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道德經》五千言,那麼它真的是五千字麼?關于這個問題有一些具體的數據回答,如4999字、5284字等。
事實上,不同版本的《道德經》的字數不同。
在《我們的經典》中,提到了這樣的一組數據:
馬王堆帛書,甲本為5344字,乙本為5342字(外加重文124字);今本,河上公《道德經章句》為5201字(外加重文94字),王弼《老子道德經注》為5162字(外加重文106字),傅奕《道德經古本》為5450字(外加重文106字)。
那麼這些差别是怎樣形成的呢?以其中幾個版本為例。
馬王堆出土的《道德經》甲、乙本,是以手抄時間為主要依據進行區分的,而主要的推論依據是文中對帝王名号的避諱。
在出土的甲本中,并沒有避開“邦”的字諱,說明此書應在高祖劉邦之前,處于秦漢之際。而乙本中,避開了“邦”字諱,但仍使用“盈”和“恒”兩字,可見其抄寫的時間應在文、景二帝之前。
甲本不分章節,以“德經”在前,“道經”在後。帛書甲本卷後,還有四篇佚書,分别為:五行、九主、明君、德聖。乙本與甲本的章次完全一緻。不過甲本用篆書抄寫,而乙本則用隸書抄寫。
我們現在看到的《道德經》通行本,是以王弼所注。以上文中所引用的數據,王弼版的字數為5162字。
通行本的《道德經》,開篇第一句話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在帛書《道德經》甲本、乙本中均為“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
通行本中,将“恒”改為“常”,是為避開漢文帝劉恒的名諱。
道教将《道德經》奉為最高經典。饒宗頤先生曾在《老子想爾注校箋》指出:“東漢以來的文本分删助字本、不删助字本。前者是道教傳本,往往删略助字以湊五千言之數,如葛洪所定河上公《道德經章句》本,隻有4999字,就是這種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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