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典型案例?生16萬餘元有一個過程吳某某首先是試探性地稱家中有事向趙先生借款幾千元,沒想到趙先生還真就通過微信進行轉賬之後在一年多的時間裡,吳某某便陸續編造需要上保險、還貸款、家人生病、哥哥打架需要賠錢等理由,逐步騙取了趙先生的上述錢款,待趙先生發現吳某某不回微信、拒接電話失去聯系後,為時已晚,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用典型案例?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生16萬餘元有一個過程。吳某某首先是試探性地稱家中有事向趙先生借款幾千元,沒想到趙先生還真就通過微信進行轉賬。之後在一年多的時間裡,吳某某便陸續編造需要上保險、還貸款、家人生病、哥哥打架需要賠錢等理由,逐步騙取了趙先生的上述錢款,待趙先生發現吳某某不回微信、拒接電話失去聯系後,為時已晚。
以上情況說明,考慮到網絡的虛拟性,在投入感情時,務必要增強防範意識,要通過線上與線下了解相結合的方式,在充分獲取對方身份信息的基礎上,再與對方開展進一步的交往,否則有可能陷入情感騙局;另一方面,面對網友提出的借款、轉賬要求時,更要提高警覺性,避免财産損失。
案例二
設置“溫柔陷阱” 詐騙四百餘萬獲刑
案情簡介
被告人姜某某于2016年7月至2018年9月間,通過與康女士建立戀愛關系,以談婚論嫁騙取作為康女士父母的被害人劉女士、康先生夫妻信任。期間,被告人姜某某利用被害人家庭對其的信任,在北京市海澱區假借幫被害人還房貸、自己公司資金周轉需用錢等事由,騙取被害人劉女士、康先生房屋抵押款人民币300萬元,并騙取被害人劉女士、康先生南京銀行、包商銀行、建設銀行、光大銀行信用卡資金等錢款人民币102萬元。
被告人姜某某于2018年8、9月間,以收回其200餘萬元債權需要資金為由,騙取被害人趙女士人民币55000元。
被告人姜某某于2018年11月間虛構其可以幫助被害人祝先生投資獲得高額利息,騙取被害人祝先生人民币151000元。
風險提示
近年來,通過婚戀交友實施詐騙的犯罪屢見不鮮。很多人利用婚戀關系假意交往,設置“溫柔陷阱”,騙得被害人信任,進而編造各種理由達到騙取錢款的目的。
在此類案件中,由于雙方是在婚戀關系中發生的詐騙行為,在交往中存在一般經濟往來的情況,被告人也會給被害人一部分錢款,這些錢款的性質應該綜合全案情況進行判定,如果被告人給予被害人的錢款與其詐騙所得錢款數額差距過大,例如本案中的姜某某給被害人一方的小部分還款,其實是掩蓋犯罪行為的一種表現,小部分的還款行為不能否認整體詐騙事實的存在,在認定案件性質和犯罪數額時應該審慎判斷。
還需特别提醒的是,在婚戀交友關系中,對于一方提出各種名義的錢款需求,應提高警惕。首先,應該核實對方提出的錢款需求是否真實存在、需求數額與實際數額是否相當等;其次,對于借款的具體條件應當加以明确,例如,借款的數額、歸還期限、約定利息等内容;再次,對于交往短時間内即提出大額錢款需求的,應該更加謹慎,隻有把每一步都核實清楚,才能防患于未然。
案例三
主播在線交友 騙取“打賞金”獲刑
案情簡介
2019年間,被告人王某某、劉某某、熊某某共同出資,以熊某某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河南熊貓快跑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經營,後與“蜂鳥直播”平台合作,由被告人曹某某擔任“主管”、被告人徐某作為主播,另招聘多人進行輔助,通過互聯網假借交友、談戀愛的方式,誘使被害人進入直播平台觀看主播在線直播,從而詐取被害人的“打賞”金。
第一步“主播”身份“包裝”。“主播”要介紹自己22歲,大專學曆文化程度,主要從事文職類工作。出身于小康家庭不缺錢。父親做小生意,母親是護士或者教師。她的感情經曆為曾有一個男友,因對方酗酒、賭博、出軌自己的閨蜜而導緻分手。又因為她分手後長期宅在家裡不想出去。母親擔心,讓她多交朋友,母親與閨蜜兩人推薦她做直播。她自己對直播的認識是調理情傷和一種寄托。以上編造的信息将“主播”身份定位于家庭條件良好、因遭到感情背叛受挫、令人心生憐憫易激發保護欲的弱小女性,同時聲明自己做直播是為了心靈寄托而非賺錢。
第二步獲取“客戶”(即被害人)。通過一些交友軟件主動添加好友,也通過婚戀網站、婚戀APP、貼吧、車友會等方式獵取個人信息。
第三步對獲取的“客戶”進行篩選。“客戶”年齡要在22-28歲之間,年齡太小沒有經濟基礎,年齡太大沒有開發希望。職業選擇身邊長期沒有女伴的客戶群體。
第四步通過四天與“客戶”來加深感情和關系。第一天熟識,加好友後互相介紹,找共同話題聊天。第二天提升密度,相約見面,互相起愛稱,發展暧昧關系。前兩天盡量不提直播。第三天感情升溫,互換私密經曆,讓對方主動接近自己。第四天将“客戶”引入直播間。
第五步刺激消費。方法有:編造陪媽媽拜佛給“客戶”求平安福,要求對方贈送8千元至1萬元的禮物;透露自己今天過生日,要對方出錢送禮物等等。
自2019年7月2日至8月8日,被告人利用上述方式騙取各被害人錢款從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詐騙數額共計人民币31萬餘元。
風險提示
本案中,罪犯選取剛成年的徐某做“主播”當“門面”,再由其他輔助人員通過網絡假扮“主播” 用社交軟件與被害人聊天、接觸,借交友、談戀愛的方式進一步交往,誘使被害人進入直播間觀看徐某的主播在線直播,從而詐取被害人的“打賞”金。被害人不明就裡,在罪犯一步步誘騙下付出感情,又為了鞏固“戀愛關系”,博得徐某歡心,不斷出資“打賞”。最終被害人不僅遭受經濟上的損失,個人情感方面也受到欺騙,影響了正常的生活。
互聯網重構了人際關系的網絡,人們在網上更容易找到自己欣賞的人。但這是一個虛拟的世界,會帶來幻覺。本案中,“主播”身份是“包裝”的。與被害人密切互動的多個鍵盤手,按照統一的步驟、統一的“話術”,誘使被害人跌入破财的陷阱。當被害人在直播間消費過小或不再消費之後,即被拉黑。本案還有一些被害人沒有報案,可能他們對此詐騙伎倆還茫然不知。
當前,網絡直播平台在監管方面存在着盲區,利用互聯網直播間的詐騙犯罪也可能還會發生,激流洶湧。作為法律工作者,我們希望網友在上網沖浪時,擦亮雙眼,分辨内容低劣的直播并堅決抵制,對于打賞保持理性的态度,也不要基于虛榮心、攀比心理進行激情打賞,避免做出令自己懊悔的事情。如不幸遇到犯罪行為時,請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案例四
虛構軍人身份 詐騙八人獲刑
案情簡介
2018年3月19日至2019年4月13日間,被告人李某虛構自己有軍人身份或背景,并虛構工作單位及職業、收入水平,取得多名被害人信任并與之交往,騙取各被害人向其轉賬人民币共計524521元。
風險提示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先後對多名被害人虛構自己的工作單位、職業、收入水平,在與被害人婚戀交往過程中,虛構各項事由,騙取被害人及被害人家人的錢款,最終案發,并被判處刑罰。根據法律規定,詐騙公私财物人民币50萬元以上為數額特别巨大,對應的法定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該案涉案金額為人民币524521元,屬于詐騙數額特别巨大,法院綜合考慮犯罪數額、情節及被告人認罪悔罪态度,最終作出判決。
婚戀詐騙,給被害人帶來的不僅是金錢上的損失,還有心理上的創傷。近年來,随着信息網絡的發展,婚戀交往的途徑逐漸多樣化,婚戀詐騙犯罪的數量也逐年遞增。一方面,我們需要運用法律武器懲治犯罪分子,另一方面,也需要了解此類犯罪的特點,防範于未然。
該案中,被告人與多名被害人均是在網絡交友軟件上結識,通過網絡聊天增進了解,并最終确立戀愛關系,在此過程中,被告人虛構自己有軍人身份,高薪穩定的職業,通過交往逐漸取得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的接納和信任,後在交往過程中虛構各項事由和金錢花銷,陸續騙取被害人巨額錢款。通過該案,告誡我們在信息網絡中和陌生人交往,應該保持警惕心,尤其在涉及婚戀交往和金錢交往的過程中,更不能盲目信任,應保持警惕,保護好自己的人身财産安全。
案例五
使用女友微信号 網絡交友詐騙獲刑
案情簡介
被告人張某于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在北京市海澱區等地,使用其女友馬某的微信号,冒充馬某與被害人吳先生聯系,謊稱可以與吳某相處男女朋友,虛構家人生病等事由騙取吳某共計人民币160萬餘元。現涉案錢款尚未起獲。被告人張某于2020年8月5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後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風險提示
近年來,通過網絡實施的犯罪行為層出不窮,手段不斷翻新。其中,冒充女性身份,以戀愛名義騙取被害人财物的犯罪屢有發生。該案即為典型的冒充女性身份與男性被害人假借談戀愛的名義先培養感情,後續利用雙方的關系或感情,不斷虛構家人生病、家裡人出事等事由,從而達到騙取被害人錢款的目的。
該案中被告人張某使用其女友的微信号,冒充其女友的身份與被害人以談戀愛名義相處,并不斷虛構家人生病等事由,騙取被害人的錢款。被告人張某的主觀目的為非法占有被害人的錢款,其客觀實施的犯罪行為為虛構事由,騙取他人财物。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其詐騙數額高達一百六十萬餘元,數額特别巨大,應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
鑒于網絡虛拟身份難以核實,尤其是在雙方素未謀面,亦未經核實對方身份的情況下,應提高防詐騙意識,擦亮雙眼,捂緊錢包,不可盲目聽信對方言語,便向對方大額轉賬,在發現對方有推脫見面、搪塞理由、失去聯系等情況時,應主動報警,及時挽回相關損失。
案例六
順風車拼車相識 虛構身份詐騙獲刑
案情簡介
被告人葛某與被害人林女士通過順風車相識并發展為男女朋友關系。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間,被告人葛某以做生意、給親屬看病等事由,多次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的方式騙取被害人林女士共計人民币131.91萬元。
風險提示
這個案件中被害人林女士學曆高、收入高、經濟條件好、心智成熟,屬于人們眼中的高級白領,為何會被騙子騙走百萬餘元?
第一,輕信外在表現。林女士和葛某因為順風車拼車而結緣,葛某注重外表,談吐不凡,很快和林女士熟稔起來。當他得知林女士的工作情況後,很快估量出女方的經濟狀況。他當時正在為高利貸焦頭爛額,經濟條件較好的林女士很快成為他的目标,他表現的無微不至,加上他為自己虛構的成功商人身份,很快就俘獲了林女士的芳心。林女士在缺乏對他個人背景和财務狀況深入了解的狀态下,輕信他優雅的表現,很快确立男女朋友關系。
第二,對于借款疏于警惕。葛某多次借款,理由五花八門,林女士卻基于信任未予深究,直到金額過大,讨要無門才如夢初醒。
這個案子有如下幾點啟示:
第一,交友要慎重。無論是網絡交友還是拼車結緣等方式,這些社交方式認識的朋友,因為沒有真實個人信息的背書,所以極易僞造身份且不被發覺。像該案中,即使葛某是以真實身份與林女士交往,林某卻依然無法查清楚其真實的财務狀況。所以,交友除了觀察外在,更要了解内在,這是自我保護的第一步。
第二,談錢不傷感情。在戀愛中,如果對方向你借錢,熱戀中的人往往會放松警惕,本着信任給予幫助,但是再次提醒,借款、贈與都可以,如一再索取就要警惕是否是詐騙。戀愛和婚姻需要雙方的共同付出,而不是單方的給予,如果對方一再索取,那麼就要警惕了,好好談一談為什麼借錢,什麼時候還錢,是一種理智且負責的态度。否則淪為詐騙犯的搖錢樹,才是真的傷心又傷财。
來源:熊貓反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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