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市的王先生花上百萬元購買了一輛奔馳S400L轎車。不料,該車在50天内先後發生4次故障,王先生向4S店提出退換車輛,但遭到拒絕。
涉事4S店。本文圖文為南國早報記者 顔強攝
今年6月26日,王先生花費108萬元,在南甯市昆侖大道廣西龍星行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奔馳S400L商務型轎車。然而,剛買的新車沒多久就出故障了。
王先生告訴記者,7月26日,他開車去湖南長沙出差,車輛突然在高速公路上熄火。他隻好撥打救援電話,将車輛送至當地一家奔馳4S店維修。
經長沙奔馳4S店檢測,王先生的車輛是燃油泵出現故障。更換燃油泵後,王先生便開車返回來賓。
剛買一個月,車子就更換了燃油泵。
在接下來的10多天裡,王先生又先後發現該車存在空調不制冷、轉向燈不自動回位、車輛低速行駛過程中抖動嚴重的問題。
王先生稱,他數次來到購車4S店反映,但隻解決了空調不制冷的問題。
車輛剛買不足兩月就出現4次故障,王先生認為車輛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要求4S店退換車,但遭到拒絕。
愛車頻出故障,王先生來到4S店維權。
8月30日,涉事4S店客服經理謝女士向記者介紹,
王先生的車輛确實存在上述問題,但國家三包政策有明确規定,達到相應條件才能退換車。王先生不同意在店内進行檢測,所以尚不能明确車輛故障的原因,不能同意退換車。目前,雙方就車輛問題還在協商當中。
王先生告訴記者,
4S店提供的協商方案,起初是補償他價值1萬元左右的汽車保養,後來改成他再支付10萬元更換一輛新車,随後又松口要求支付8萬多元。他均不同意。
為了弄清故障原因,9月3日,王先生把車開至柳州的奔馳4S店進行檢測,“我先收集證據,再向市場監管部門維權。”
南國法援律師麥鷹雄認為:
若王先生與4S店協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委托鑒定機構對車輛質量進行鑒定。
若鑒定車輛存在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洩漏等嚴重影響車輛安全的質量問題時,可以直接提出退換車;若是其他部件存在質量問題,可要求銷售者負責車輛維修,并賠償相應損失。
轉自丨南國早報記者 顔強
來源: 南國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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