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禧攻略》自播出以來便引發網友追劇熱潮,該劇無疑成為了今年影視劇話題和關注度的黑馬。8月22日,截止發稿,愛奇藝作為該劇的網絡獨播平台已經達到105.3億次的播放量。
令人意外的是,随着電視劇播放過半,不論是該劇劇本還是未播劇集都出現在了網絡空間,甚至呈現泛濫趨勢。
面對盜播現狀,8月20日《延禧攻略》制片方東陽歡娛影視文化有限公司發布聲明表示,任何散布、傳播、銷售該劇尚未播出劇集内容均已構成侵權,情節嚴重的涉嫌觸犯刑法,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侵犯商業秘密罪等罪名。相關侵權行為人應立即停止侵權、删除、屏蔽該等侵權内容。據記者了解,這已經是本月《延禧攻略》官方的第二次維權聲明了,8月6日還發布了對該劇劇本惡意傳播的律師聲明。
同樣遭受經濟損失的版權購買方愛奇藝也告訴記者,愛奇藝同歡娛影視發布的聲明内容相同,也将依法追究相關侵權人的全部民事及刑事法律責任,堅決維護平台及合作方的合法權益。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曾祥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種洩露、兜售“延禧攻略”資源行為違反了我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五項及第十二項,侵犯了制片方歡娛影視的發表權、複制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愛奇藝作為專有被許可人,此種行為也侵犯了版權購買方愛奇藝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花樣繁出:盜播資源4元兜售、微商加好友送鍊接
“延禧攻略到68集的資源,有沒有人想要,推薦兩個朋友加我就給鍊接,不要微商哈。”朋友圈做微商生意的孫某告訴記者,想要電視劇資源鍊接的可以給4元紅包,或者推薦自己身邊兩位年輕朋友加她微信,以便增加推廣範圍。
記者粗略一掃,不論是朋友圈還是各類論壇,售賣延禧攻略盜播資源的信息比比皆是。除了傳統的金錢購買,售賣盜版影片的方式也是推陳出新,朋友圈微商用資源博關注,同樣的,某些公衆号也開始通過分享雲盤鍊接方式增加閱讀量。
記者打開某“野野XX”公衆号發現,平台提供的服務還頗為“貼心”,不僅有多個雲盤備份,面對鍊接失效問題,還能夠及時更新最新鍊接。打開分享鍊接,一般會提供雲盤分享、視頻網站播放以及種子文件下載等方式。
“最好将視頻下載下來看,雲盤鍊接查的很嚴。”該公衆号平台提醒記者,目前雲盤平台對盜播資源查處力度很大,鍊接很快便會失效。記者通過百度雲盤客服了解到,在盜版問題上,當權利人發現有百度網盤用戶利用百度網盤及其服務侵犯其合法權益時,權利人應事先向百度發出"權利通知",百度将根據中國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範性文件采取相應的措施予以處理。具體申訴步驟可以在百度雲盤“權利聲明”中查詢。
是否擔責:網絡平台也存在責任風險
那麼這種網絡平台兜售盜播資源行為到底侵權了制片方、版權購買方的哪些權利呢?對此記者采訪了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曾祥坤,他表示對于歡娛影視而言,《延禧攻略》構成我國《著作權法》上的作品,即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該作品的著作權由攝制該電視連續劇的制片者享有,即由歡娛影視享有。
首先,發表權系作者享有的決定是否将其作品公之于衆,于何時、何處公之于衆,以及何種形式公之于衆的權利。此事件中,洩露的劇集資源部分為未播出劇集,即未發表作品。将其上傳至網絡,向公衆售賣,使得未播出劇集已經處于公衆可知悉的狀态,系對未播出劇集的發表行為,在未經歡娛影視允許的情況下,侵犯了歡娛影視的發表權。
圖片來源:東方IC
其次,複制權系著作權人享有的複制作品的權利。此事件中,洩露的聚集資源一般系通過網盤等網絡服務器進行鍊接轉發、下載等,向網絡服務器上傳作品将導緻作品在網絡服務器硬盤、本地計算機硬盤中形成永久複制件,構成對作品的複制,在未經歡娛影視允許的情況下,侵犯了歡娛影視的複制權。
同時,信息網絡傳播權系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衆提供作品,使公衆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此事件中,在公衆購買洩露的劇集資源後,無論是在網盤中直接在線“點播”在線觀看或下載後觀看,主動權均掌握在用戶手中,使得公衆能夠“按需”“點播”劇集,系典型的網絡傳播行為,在未經歡娛影視允許的情況下,侵犯了歡娛影視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另外曾祥坤也表示,盜播資源在網絡渠道傳播的網盤、微博等網絡服務商也存在責任風險,他認為對于網絡服務商(此處僅指提供網絡接入服務,如電信、信息存儲服務,如網盤、信息定位服務,如提供搜索的網絡服務商)來說,雖然網絡服務商沒有監視網絡活動的義務,不能僅因為用戶上傳了侵權内容或指向侵權内容鍊接就認定構成侵權,但如果網絡服務商知悉服務器上有侵權内容或有指向侵權内容的鍊接之後,仍然拒絕采取措施,就明顯具有主觀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也稱“紅旗原則”,此事件中,若經權利人通知,網絡服務商仍拒絕删除相關劇集、内容,就應承擔相應責任。
成都商報實習記者 楊程
編輯 李飛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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