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陶與瓷相提并論稱為“陶瓷”,這種說法由來已久,它反映了陶和瓷都是火與土的藝術。由于陶發明在前,瓷器發明在後,所以瓷器的發明很多方面受到了陶器生産的影響,如人們對火的性能的掌握、對黏土特點的充分認識等。但陶與瓷無論是物理性能還是化學成分都有本質的不同。陶器和瓷器的區别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1、陶器的胎料是普通的黏土,瓷器的胎料則是瓷土,即高嶺土(因最早發現于江西景德鎮市高嶺村而得名)。
2、陶胎含鐵量一般在3%以上,瓷胎含鐵量一般在3%以下。
3、陶器的燒成溫度一般在900度左右,瓷器則需要1300度的高溫才能燒成。
4、陶器多不施釉或施低溫釉,瓷器則大多數都施釉。
5、陶器胎質粗疏,斷面吸水率高。瓷器經過高溫燒制,胎質堅固緻密,斷面基本不吸水,敲擊時會發出铿锵的金屬聲響。
除以上所舉,陶與瓷的不同之處還表現在:陶器并不是某一個國家或某一地區的專有發明,它為人類所共有。任何一個早期的農業部落,都有可能制作出陶器。而瓷器則不同,它是我國獨特的創造發明,然後通過海路和陸路,大量輸出到海外,才使制瓷技術在世界範圍得到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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