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夢中被吵醒
的确讓人頭大
頭腦一熱一扔了事
這麼危險的行為
就寫個保證書、賠點錢?
沖動的後果遠遠不止于此
淩晨扔下酒瓶,砸壞樓下車輛
2022年4月5日淩晨,廣東深圳,居住在某小區的莫某某正在家中酣睡。
淩晨1時許,小區裡忽然傳來一陣狗叫聲,睡夢中的莫某某被吵醒,于是起床來到自家的三樓陽台邊,陸續将六個空啤酒瓶扔向樓下公共通道,試圖阻止小狗叫喚。
然而,莫某某所扔的啤酒瓶正好砸中淩某某停放在小區裡的車輛,緻使車頂和前擋風玻璃損毀。淩某某發現其車輛被毀損,立即報了警。
2022年4月7日,莫某某經民警傳喚,到廣東省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松元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認定,車輛的損失價格為人民币1564元。事後,莫某某寫下保證書,保證自己不再亂扔啤酒瓶,同時,賠償淩某某人民币2000元,并取得淩某某諒解。
此後,莫某某被廣東省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取保候審,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指控莫某某犯高空抛物罪。
法院:該行為已構成高空抛物罪
廣東省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莫某某無視國家法律,從建築物高空抛擲物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高空抛物罪。
法院綜合考慮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及認罪悔罪表現,對其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五千元。
高空抛物入刑以來,高空抛物緻人傷亡犯罪案件大幅減少,人們“頭頂上的安全”更有保障。但由于各種原因,高空抛物的現象仍時有發生。
該案中,被告人為宣洩情緒,阻止小狗吵鬧,将多個啤酒瓶從高空扔至樓下停有車輛的公共通道,造成他人财産損失,情節嚴重,依法應以高空抛物罪定罪處罰。
法條鍊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 【高空抛物罪】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文章來源:公衆号@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法院
來源: CCTV今日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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