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要知道的是,社保繳費=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根據相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确定繳費基數。
一般來說,工資越高、社保的繳費基數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繳費基數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
四、職工的社保繳費基數如何确定?
根據相關規定,當年個人繳費基數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性收入核定。
用人單位應當如實申報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性收入,用于确定當年度的繳費基數。
這裡的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性收入對應的是上一自然年,即上年的1月至12月期間,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總額,平均到每個月的金額。
對上年工作不滿一年的職工,按照工資總額除以實際工作月數來計算。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包括計時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工資總額是稅前工資,包括單位從個人工資中直接為其代扣或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職業年金等個人應繳納部分。
此外,本市社保繳費基數有上、下限。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性收入低于當年公布的繳費基數下限的,根據基數下限繳費;高于繳費基數上限的,高出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1、月平均工資性收入具體怎麼計算?
舉個例子:
有些勞動者可能還有疑問:上文提到的情況适用的是單位“老員工”了,那新員工入職社保繳費基數又該如何确定呢?
2、新員工入職,社保繳費基數如何确定?
如果新員工進單位首月工作滿全月的,月繳費基數按照首月全月的工資性收入核定。
如果新員工進單位首月工作未滿全月的,月繳費基數按其當月實際工資性收入核定,但次月起單位仍應按其全月的工資性收入核定繳費基數并進行調整。當然啦,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一緻的情況下,首月也可以按照全月的工資性收入核定月繳費基數。
五、工資高低與繳費标準
上文中我們提到: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性收入低于當年公布的繳費基數下限的,根據基數下限繳費;高于繳費基數上限的,高出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那為什麼工資偏低的職工要按高于本人工資的基數繳費,工資偏高的要按低于本人工資的基數繳費?
這主要是統籌考慮參保者退休後的待遇。社會保險本身有調節收入差距、促進公平的功能,養老待遇不宜差别過大。
在規定了繳費下限和上限後,參保者在達到退休年齡後,如果其繳費工資長期低于職工平均工資的,則其養老金水平仍然較低,但其個人實際替代率(退休時的養老金領取水平與本人退休前工資收入的比率)将高于整個制度的目标替代率;如果其繳費工資長期高于職工平均工資,其養老金絕對水平高一些,但其個人實際替代率會低于目标替代率。
最後需要注意的是:繳費基數不需要自己修改,社保系統會自動按照新的上下限計算繳費金額,但企業和個人要注意:因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最低工資标準調整引起的繳費變化賬戶需留有足夠的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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