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鋼筋的标注方法
梁标注形式
平面注寫方式平面注寫方式,系在梁的平面布置圖上,分别在不同編号的梁中各選一根梁,在其上注寫截面尺寸和配筋具體數值的方式來表達梁平法施工圖;
截面注寫方式
截面注寫方式,系在分标準層繪制的梁平面布置圖上,分别在不同編号的梁中各選一根梁用剖面号引出配筋圖,并分别在其上注寫截面尺寸和配筋具體數值的方式來表達梁平法施工圖。
梁的平面注寫包括集中标注與原位标注
集中标注表達梁的通用數值
原位标注表達梁的特殊數值。
當集中标注中的某項數值不适用于梁的某部位時,則将該項數值原位标注,施工中,原位标注優先于集中标注。
梁平面注寫方式
集中标注
編号、截面尺寸、 梁頂面标高高差 、梁箍筋、梁上部通長筋及架立筋配置、側面縱向鋼筋;
原位标注
左支座、跨中、右支座、截面、箍筋、側面鋼筋、下部鋼筋、标高高差。
梁鋼筋的标注方法
集中标注:
1、梁編号、梁截面尺寸
2、箍筋:鋼筋級别、直徑、加密區及非加 密區、肢數
3、梁上下通長筋和架立筋,
4、梁側面縱筋:構造腰筋及抗扭腰筋
5、梁頂面标高高差(該項為選注)
梁鋼筋的标注方法
原位标注内容包括梁支座上部縱筋(該部位含通長筋在内所有縱筋)、梁下部縱筋、箍筋、附加箍筋或吊筋、集中标注不适合于某跨時标注的數值。
原位标注:
1、梁支座上、下部縱筋
2、吊筋、附加箍筋
集中标注——梁編号
集中标注——截面尺寸
梁截面尺寸,該項為必注值。
當為等截面梁時,用b×h表示;
當為豎向加腋梁時,用b×h GYC1×C2 表示,其中C1 為腋長,C2 為腋高;
當為水平加腋梁時,用b×h PYC1×C2 表示,其中C1 為腋長,C2 為腋寬,加腋部分應在平面中繪制;
當有懸挑梁且根部和端部的高度不同時,用斜線分隔根部與端部的高度值,即為 b×h1 /h2
懸挑梁不等高截面尺寸注寫示意
集中标注——箍筋
三、梁箍筋,包括鋼筋級别、直徑、加密區與非加密區間距及肢數,該項為必注值。
箍筋加密區與非加密區的不同間距及肢數需用斜線“/”分隔;
當梁箍筋為同一種間距及肢數時,則不需用斜線;
當加密區與非加密區的箍筋肢數相同時,則将肢數注寫一次;箍筋肢數應寫在括号内。
例 :
Φ10@100/ 200(4)
Φ10@100(4)
Φ8@100(4) /150(2)
集中标注——通長筋
四、梁上部通長筋或架立筋配置(通長筋可為相同或不同直徑采用搭接連接、機械連接或對焊接連接的鋼筋),該項為必注值。
當同排縱筋中既有通長筋又有架立筋時,應用加号“ ”将通長筋和架立筋相聯。注寫時須将角部縱筋寫在加号的前面,架立筋寫在加号後面的括号内,以示不同直徑及與通長筋的區别。
當全部采用架立筋時,則将其寫入括号内。
例 : 2 C22 (4C12)
2 C22 4 C20
當梁的上部縱筋和下部縱筋為全跨相同,且多數跨配筋相同時,此項可加注下部縱筋的配筋值,用分号“ ;”将上部與下部縱筋的配筋值分隔開來,少數跨不同者,按原位标注處理。
例 3Φ22;3Φ20
當梁的設置多排鋼筋時,用”/”将上排與下排縱筋
的配筋值分隔開來
例:7Φ22 4/3
集中标注——側面縱筋
五、梁側面縱向構造鋼筋或受扭鋼筋配置,該項為必注值。
當梁腹闆高度 hW≥450mm 時,須配置縱向構造鋼筋,以大寫字母 G 打頭,接續注寫配置在梁兩個側面的總配筋值,且對稱配置。例 G4Φ12。
配置受扭縱向鋼筋時,以大寫字母 N 打頭,接續注寫配置在梁兩個側面的總配筋值,且對稱配置。例 N6Φ22。
注:1、當為梁側面構造鋼筋時,其搭接與錨固長度可取為 15d。
2、當為梁側面受扭縱向鋼筋時,其搭接長度為 ll 或 llE(抗 震);其錨固長度與方式同框架梁下部鋼筋。
梁頂面标高高差此項為選注值。當梁頂面标高不同于結構層樓面标高時,需要将梁頂面标高相對于結構層樓面标高的高差值注寫在括号内,無高差時不注。高于樓面為正值,低于樓面為負值。(反梁)
2. 原位标注
原位标注的内容包括:梁支座上部縱筋、梁下部縱筋、附加箍筋或吊筋。
1、梁支座上部縱筋
原位标注的梁支座上部縱筋應為包括集中标注的通長筋在内的所有鋼筋。多于一排時,用斜線“/”将各排縱筋自上而下分開;同排縱筋有兩種直徑時,用加号“ ”将兩種直徑的縱筋相聯,且角部縱筋寫在前面。
例 6 ф 25 4/2表示支座上部縱筋共兩排,上排4 ф 25,下排2 ф 25;
2 ф 25 2 ф 22表示支座上部縱筋共四根一排放置,其中角部2 ф 25,中間2 ф 22;
當梁中間支座兩邊的上部縱筋相同時,僅在支座的一邊标注配筋值;否則,須在兩邊分别标注。
2、梁下部縱筋
與上部縱筋标注類似,多于一排時,用斜線“/”将各排縱筋自上而下分開。同排縱筋有兩種不同直徑時,用加号“ ”将兩種直徑的縱筋相聯,且角部縱筋寫在前面。
例 6 ф 25 2/4表示下部縱筋共兩排,上排2 Φ 25,下排4 Φ 25,全部伸入支座。
當梁下部縱筋不全伸入支座時,将梁支座下部縱筋減少的數量寫在括号内。
例 6 Φ 25 2(-2)/4表示上排縱筋2 Φ 25,不伸入支座,下排縱筋4 Φ 25,全部伸入支座。
3.原位标注——加腋
當梁設置豎向加腋時,加腋部位下部斜縱筋應在支座下部以Y打頭注寫在括号裡。
當梁設置水平加腋梁時,水平加腋内上下部斜縱筋應在加腋支座上部以Y打頭注寫在括号内,上下部斜縱筋之間用“/”分隔。
當多跨梁的集中标注中已經注明加腋,而該梁某跨的根部卻不需要加腋是,則應在該跨原位标注等截面的b×h,以修正集中标注中的加腋信息。
4、附加箍筋或吊筋
附加箍筋和吊筋用在主次梁相交處,鋼筋畫在主梁上,直接畫在平面圖中的主梁上,用線引注總配筋值。附加箍筋的肢數注在括号内。
當多數附加箍筋或吊筋相同時,可在圖中統一說明,少數與統一說明不一緻者,再原位引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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