本案中,老人子女不承擔贍養義務的行為是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都對子女贍養、扶養老人做出了具體規定,子女不履行相應的義務,将會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條 【遺棄罪】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三條 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托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第十九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等權利。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第二十條 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協議的内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基層群衆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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